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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洪

中共吉林省顧委常委

陳洪,曾任中共吉林省委組織部部長、省委常務委員,中共吉林省顧委常委。中共七大正式代表。

個人履歷


建國前
陳洪
陳洪
皮革工人。1937年11月任河北省唐縣西 關村農會副主任。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38年2月任河北省唐縣城區農會主任。不久,入晉察冀邊區黨訓班學習。學習結業后,任中共北嶽區委巡視團團長。1939年6月調任中共晉察冀邊區(路西)五台縣委組織部部長。1940年5月由黨組織選派赴延安人中共中央黨校學習,隨後人中央社會部學習。1943年1月調中共中央黨校,先後在秘書科、幹部科工作。1945年4月至6月作為晉察冀代表團成員出席中共七大。抗日戰爭勝利后,1945年8月奉命護送彭真赴東北局工作,於10月到達本溪,遂留東北局組織部工作。后歷任中共吉林省海龍縣委組織部部長、海龍縣委副書記、海(龍)柳(河)工委書記、海龍縣委書記等職。在土改鬥爭中,抵制和糾正侵犯城市工商業者利益等“左”的做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
1949年10月調任中共遼東蓋平縣委書記。1951年4月任中共遼東省委組織部辦公室主任。1952年任中共遼東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同年8月至1953年6月任中共遼東省委直屬機關委員會書記。1953年12月調任中共中央東北局組織部組織指導處副處長。1954年9月重返吉林省工作,任中共吉林省委組織部副部長。1965年10月至1967年1月任中共吉林省委組織部部長。“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林彪反革命集團被粉碎后重新出來工作,任吉林省革命委員會政治部副主任。1973年5月至1977年10月任中共吉林省委組織部負責人。1977年10月至1982年7月任中共吉林省委組織部部長、省委常務委員(至1983年3月)。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認真落實幹部政策,平反冤假錯案。1985年5月至1990年4月任中共吉林省顧問委員會常務委員、省委常務委員(至1988年5月)。1996年10月14日因病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