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物契約,古羅馬國家的一種契約形式。是指締結契約時要求轉移一定的物品才能成立。共和國後期形成。屬於這種契約的,主要有借貸和寄託。借貸無需履行特別手續,只要雙方當事人同意,物品一經移交即可成立。寄託大多數場合發生在日常生活中,即一方將物品暫時存放在某人之處,通常沒有報酬。
契約根據性質不同可以分為:家庭契約,是基於血緣關係之間的一種
治家格言,家訓,家禮等,通常也稱精神契約。財產契約,是基於增加財富為目的達成的財產約定,比如:存單、股票、房產等。生命契約,是為了達到財產順利傳承而訂立的以生命為標的的合約,比如:生命信託,
人壽保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