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酸
甜酸
《甜酸》是2007年10月新世紀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饒雪漫,講述的是兩個高中女生之間的故事。饒雪漫,自由作家,生於70年代。已出版作品50餘部,作品語言優美、故事動人、風格多變,享有“文字女巫”之稱。
饒雪漫的長篇小說《甜酸》講述了:
甜酸
單親家庭、缺乏父愛的女孩田丁丁暗戀語文老師林庚。她最好的朋友林枳是美女兼優等生,卻與小混混周楚暮相戀。林枳常溜出學校與周楚暮約會,為她百般遮掩的田丁丁出盡洋相,卻毫無怨言,只因她嚮往林枳的人生,也羨慕她敢愛敢恨的性格。
林枳並不是公主。她父親很早去世,繼父是個遊手好閒的混混,卻因城市拆遷而成為暴發戶。母親沒有工作,林枳一直在鄙俗的繼父手下討生活,很小就學會了謊言和欺騙。
林枳無意間遇見了小時候的玩伴周楚暮。周楚暮追求林枳。一心只想出人頭地的林枳卻不由自主地接受了周楚暮的追求,因為只有在他的面前,自己不用偽裝。周楚暮開始漸漸要求林枳為她逃課、交際、弄錢,林枳心甘情願地為周楚暮做著這一切,在對自己的毀棄中,獲得急速墜落的快樂。
而在這時失去了母親的信任,被最在意的人認為是壞女孩,被朋友利用,田丁丁覺得自己的人生陷入了絕境……
原來長大的感覺,如暗戀,酸酸卻也甜甜,疼痛最終被藏在成長的最深處,不必拿出來展示。
饒雪漫,自由作家,生於1970年代。已出版作品50餘部,作品語言優美、故事動人、風格多變,享有“文字女巫”之稱。
代表作有《小妖的金色城堡》《校服的裙擺》《左耳》《沙漏》《離歌》《秘果》等,作品多次登上全國各地(含港台地區)暢銷書排行榜,是當之無愧的青春文學領軍人物。在多年的文學創作中,饒雪漫始終親近女孩,聆聽成長期女孩的心聲,並於2004年開始,每年舉辦“我不是壞女生”夏令營,關注女孩成長問題,執筆寫出真實的女生故事,成為萬千女生心目中最喜愛、最信任的作家
PART 1 田丁丁
PART 2 林積
PART 3 尾聲
附錄
梧桐又黃了,大雁又南飛了,秋天又來了,我們又開學了。
我還記得,那是高二上學期的秋天,語文老師林庚給我們布置最老土的話題作文:理想與現實。我的開頭是:我願成為一個問題少女,然而我卻循規蹈矩這麼多年。
林庚在我的這句話下面劃了一條重重的紅杠,並在旁邊打了一連串的問號。這些問號飛舞蹁躚,東倒西歪,一個比一個誇張,一個比一個筆跡潦草。我甚至能夠想象,他是怎樣用兩根指頭將一支筆高高直立起,漫不經心地在我的作文本上胡亂寫意。
可是,除了這些蒙太奇般的問號,他卻沒有給我任何評價。我知道他是懶得評價,在他看來,一個高中二年級的女中學生有臉寫下如此不知所云毫無鬥志的作文,實在是孺子不可教也。
我也只是可惜,他竟讀不懂我字裡行間的真情實意。
當然不怪他,其實不只是林庚,很多人都對我懶得評價,這其中包括我的死黨林枳以及我的老媽羅梅梅女士。如果說羅梅梅對我恨鐵不成鋼是多年以前就有的事,而我的同桌美女林枳則是最近才開始對我失望的,她總是在下課的時候歪著頭問我:“田丁丁,讓我說你什麼好呢?”
是啊,讓你說我什麼好呢?
一切的一切只因為,我戀愛了。
更要命的是,我沒有愛上Rain沒有愛上郭小四沒有愛上吳建飛沒有愛上飛輪海沒有愛上183club,我愛上的是一個年近三十相貌普通喜歡穿一件白色運動背心在操場上打籃球的老男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我們的語文老師林庚。
準確地說,我沒有戀愛,只是暗戀,而已。
愛上自己的語文老師,愛上一個永遠表情溫和的老男人。敢問,全世界還有比我更土的十七歲的女生嗎?
林枳看著我的眼睛,表情憂傷地問我:田丁丁,讓我說你什麼好呢?
我,想,告,訴,他。
“好吧。”林枳低聲說,“你最好換了短裙去他家,問他題目。”
她把玩笑開到我的限制級,我的臉紅得像蕃茄。她得逞,把頭埋在手臂里咕咕地笑。我看到她雪白的脖子,忍不住想伸出手掐一把,看看她是紅還是癢。美女就是美女,脖子都美得讓人嫉妒到發狂。而田丁丁就是田丁丁,就連戀愛都是這麼沒有浪漫感。可憐我是真的愛林庚,我迷戀他上課時微帶兒話音的普通話,迷戀他手指輕叩黑板提醒我們注意聽講時的神態,迷戀他微笑時眼角細密溫順的紋路,甚至迷戀他高高舉起課本時的那雙布滿青筋的雙手。如果他不經意和我的眼神相撞,我就有一顆想要去死的心。
天中的秋天永遠充滿了變幻莫測的色彩,黃的草紅的跑道,男生天藍色的球衣和少女粉紅的球鞋,組成一塊巨大的調色盤,等待成為一幅好看的油畫。但我是沒有色彩的,灰色的我淹沒於灰色的教學樓中,唯一慶幸的是我還有林枳,她參與我的喜怒哀樂,知曉並洞悉我的一切,沒有她,我猜不到我的生活該有多麼單調,就像開水就著白麵包。
夜裡七點是晚自修的時間,但我忽然想逃課。因為晚自修沒有林庚,林庚去了南京,那裡有個為期一周的青年教師交流培訓班,據說他是做為骨幹,被特別招去的。三天沒見到林庚,我像是被人抽去了筋,全身軟弱無力。更沒臉皮的事情是,我給他發了三條短消息,有問好的,有裝模作樣問問題的,他均沒有回我。
不回就不回,他以為他是誰?
只是,我再也無心向學。
林枳說好吧,我就捨命陪君子,今天我們都逃課,我帶你去一個好地方。
去哪裡?
“算了。”林枳說完這兩個字,一雙大眼睛彷彿被點亮一般,流光溢彩。
我知道“算了”。那是學校附近一個著名的酒吧,那裡出過無數的英雄人物,他們的故事在天中流傳,經久不息。但是,那絕不是一個普通女生應該去的地方。這一點,我相當相當的清楚。
“不是想做問題少女嗎?”林枳用挑釁的眼光看著我說:“怕了?”
“怕……個屁!”我猶豫了一小下,終於說了粗話。
那天我真的穿了短裙,牛仔的。裙子是林枳的,她說她穿太大了,會從腰上滑下去,而我卻費了老大的勁兒才把腰上的扣子扭起來。在林枳的指揮下,我還化了淡汝,用她的金粉在眼睛附近狠整了好幾下,林枳看了哈哈大笑,終於肯評價我:“像孫悟空。”
孫悟空就孫悟空。誰叫林庚你離我十萬八千里,我今晚就要大鬧天宮。
P10-13
我還有可以尖叫的權利
又要寫序了,熟悉我的人都知道,這對我是一件超痛苦的事。我曾自我解嘲,說誰誰誰的書比我賣得好,是人家會寫“散文”的緣故。不過我是真的散不起來,我腦子裡的形容詞少得可憐,遊離於故事之外,將自己的前生後世吃喝拉撒絮絮叨叨一百遍,實在不是我的作風,也非我所擅長。
我所擅長的事,和《左耳》中的黎吧啦一樣,在於遺忘。關於我,其實有—個天大的小秘密,那就是—-我的記性一直很壞。
我會忘掉很多的事情,從前的,現在的,甚至剛剛發生的。每一次出門,我都會忘掉帶東西,比如手機充電器、數碼相機、存儲卡。或者是我的手套以及一雙發誓不可以忘記帶的鞋子。我忘掉很多的人,他們或許前兩天還在跟我發短消息,但是當我們再見面的時候,我會一臉茫然且萬分抱歉地問道:“請問您……”我總是想不起他或她的名字,或者記不起他或她的模樣,要不就乾脆忘掉我們為什麼會認識,有過什麼樣的交集。
沒有人的時候,我會悄悄地想:“這會不會是一個很大的毛病,需要醫治?”
但是我一直沒有空去醫治,我的記性開始越來越壞,壞到我自己看我自己剛剛寫完的小說的時候會問自己:“這些字,為什麼會是這個樣子的呢?”
真的有些糟糕,你說是不是?
不過還好,我是個天生樂觀的人。我總是樂呵呵地好脾氣地去買第N個充電器,N張存儲卡,新的手套和無數雙穿了一次就再也穿不上的鞋。我總是一次次試圖去記住那些和我擦肩而過的人,在忽然靈光一閃想起他們的名字的時候哈哈大笑起來。
所以,千萬不要問我為什麼寫了這麼多字,這些字到底從何而來,因為結果可想而知,問了也是白問的呀。
所以,關於我自己的很多事情,其實,我都是聽來的。
我早已經想不起五歲那一年,當我還是個小孩子的時候,我坐在院子里的樹陰下練習寫我的名字,我安安靜靜地很乖很乖地寫著那些複雜的筆劃,我的爸爸從樹後面走出來,給我變桔子吃,他那時候年輕英俊,很多人說他長得像“高倉健”。而我是他最寵愛的女兒,除了變桔子,他還給我買過一件綠色的燈芯絨大衣,據說那件大衣花掉了他半個月的工資。我真想知道,我穿著它笑眯眯地靠在牆邊站著的時候,會是什麼樣子。
我也已經想不起小學四年級的時候,我曾經在媽媽的指導下寫過一篇叫《跳繩比賽》的作文,我在那篇作文的最後引用了一句詩: “寶劍鋒從磨礪出,梅花香自苦寒來”。這篇作文得了某次作文比賽的一等獎,被貼在學校的布告欄里。我很想知道那時候的我知不知道世界上有“作家”這個詞,是不是從那時候就開始做我的“作家夢”。沒有人可以告訴我,他們只記得我是個饞嘴的小姑娘,曾經偷過媽媽的五塊錢去買泡泡糖吃,夜裡九點在食堂排隊等著媽媽學校分饅頭。
我當然也想不起念初一的那一年,我從鎮上來到市裡的中學讀書,我們的班主任姓劉,她總是在課堂上聲情並茂地朗讀我的作文,每堂作文課是我最風光的時候。因為作文寫得好,我還參加了學校的演講比賽,我在那些比賽中總是能拿到一等獎,他們說我的聲音很甜美,故事編得很感人。不過我還是那個饞嘴的小姑娘,盼望口袋裡有錢,可以在放學后或游泳完吃一碗酸辣涼粉,放很多的辣椒,辣到嘴唇紅腫倒吸涼氣才算過癮。
我想不起我是從哪一天起忽然喜歡起寫詩,長長短短的句子,我寫滿了很多很多的本子。想不起那些詩里的任何一句,想不起我是如何抱著它們忐忑不安地成長或者暗自悲傷。想不起我又是從哪一天開始寫小說,我寫很多很多的故事,用筆寫,很厚的一本又一本的稿子,它們流傳到各個學校,再傳回我手裡的時候,後面跟了好多好多的留言,用各式各樣的筆寫下。我想不起他們是怎麼誇我或是怎麼罵我,想不起我走在校園裡的時候,會有人忽然停下腳步來,指著我說:“看,那個就是妄想當瓊瑤的饒雪漫呢。”
我想不起我第一次發表文章,是哭了還是笑了。
想不起我第一次收到讀者的來信,是天晴還是下雨。
想不起我第一次暗戀的男生,他到底有沒有喜歡過我。
想不起我瘋狂寫字的那些歲月,抬起頭來,看到的是一片什麼形狀的雲。
想不起第一本書出版,到底是在哪一年。
想不起我拿過哪些獎,吃過什麼苦,做過哪些夢……
你瞧,我真的是忘記了很多很多的事,很多很多的人。我在這樣大的一個毛病里迷失方向卻樂此不疲。當然,我也是有我的小小狡猾的,我願意相信每一天都是一個新的人生,我可以從頭開始,永遠是那個穿著綠色燈芯絨大衣的幸福而懵懂的長不大的孩子。
只是,我親愛的朋友,如果我真的忘記了你,真的真的很對不起。不過在我敲下的字里,一定有你來過的痕迹,這一次我把它們都集合在一起,就像對自己的一次總結和回顧,我整合我的文字,像整合我們曾經的過去,我撿拾曾被我遺落的片斷,在前行的路上感恩地駐足。這一次,我請很多的陌生人,來見證我們的故事,我們一起走過的日子,一起愛過恨過的青春歲月,感覺應該可以不錯的吧。
時光總是走得很快,一天一天,一年一年,每一年快要過去的時候,心裡會有不舍。一年中,我最喜歡的是十二月。今年的十二月二十一號,我飛到成都去看齊秦的演唱會,從十七歲的第一場演唱會至今,我已經數不清這是多少次去看他的演唱會了。還記得兩年前在上海,齊秦問:聽我的歌有超過十年的嗎?我們大聲答:有。有超過十五年的嗎?有。有超過二十年的嗎?有!齊秦得意地說:“那你們都老了。”然後、哈哈笑。
是的,我老了。於是我也會狡猾地忘掉我的生日也在十二月。今年收到的最特別的生日禮物,是一些讀者為我錄下的祝福,聽著聽著,就有些沒出息地想哭了哦。是的,就算我無法挽住歲月的流逝,但我還有愛的勇氣,有為了偶像尖叫的權利,還有容易感動得柔軟的心,能為一切愛和美好的事物落淚。
這一切,只因為我和我的十七歲,住在我的文字里,永遠不會老去。挺讓人羨慕的吧,哈哈。
一套三十多本的書,是一項浩大的工程,在這裡,要謝謝所有為此書辛苦的工作人員,謝謝所有的書模。謝謝我的讀者。
新年快樂,我愛你們。
饒雪漫
2007年12月於江蘇鎮江
《甜酸》兩位十七歲女主角
我非常非常喜歡你
作詞:饒雪漫
作曲:馬毓
歌手:易慧
歌詞:
晴天、雨天、星期天。
沒有你的每一天,
我把走過的路都走一遍。
任狂風,亂了從前前。
這是我最放縱的思念,
停留在十七歲那年的夏天。
想像你從沒離開過我身邊,
那誓言。
回蕩耳邊,
我非常非常的想你。
想你地聲地笑和紅色的雨衣,
我們有過的相遇。
和每一場別離,我都發誓發誓從來都未曾忘記。
我非常非常的想你,
隔著再也無法靠近的距離。
《甜酸》四主角
多麼遺憾卻無能為力,
我們終究不能在一起。
今天、後天後天,
數不清過了多少天。
記憶是最美的詩篇,
每一句。
苦澀甘甜,
這將是我最後的孤單。
原離別的時候時候不夠勇敢,
你一定記得我哭紅的雙眼。
沉默像往事如煙,
我非常非常的想你。
《甜酸》
多少次想要大聲地告訴你,
我已經有了他,有了新的愛情。
聽你的話將日子好好繼續,
我非常非常的想你。
這是我最透明的秘密埋藏在你埋埋藏在你也給不了我的永遠。
相信一定有個新朋友,
替我好好好好地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