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教育廳
江蘇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江蘇省教育廳是負責江蘇省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江蘇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與中共江蘇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中共江蘇省教育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合署辦公。
江蘇省教育廳設在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北京西路15號。
(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落實國家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研究草擬江蘇省教育法規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教育發展戰略思路,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江蘇省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等方面的改革;研究制定江蘇省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指導、協調、組織實施。
(三)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會同有關部門草擬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收費和教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政策法規;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外(境外)對江蘇省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組織協調對江蘇省教育廳直屬學校教育經費的審計監督工作。
(四)綜合管理江蘇省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社會力量辦學、掃盲等工作,指導、協調市、區(縣)及江蘇省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負責教育督導、評估與檢查。
(五)審核高等學校和江蘇省教育廳直屬中等專業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研究制定中等及其以下學校的辦學標準;組織審定中等及其以下學校的省編教材。
(六)負責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和江蘇省直屬高等學校、中專學校黨的建設工作,指導市級高等學校黨的建設工作,對其他各類學校黨的建設的重要問題進行調研,提出指導性意見;負責江蘇省教育廳直屬中專學校校級領導幹部管理工作。
(七)負責部屬高校和省屬高校、中專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市屬高校的思想政治工作;規劃和指導高校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高校的統戰工作;做好學校的穩定工作。
(八)協同江蘇省紀委(江蘇省監察廳)做好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和江蘇省直屬高等學校、中專學校黨的紀律檢查和監察工作;指導其他學校黨的紀律檢查和監察工作。
(九)規劃和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指導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
(十)主管江蘇省的教師工作,組織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證書制度的實施;研究提出各級各類學校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製標準的意見;統籌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十一)負責江蘇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及其他有關教育考試的管理工作。
(十二)主管江蘇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工作和中等專業教育的招生工作;擬定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計劃;負責各類高等學歷教育和江蘇省教育廳直屬學校中等專業學歷教育的學籍管理;歸口管理大專、中專畢業學生的就業制度改革,擬定大專、中專畢業學生的就業政策,組織實施大專、中專畢業學生的就業分配工作。
(十三)規劃江蘇省高校的自然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的研究並指導實施;指導高校的科技創新與推廣、科研成果轉化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組織高校承擔重大科研項目、科技攻關項目並指導實施;指導高校國家級和省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的建設。
(十四)統籌管理和指導高等教育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工作。
(十五)統籌管理和指導協調江蘇省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江蘇省文字規範化建設,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負責普通話推廣和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
(十六)歸口管理江蘇省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工作;管理江蘇省出國留學和來江蘇省留學的有關工作及與香港、澳門、台灣的教育交流工作。
(十七)統籌規劃並指導校辦產業工作;指導學校後勤改革;協調和指導高校安全保衛工作。
(十八)承辦江蘇省委、江蘇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九)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葛道凱:省教育廳廳長、黨組書記、省委教育工委書記
蘇春海:省委教育工委副書記,省教育廳黨組成員
徐子敏:省委教育工委副書記,省教育廳黨組成員
曹玉梅:省教育廳副廳長
王成斌:省教育廳副廳長、黨組成員,省委教育工委委員
潘漫:省教育廳副廳長、黨組成員,省委教育工委委員
顧月華:省教育廳副廳長、黨組成員,省委教育工委委員
汪國培:省教育廳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省委教育工委委員(副廳級)
李文飆:省紀委監委派駐省教育廳紀檢監察組組長、省教育廳黨組成員,省委教育工委委員
洪流:省教育廳一級巡視員
林偉:省教育廳二級巡視員
李金泉:省教育廳二級巡視員
辦公室
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秘書處
組織處
社會科學研究與思想政治教育處(宣傳處)
統戰與群工處
安全保衛與維護穩定處
監督與審計處
政策法規處
人事處
發展規劃處
財務與資產管理處
基礎教育處
職業教育處
高等教育處
研究生教育處
語言文字與繼續教育處
教師工作處
高校學生處
科學技術與產業處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
對外合作與交流處
教育督導室
機關黨委
離退休幹部處
江蘇省教育廳機關服務中心
江蘇省教育考試院
江蘇省教育評估院
江蘇教育報刊總社
江蘇省電化教育館
江蘇省教育裝備與勤工儉學
江蘇省教育發展投資中心
江蘇省高校科技發展中心
江蘇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江蘇省教育結算中心
江蘇省教育國際交流服務中心
江蘇省高校招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
江蘇聯合職業技術學院
江蘇省教育建築設計研究院
江蘇省教育科學研究院
江蘇省教育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為便於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及時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更好地向社會公眾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結合江蘇省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實際,江蘇省教育廳編製了《江蘇省教育廳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江蘇省教育廳門戶網站上查閱《指南》,也可到江蘇省教育廳《指南》發放處領取。
一、政府信息的分類
江蘇省教育廳向社會公開的政府信息分“主動公開信息”、“依申請公開信息”兩類。其中,主動公開信息分為七個類別:
1.機構概況;
2.教育政策法規;
3.教育規劃計劃;
4.教育業務工作;
5.教育行政審批;
6.教育統計數據;
7.其它工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江蘇省教育廳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的編排體系
江蘇省教育廳發布的“主動公開信息”包括索引號、信息名稱、內容概述、產生日期、文件編號、發布機構、公開日期等7項內容。
江蘇省教育廳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提供的“依申請公開信息”,按照江蘇省教育廳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三、政府信息的獲取方式
(一)主動公開信息
江蘇省教育廳主動公開信息自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主動向社會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通過江蘇省教育廳門戶網站、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電視等方式獲取信息,也可通過江蘇省教育廳設立的政府信息公共查閱室、信息公開欄、電子觸摸屏方式等獲取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信息
1.申請方式
申請人需向本廳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江蘇省教育廳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表樣見附件,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複製有效,可以在江蘇省教育廳網站上下載電子版,也可以在江蘇省教育廳一樓大廳領取。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一是通過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二是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處當面提出申請。因特殊原因當面口頭申請的,由江蘇省教育廳工作人員作好記錄。
三是特別程序。申請人申請提供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證明文件。
江蘇省教育廳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2.申請辦理流程
江蘇省教育廳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江蘇省教育廳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覆的,當場予以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如需延長答覆期限的,經我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覆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形成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江蘇省教育廳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3.申請處理
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於江蘇省教育廳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江蘇省教育廳中止受理申請程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江蘇省教育廳機關對收到的有效申請在登記后出具《登記回執》(表樣見附件),再根據先後次序進行處理,並在1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覆,特殊情況經批准可以延長15個工作日。申請人能夠根據《目錄》事先確定所需信息的索取號的,江蘇省教育廳機關將當場答覆或者立即答覆予以公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江蘇省教育廳機關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覆。鑒於針對不同請求的答覆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4.收費標準
江蘇省教育廳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費標準經江蘇省財政廳和江蘇省物價局確定后收取。申請人申請減免費用的,可以在《申請表》中一併填妥。
四、政府信息公開機構
江蘇省教育廳辦公室是江蘇省教育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辦公時間按照江蘇省政府辦公廳統一規定執行。
五、申訴監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江蘇省教育廳監察室投訴。認為江蘇省教育廳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2020年6月11日,江蘇省教育廳被江蘇省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評為“2019年度省級機關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先進單位”。
2020年11月,江蘇省教育廳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榮獲“江蘇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全省現有各級各類學校(不含技工學校)1.5萬餘所,在校生1500餘萬人,專任教師96萬人。
推進基礎教育資源供給,新認定省優質幼兒園202家,全省新建改擴建幼兒園443所、義務教育學校545所、普通高中66所。推進高品質示範高中建設,20所普通高中被確定為首批建設立項學校。推動特殊教育創新融合發展,建成融合教育資源中心2142個。現代職教體系建設更加完善,啟動中等職業學校領航計劃,7所高職院校和13個專業入選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公布實施2019年現代職教體系建設項目803個。貫徹落實“高職擴招百萬”政策,圓滿完成國家下達給江蘇的任務。實現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十一連冠”。高等教育內涵建設再攀新高,15所“雙一流”建設高校全部進入部省共建行列,推進省市共建高校,持續推進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工程,37個虛擬模擬實驗教學項目入選國家教學項目,入選總數和專業類均居全國第一。進一步擴大全民終身學習機會,“江蘇學習在線”開放共享各類視頻學習資源近4萬個。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提速增效,鼓勵高水平大學辦師範,招收鄉村定向師範生3068名,全年培訓教師12萬人次,繼續做好高端人才培養。
全面深化學前教育改革,立項建設基礎教育內涵項目366個,全面推進教育教學改革。推動出台全國首部省級職業教育校企合作領域的地方性法規,公布深化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深化高校科技體制改革,推動落實“科技改革30條”等政策措施,有力調動科研人員創新創業的積極性。推進大學生體質健康等級證書制度試點工作,在全國率先建設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實踐教育中心。全面啟動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將中職教師副高職稱評審權下放至各設區市。推動長三角一體化創新融合發展,教育改革重大問題協商共建與區域現代化建設機制常態化運行。對外開放質量穩步提升,全省高校招收培養外國留學生4.73萬,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及項目311個,20所高校在境外設立36個辦學機構及項目,助力“走出去”企業海外本土化人才培養。
2019年,全省高校獲批國地聯合工程研究中心2個、教育部移動信息通信與安全前沿科學中心1個。教育部認定的省部共建協同創新中心4個、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基地5個,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方面獲得2019年國家社科基金年度項目377項,數量均居全國第一。獲教育部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64項,佔全國高校獲獎總數的20.98%,居全國第二。支持高校與地方政府、高新技術園區共建研究院和研發平台,組織“江蘇教育界與產業界對話對接”活動,實施服務外包類專業嵌入式人才培養項目。就業指導服務水平不斷提升,2019年年終就業率達95.9%(連續15年保持在95%左右)。
規範義務教育辦學行為,圍繞違規招生入學、違規考試及超標超前教學等十個方面,集中開展為期一年專項治理。積極開展課後服務,71.4%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開展課後延時服務,受益學生數達260.4萬。堅持以信息化擴大優質資源,加快推進“名師空中課堂”建設,註冊用戶599.3萬人。統籌中央資金安排義務教育免費教科書專項資金,為中小學生免費發放教科書和作業本。紮實推進“陽關食堂”信息化監管服務平台建設,實時監管學校食品安全。注重校外培訓機構日常管理,建成管理服務平台,實現動態監管。加強學生資助在脫貧攻堅中的作用,各類學生應助盡助,2019年共資助學生(幼兒)231.2萬人次。
江蘇省高校(公辦本科)
蘇州大學
南京師範大學
南京工業大學
南京林業大學
江蘇大學
鹽城工學院
南京醫科大學
徐州醫學院
南京中醫藥大學
徐州師範大學
淮陰師範學院
鹽城師範學院
南京體育學院
南京藝術學院
常熟理工學院
淮陰工學院
徐州工程學院
常州工學院
揚州大學
南京審計學院
淮海工學院
南京曉庄學院
南京工程學院
蘇州科技學院
江蘇科技大學
金陵科技學院
南京財經大學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南京郵電大學
南通大學
江蘇理工學院
2021年7月7日上午, 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蘇州市人民政府、蘇州大學共建蘇州大學蘇州醫學院及附屬醫院簽約儀式在獨墅湖校區金螳螂建築學院學術交流中心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