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
人身
基本解釋,人的身體;亦指人的行為、名譽等,是法律意義上的名詞,人身傷害罪。
詞目:人身
等:人身保險|奴隸是沒有人身自由的|不可進行人身攻擊。
1. 人的身體。
清 李漁 《閑情偶寄·詞曲·賓白》:“就人身論之,則如肢體之於血脈。”
2. 佛教語。謂在輪迴中轉世投生的人。
《梵網經·菩薩戒序》:“一失人身,萬劫不復。”北齊 顏之推 《顏氏家訓·歸心》:“但當兼修戒行,留心誦讀,以為來世津梁。人身難得,勿虛過也。”身,一本作“生”。《南史·褚裕之傳》:“佛教自殺者不得復人身。”
3. 指當事人本身。
南朝 梁 沉約 《南郊恩詔》:“人身及家口質系,悉散還私家。”
4. 指人品和才學。
南朝 宋 劉義慶 《世說新語·賢媛》:“王郎,逸少 之子,人身亦不惡,汝何以恨乃爾?”《梁書·陳伯之傳》:“臨川 內史 王觀,僧虔 之孫,人身不惡,便可召為長史。”
5. 指個人的生命、行動、名譽等。
劉賓雁 《在橋樑工地上》:“但是從來無人說這種雜亂無章、盲目趕工、大量發生人身、質量事故是冒險。”如:人身自由;人身攻擊。
6、【人身】 《佛光大辭典》(第三版)
指生於人界之身體。八十華嚴卷六十四(大一○·三四六中):‘得人身難。’梵網經菩薩戒序(大二四·一○○三上):‘一失人身,萬劫不復。’大般涅盤經卷二十三(大一二·四九八下):‘人身難得,如優曇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