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

國務院發布的規則

《國務院關於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是為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進供給側結構改革而制定的法規。

2015年7月20日,國務院以國發〔2015〕41號印發《關於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取消62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

2016年1月20日,國務院以國發〔2016〕5號印發《關於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取消6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

2016年6月8日,國務院以國發〔2016〕35號印發《關於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再次公布取消47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

2徠016年12月1日,國務院以國發〔2016〕68號印發《關於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再次公布取消114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

內容解讀


國務院2016年6月印發《關於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再次公布取消47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本次取消的47項職業資格許可的認定事項中,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9項,其中准入類8項,水平評價類1項,涉及招標、物業管理、價格鑒證等多個專業領域;技能人員職業資格38項,均為水平評價類,涉及林業、道路運輸、捲煙、機械製造、紡織、化工等領域。
2014年以來,國務院先後分6批取消了319項職業資格,占國務院設置職業資格總數的52%。至此,國務院部門設置的職業資格總量減少至296項,其中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剩餘70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剩餘226項。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取消不必要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進供給側結構改革的重要舉措,也是為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創業和去產能中人員轉崗安置創造便利條件。李克強總理在全國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電視電話會議上強調指出,必須在更大範圍、更深層次上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進一步優化服務,實施精準協同放權,明確要求削減國務院部門設置的職業資格比例達到70%以上,打破不合理的條條框框,砍掉束縛創業創新的繁文縟節,為市場增活力、為發展添動力。6月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再次強調,要從全局出發,讓利於民,繼續推進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工作。
國務院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主動開展自我清查,人社部要對照職業分類大典,對現有準入類和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進行全面清理,持續降低就業創業門檻。只要不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的職業,原則上要放寬市場准入。今後,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准入類職業資格一律不得新設。

政策全文


2015年7月
國務院關於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
國發〔2015〕4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取消62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現予公布。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是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重要內容。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繼續集中取消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對國務院部門設置實施的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准入類職業資格,以及國務院部門和全國性行業協會、學會自行設置的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規依據,但與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關係不密切或不宜採取職業資格方式管理的,按程序提請修訂法律法規后予以取消。要抓緊建立國家職業資格管理長效機制,制定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在目錄之外不得開展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工作。要轉變管理理念,簡化程序,通過建立科學的國家職業資格體系,促進各類人才脫穎而出,提升更多產業、崗位的勞動和工作品質,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讓廣大勞動者更好施展創業創新才能。
附件: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共計62項)
國務院
2015年7月20日
附件
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職業資格
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共計62項)
一、取消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25項,其中准入類1項,水平評價類24項)
序號項目名稱實施部門其他共同實施部門資格類別設定依據處理決定
1假肢與矯形器製作師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准入類《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取消
2電子工程建設概預算人員資格工業和信息化部水平評價類《關於電子工程建設概預算人員持證上崗的通知》(機電建(電)〔1992〕1473號)取消
3通信工程師職業資格工業和信息化部水平評價類
《關於試行通信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的通知》(信部人〔2003〕70號)
《關於印發通信工程師資格認證管理辦法的通知》(信人函〔2003〕150號)
取消
4信息產業電子標準化專業知識資格工業和信息化部水平評價類《關於開展電子標準化專業知識培訓工作的通知》(信科〔1999〕146號)取消
5註冊電子貿易師工業和信息化部水平評價類取消
6網路廣告經紀人工業和信息化部水平評價類取消
7IC設計師職業資格工業和信息化部水平評價類《關於授權中國電子企業協會在全國IC設計從業人員中開展IC設計師、單片機設計師技術培訓的批複》(信電職監字〔2006〕41號)取消
8國際貨運代理從業人員資格商務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商務部公告2003年第82號)取消
9醫藥代表資格商務部水平評價類《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章程》取消
10國際商務單證員商務部水平評價類《中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企業協會章程》取消
11國際貿易業務員商務部水平評價類《中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企業協會章程》取消
12外貿會計商務部水平評價類《中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企業協會章程》取消
13外貿英語商務部水平評價類《中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企業協會章程》取消
14國際商務會展員商務部水平評價類《中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企業協會章程》取消
15全國外貿跟單員商務部水平評價類《中國國際貿易學會章程》取消
16全國國際商務英語商務部水平評價類《中國國際貿易學會章程》取消
17全國外貿業務員商務部水平評價類《中國國際貿易學會章程》取消
18全國商務文員商務部水平評價類《中國國際貿易學會章程》取消
19全國國際商務秘書商務部水平評價類《中國國際貿易學會章程》取消
20全國外貿物流員商務部水平評價類《中國國際貿易學會章程》取消
21電氣產品質量檢驗師質檢總局水平評價類取消
22衛生註冊評審員質檢總局水平評價類《質量許可和衛生註冊評審員管理辦法》(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令第15號)取消
23專職獸醫質檢總局水平評價類《出口禽肉及其製品檢驗檢疫要求(試行)》(國質檢食〔2003〕212號)取消
24植保員質檢總局水平評價類《關於對出口蔬菜種植基地實行檢驗檢疫備案管理的通知》(國質檢食函〔2005〕811號)取消
25質量檢驗員國家鐵路局水平評價類《鐵路工業產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鐵科教〔2001〕29號)取消
二、取消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37項,均為水平評價類)
序號項目名稱實施部門(單位)資格類別設定依據處理決定
1中小型機械操作工交通運輸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2汽車客運行包裝卸工交通運輸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3公路貨運裝卸工交通運輸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4港口裝卸工交通運輸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5農用運輸車駕駛員農業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6水生動植物採集工農業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7水產品剖片工農業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8飼料粉碎工農業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9飼料制粒工農業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10計算機樂譜製作師文化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06增補本)取消
11雕塑翻制工文化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12壁畫製作工文化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13低壓電器焊接工
中國機械
工業聯合會
水平評價類取消
14人造寶石製造工
中國機械
工業聯合會
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種分類目錄》(1992)取消
15應變片製作工
中國機械
工業聯合會
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種分類目錄》(1992)取消
16軸尖工
中國機械
工業聯合會
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種分類目錄》(1992)取消
17特種合金制(修)模工
中國機械
工業聯合會
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種分類目錄》(1992)取消
18火花塞瓷體製造工
中國機械
工業聯合會
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種分類目錄》(1992)取消
19氮化鈦塗層工
中國機械
工業聯合會
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種分類目錄》(1992)取消
20棉花機械肋條工
中國機械
工業聯合會
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種分類目錄》(1992)取消
21電鍍、油漆檢查工
中國機械
工業聯合會
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種分類目錄》(1992)取消
22化油器裝調工
中國機械
工業聯合會
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種分類目錄》(1992)取消
23鎢觸頭(白金)製造工
中國機械
工業聯合會
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種分類目錄》(1992)取消
24脂肪酸工
中國輕工業
聯合會
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25洗衣粉成型工
中國輕工業
聯合會
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26巧克力製造工
中國輕工業
聯合會
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27草酸工
中國有色金
屬工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取消
28丁黃酸丙腈脂工
中國有色金
屬工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取消
29二硫化碳工
中國有色金
屬工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取消
30二乙胺工
中國有色金
屬工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取消
31黑葯工
中國有色金
屬工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取消
32黃葯工
中國有色金
屬工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取消
33聚丙醯胺工
中國有色金
屬工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取消
34醚醇工
中國有色金
屬工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取消
35羥肟酸工
中國有色金
屬工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取消
36松醇油工
中國有色金
屬工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取消
37乙硫氮工
中國有色金
屬工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取消
2016年1月
國務院關於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取消6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現予公布。同時,建議取消1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國務院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相關法律規定。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轉變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加強對職業資格實施的評估檢查,建立事中事後監管機制,營造更好激勵人才發展的環境,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並實行動態調整,在目錄之外不得開展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工作,逐步建立科學合理的國家職業資格體系,讓廣大勞動者更好施展創業創新才能。
附件: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共計61項)
國務院2016年1月20日(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共計61項)
一、取消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43項,其中准入類5項,水平評價類38項)
序號項目名稱
實施部門
(單位)
資格類別設定依據處理決定備註
1公路水運工程造價人員資格交通運輸部准入類《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93號)取消
2潛水人員從業資格交通運輸部准入類《中華人民共和國潛水員管理辦法》(交通部令1999年第3號)取消
3中央在京直屬企業所屬遠洋漁業船員資格農業部准入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國務院令第49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員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14年第4號)
取消
4民航計量檢定員資格中國民航局准入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1987年1月19日國務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國家計量局發布)
《中國民用航空計量管理規定》(民航總局令第55號)
取消
5考古發掘領隊資格國家文物局准入類《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77號)取消
6中國物流職業經理資格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平評價類《關於促進我國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意見》(發改運行〔2004〕1617號)取消
7中英合作採購與供應管理職業資格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平評價類《關於促進我國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意見》(發改運行〔2004〕1617號)取消
8註冊人力資源管理師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平評價類《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研究會章程》取消
9中國工程建設職業經理人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平評價類《中國施工企業管理協會章程》取消
10人力資源測評師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平評價類《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研究會章程》取消
11電子行業質量體系內部審核員資格工業和信息化部水平評價類取消
12單片機設計師職業資格工業和信息化部水平評價類《關於授權中國電子企業協會在全國IC設計從業人員中開展IC設計師、單片機設計師技術培訓的批複》(信電職監字〔2006〕41號)取消
13城市雕塑創作設計資格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平評價類
《關於當前城市雕塑建設中幾個問題的規定》((86)城雕0008號)
《城市雕塑建設管理辦法》(文藝發〔1993〕40號)
取消
14勘察設計行業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平評價類《關於在全國工程勘察設計行業開展工程項目經理資格考評工作的通知》(中設協字〔2007〕第12號)取消
15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平評價類
《關於統一換髮概預算人員資格證書事宜的通知》(建辦標函〔2005〕558號)
《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辦法》(中價協〔2011〕21號)
取消
16道路運輸經理人資格交通運輸部水平評價類《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號)取消
17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上崗資格水利部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國務院令第496號)
《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資質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資質管理辦法(試行)》(水利部令第17號)
取消
18塵肺診斷醫師資格國家衛生計生委水平評價類《關於進一步加強職業病診斷鑒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衛法監發〔2003〕350號)取消整合為“職業病診斷醫師職業資格”
19職業中毒診斷醫師資格國家衛生計生委水平評價類《關於進一步加強職業病診斷鑒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衛法監發〔2003〕350號)取消
20物理因素職業病診斷醫師資格國家衛生計生委水平評價類《關於進一步加強職業病診斷鑒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衛法監發〔2003〕350號)取消
21全國職業性放射病診斷醫師資格國家衛生計生委水平評價類《關於加強職業病診斷醫師培訓工作的通知》(衛監督衛便函〔2004〕3號)取消
22化學品毒性鑒定專家國家衛生計生委水平評價類
《化學品毒性鑒定管理規範》(衛法監發〔2000〕420號)
《關於開展化學品毒性鑒定機構資質認證有關問題的通知》(衛法監發〔2001〕167號)
取消
23職業衛生專家國家衛生計生委水平評價類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31號)
《衛生部關於印發<衛生部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審定工作程序>等文件的通知》(衛監督發〔2005〕318號)
取消
24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專業人員國家衛生計生委水平評價類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31號)
《衛生部關於印發<衛生部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審定工作程序>等文件的通知》(衛監督發〔2005〕318號)
取消
25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放射防護評價報告書編製資格國家衛生計生委水平評價類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31號)
《關於開展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審定工作的通知》(衛法監發〔2002〕309號)
《關於職業衛生監管部門職責分工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10〕104號)
取消
26金融專業英語中國人民銀行水平評價類《關於建立<金融專業英語證書考試製度>的通知》(銀髮〔1994〕107號)取消
27煤炭行業監理工程師
中國煤炭
建設協會
水平評價類《煤炭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及註冊實施細則(試行)》(煤規字〔1995〕第51號)取消原實施單位為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行業協會
28煤炭建築施工企業項目經理
中國煤炭
建設協會
水平評價類《煤炭建築施工企業項目經理資質管理辦法》(煤規字〔1995〕第172號)取消
29物流師和採購師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水平評價類
《關於開展物流師職業資格認證的通知》(物聯培字〔2003〕116號)
《關於開展採購與供應鏈管理國際資格認證和註冊採購師資格認證的通知》(物聯培字〔2005〕35號)
取消
30鑄造工程師中國鑄造協會水平評價類取消
31汽車營銷師
中國汽車
工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關於試行<汽車營銷師職業標準>的通知》(中汽協字〔2005〕34號)取消
32冶金行業造價師
中國鋼鐵
工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
《關於由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歸口做好建設工程概預算人員行業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標〔2005〕69號)
《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辦法》(中價協〔2011〕21號)
取消
33石油和化工行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師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水平評價類取消原實施單位為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行業協會
34石油和化工行業能源管理師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水平評價類《關於在石油和化工行業試行能源管理師制度的實施意見》(中石化協人發〔2006〕307號)取消
35電力行業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中國電力建設企業協會水平評價類《全國電力行業監理工程師和總監理工程師管理辦法》(中電建協〔2005〕25號)取消
36電力施工建設企業項目經理崗位資格中國電力建設企業協會水平評價類《電力工程項目經理職業崗位資格管理辦法》取消
37電力建設工程調試職業資格中國電力建設企業協會水平評價類《電力工程調試能力資格管理辦法(2013版)》(中電建協調〔2013〕7號)取消
38產權交易職業資格中國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機構協會水平評價類《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令第3號)取消
39廣告師、助理廣告師
工商總局、人力
資源社會保障部
水平評價類《關於印發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助理廣告師、廣告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25號)取消
40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者系留氣球作業人員資格中國氣象局水平評價類
《施放氣球管理辦法》(中國氣象局令第9號)
《關於防雷專業技術和施放氣球作業人員資格認定轉變管理方式的通知》(氣辦發〔2004〕19號)
取消
41人工影響天氣作業人員資格中國氣象局水平評價類取消
42文物進出境責任鑒定員國家文物局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77號)取消
43鐵路建設工程監理員中國鐵路總公司水平評價類《鐵路建設工程監理員執業資格管理辦法》(建協〔2003〕13號)取消
二、取消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18項,均為水平評價類)
序號項目名稱實施部門(單位)資格類別設定依據處理決定
1糖果工藝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2006增補本)
取消
2珠心算教練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2005增補本)
取消
3商品儲運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4咖啡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2006增補本)
取消
5廚政管理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2007增補本)
取消
6沖印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7影視木偶製作員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8影視設備機械員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9舞台音響效果工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10拷貝檢片員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11拷貝字幕員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12營林試驗工國家林業局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13裝卸歸楞工國家林業局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14木材防腐師國家林業局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2006增補本)
取消
15木材及傢具檢驗工國家林業局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16旅店服務員中國商業聯合會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17浴池服務員中國商業聯合會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18人造花製作工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2016年6月
國務院關於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
國發〔2016〕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取消47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現予公布。
徠取消不必要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也是為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創業和去產能中人員轉崗創造便利條件。各地區、各部門要從大局出發,進一步提高認識,主動開展自我清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對照職業分類大典對現有準入類和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進行全面清理,持續降低就業創業門檻。只要不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的職業,原則上要放寬市場准入。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要真正市場化,不能影響就業創業。今後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准入類職業資格一律不得新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在繼續取消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同時,抓緊公布實施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接受社會監督,清單之外一律不得許可和認定職業資格,清單之內除准入類職業資格外一律不得與就業創業掛鉤。要依法依規加強對職業資格設置和實施的監管,逐步構建國家職業資格框架體系,推動職業資格科學設置、規範運行、依法監管。在推進職業教育結構調整時,要更加突出以用為本,提升學生實踐能力,讓實際工作對職業技能的需求真正成為職業教育和選人用人的導向。
國務院
2016年6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本次取消的47項職業資格許可的認定事項中,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9項,其中准入類8項,水平評價類1項,涉及招標、物業管理、價格鑒證等多個專業領域;技能人員職業資格38項,均為水平評價類,涉及林業、道路運輸、捲煙、機械製造、紡織、化工等領域。
附件
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共計47項)
一、取消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9項,其中准入類8項,水平評價類1項)
序號項目名稱實施部門(單位)資格類別設定依據處理決定備註
1價格鑒證師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准入類《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9〕66號)取消
2招標師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准入類《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招標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社部發〔2013〕19號)取消
3礦產儲量評估師國土資源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准入類《礦產儲量評估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9〕33號)取消
4物業管理師住房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准入類《物業管理師制度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5〕95號)取消
5珠寶玉石質量檢驗師質檢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准入類《珠寶玉石質量檢驗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6〕79號)取消
6棉花質量檢驗師質檢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准入類《棉花質量檢驗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0〕70號)取消
7計量檢定員質檢總局准入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計量檢定人員管理辦法》(質檢總局令第105號)取消與註冊計量師合併實施
8地震安全性評價工程師中國地震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准入類《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地震安全性評價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5〕72號)取消
9水利工程造價工程師水利部水平評價類《水利工程造價工程師註冊管理辦法》(水建管〔2007〕83號)取消作為一個專業納入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統籌實施
二、取消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38項,均為水平評價類)
序號項目名稱實施部門(單位)資格類別設定依據處理決定
小類細類(職業)
1其他社會服務和居民生活服務人員災害信息員民政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07增補本)取消
2林業工程技術人員花藝環境設計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06增補本)取消
3安全工程技術人員安全防範設計評估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06增補本)取消
4電影電視製作及舞台專業人員錄音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5廢舊物資回收利用人員輪胎翻修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06增補本)取消
6商品監督和市場管理人員市場管理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7河道、水庫管養人員水域環境養護保潔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06增補本)取消
8電子設備裝配調試人員集成電路測試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06增補本)取消
9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照明設計師、霓虹燈製作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06增補本)取消
10廣播電影電視工程技術人員數字視頻合成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06增補本)取消
11環境保護工程技術人員室內環境治理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06增補本)取消
12編輯網路編輯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05增補本)取消
13採購人員採購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14其他飯店、旅遊及健身娛樂場所服務人員水生哺乳動物馴養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05增補本)取消
15檢驗人員合成材料測試員、室內裝飾裝修質量檢驗員、玻璃分析檢驗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07增補本)取消
16機泵操作人員混凝土泵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17美術品製作人員裝飾美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18廣播影視舞台設備安裝調試及運行操作人員音響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19日用機電產品維修人員照相器材維修工、鐘錶維修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20物業管理人員物業管理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21旅遊及公共遊覽場所服務人員插花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22推銷、展銷人員營銷師、服裝模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23水上運輸服務人員港口客運員交通運輸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24公路道路運輸服務人員汽車貨運理貨員交通運輸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25水產品加工人員水產品原料處理工農業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26人造板生產人員人造板飾面工國家林業局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27原煙復烤人員打葉復烤工、煙葉回潮工國家煙草局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28捲煙生產人員煙葉制絲工、膨脹煙絲工、煙草薄片工、捲煙卷接工國家煙草局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29煙用醋酸纖維絲束濾棒製作人員濾棒工國家煙草局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30其他機械製造加工人員電焊條、焊絲製造工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31五金製品製作裝配人員鋁製品製作工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32塑料製品加工人員塑料製品配料工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33搪瓷製品生產人員搪瓷瓷釉製作工、搪瓷坯體製作工、搪瓷塗搪燒成工、搪瓷花版飾花工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34日用機械電器製造裝配人員空調器裝配工、電冰箱(櫃)裝配工、洗衣機裝配工、小型家用電器裝配工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35印染人員坯布檢查處理工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36合成橡膠生產人員順丁橡膠生產工、丁苯橡膠生產工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37基本有機化工產品生產人員環烴生產工、烴類衍生物生產工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38化學纖維生產人員濕紡原液製造工、紡絲凝固浴液配製工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
2016年1月
國務院關於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取消6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現予公布。同時,建議取消1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國務院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相關法律規定。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轉變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加強對職業資格實施的評估檢查,建立事中事後監管機制,營造更好激勵人才發展的環境,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並實行動態調整,在目錄之外不得開展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工作,逐步建立科學合理的國家職業資格體系,讓廣大勞動者更好施展創業創新才能。
附件: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共計61項)
國務院2016年1月20日(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共計61項)
一、取消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43項,其中准入類5項,水平評價類38項)
序號項目名稱
實施部門
(單位)
資格類別設定依據處理決定備註
1公路水運工程造價人員資格交通運輸部准入類《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93號)取消
2潛水人員從業資格交通運輸部准入類《中華人民共和國潛水員管理辦法》(交通部令1999年第3號)取消
3中央在京直屬企業所屬遠洋漁業船員資格農業部准入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國務院令第49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員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14年第4號)
取消
4民航計量檢定員資格中國民航局准入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1987年1月19日國務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國家計量局發布)
《中國民用航空計量管理規定》(民航總局令第55號)
取消
5考古發掘領隊資格國家文物局准入類《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77號)取消
6中國物流職業經理資格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平評價類《關於促進我國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意見》(發改運行〔2004〕1617號)取消
7中英合作採購與供應管理職業資格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平評價類《關於促進我國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意見》(發改運行〔2004〕1617號)取消
8註冊人力資源管理師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平評價類《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研究會章程》取消
9中國工程建設職業經理人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平評價類《中國施工企業管理協會章程》取消
10人力資源測評師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平評價類《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研究會章程》取消
11電子行業質量體系內部審核員資格工業和信息化部水平評價類取消
12單片機設計師職業資格工業和信息化部水平評價類《關於授權中國電子企業協會在全國IC設計從業人員中開展IC設計師、單片機設計師技術培訓的批複》(信電職監字〔2006〕41號)取消
13城市雕塑創作設計資格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平評價類
《關於當前城市雕塑建設中幾個問題的規定》((86)城雕0008號)
《城市雕塑建設管理辦法》(文藝發〔1993〕40號)
取消
14勘察設計行業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平評價類《關於在全國工程勘察設計行業開展工程項目經理資格考評工作的通知》(中設協字〔2007〕第12號)取消
15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平評價類
《關於統一換髮概預算人員資格證書事宜的通知》(建辦標函〔2005〕558號)
《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辦法》(中價協〔2011〕21號)
取消
16道路運輸經理人資格交通運輸部水平評價類《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號)取消
17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上崗資格水利部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國務院令第496號)
《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資質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資質管理辦法(試行)》(水利部令第17號)
取消
18塵肺診斷醫師資格國家衛生計生委水平評價類《關於進一步加強職業病診斷鑒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衛法監發〔2003〕350號)取消整合為“職業病診斷醫師職業資格”
19職業中毒診斷醫師資格國家衛生計生委水平評價類《關於進一步加強職業病診斷鑒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衛法監發〔2003〕350號)取消
20物理因素職業病診斷醫師資格國家衛生計生委水平評價類《關於進一步加強職業病診斷鑒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衛法監發〔2003〕350號)取消
21全國職業性放射病診斷醫師資格國家衛生計生委水平評價類《關於加強職業病診斷醫師培訓工作的通知》(衛監督衛便函〔2004〕3號)取消
22化學品毒性鑒定專家國家衛生計生委水平評價類
《化學品毒性鑒定管理規範》(衛法監發〔2000〕420號)
《關於開展化學品毒性鑒定機構資質認證有關問題的通知》(衛法監發〔2001〕167號)
取消
23職業衛生專家國家衛生計生委水平評價類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31號)
《衛生部關於印發<衛生部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審定工作程序>等文件的通知》(衛監督發〔2005〕318號)
取消
24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專業人員國家衛生計生委水平評價類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31號)
《衛生部關於印發<衛生部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審定工作程序>等文件的通知》(衛監督發〔2005〕318號)
取消
25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放射防護評價報告書編製資格國家衛生計生委水平評價類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31號)
《關於開展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審定工作的通知》(衛法監發〔2002〕309號)
《關於職業衛生監管部門職責分工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10〕104號)
取消
26金融專業英語中國人民銀行水平評價類《關於建立<金融專業英語證書考試製度>的通知》(銀髮〔1994〕107號)取消
27煤炭行業監理工程師
中國煤炭
建設協會
水平評價類《煤炭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及註冊實施細則(試行)》(煤規字〔1995〕第51號)取消原實施單位為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行業協會
28煤炭建築施工企業項目經理
中國煤炭
建設協會
水平評價類《煤炭建築施工企業項目經理資質管理辦法》(煤規字〔1995〕第172號)取消
29物流師和採購師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水平評價類
《關於開展物流師職業資格認證的通知》(物聯培字〔2003〕116號)
《關於開展採購與供應鏈管理國際資格認證和註冊採購師資格認證的通知》(物聯培字〔2005〕35號)
取消
30鑄造工程師中國鑄造協會水平評價類取消
31汽車營銷師
中國汽車
工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關於試行<汽車營銷師職業標準>的通知》(中汽協字〔2005〕34號)取消
32冶金行業造價師
中國鋼鐵
工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
《關於由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歸口做好建設工程概預算人員行業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標〔2005〕69號)
《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辦法》(中價協〔2011〕21號)
取消
33石油和化工行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師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水平評價類取消原實施單位為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行業協會
34石油和化工行業能源管理師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水平評價類《關於在石油和化工行業試行能源管理師制度的實施意見》(中石化協人發〔2006〕307號)取消
35電力行業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中國電力建設企業協會水平評價類《全國電力行業監理工程師和總監理工程師管理辦法》(中電建協〔2005〕25號)取消
36電力施工建設企業項目經理崗位資格中國電力建設企業協會水平評價類《電力工程項目經理職業崗位資格管理辦法》取消
37電力建設工程調試職業資格中國電力建設企業協會水平評價類《電力工程調試能力資格管理辦法(2013版)》(中電建協調〔2013〕7號)取消
38產權交易職業資格中國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機構協會水平評價類《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令第3號)取消
39廣告師、助理廣告師
工商總局、人力
資源社會保障部
水平評價類《關於印發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助理廣告師、廣告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25號)取消
40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者系留氣球作業人員資格中國氣象局水平評價類
《施放氣球管理辦法》(中國氣象局令第9號)
《關於防雷專業技術和施放氣球作業人員資格認定轉變管理方式的通知》(氣辦發〔2004〕19號)
取消
41人工影響天氣作業人員資格中國氣象局水平評價類取消
42文物進出境責任鑒定員國家文物局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77號)取消
43鐵路建設工程監理員中國鐵路總公司水平評價類《鐵路建設工程監理員執業資格管理辦法》(建協〔2003〕13號)取消
二、取消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18項,均為水平評價類)
序號項目名稱實施部門(單位)資格類別設定依據處理決定
1糖果工藝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2006增補本)
取消
2珠心算教練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2005增補本)
取消
3商品儲運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4咖啡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2006增補本)
取消
5廚政管理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2007增補本)
取消
6沖印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7影視木偶製作員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8影視設備機械員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9舞台音響效果工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10拷貝檢片員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11拷貝字幕員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12營林試驗工國家林業局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13裝卸歸楞工國家林業局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14木材防腐師國家林業局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2006增補本)
取消
15木材及傢具檢驗工國家林業局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16旅店服務員中國商業聯合會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17浴池服務員中國商業聯合會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18人造花製作工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2016年6月
國務院關於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
國發〔2016〕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取消47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現予公布。
取消不必要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也是為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創業和去產能中人員轉崗創造便利條件。各地區、各部門要從大局出發,進一步提高認識,主動開展自我清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對照職業分類大典對現有準入類和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進行全面清理,持續降低就業創業門檻。只要不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的職業,原則上要放寬市場准入。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要真正市場化,不能影響就業創業。今後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准入類職業資格一律不得新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在繼續取消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同時,抓緊公布實施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接受社會監督,清單之外一律不得許可和認定職業資格,清單之內除准入類職業資格外一律不得與就業創業掛鉤。要依法依規加強對職業資格設置和實施的監管,逐步構建國家職業資格框架體系,推動職業資格科學設置、規範運行、依法監管。在推進職業教育結構調整時,要更加突出以用為本,提升學生實踐能力,讓實際工作對職業技能的需求真正成為職業教育和選人用人的導向。
國務院
2016年6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本次取消的47項職業資格許可的認定事項中,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9項,其中准入類8項,水平評價類1項,涉及招標、物業管理、價格鑒證等多個專業領域;技能人員職業資格38項,均為水平評價類,涉及林業、道路運輸、捲煙、機械製造、紡織、化工等領域。
附件
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共計47項)
一、取消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9項,其中准入類8項,水平評價類1項)
序號項目名稱實施部門(單位)資格類別設定依據處理決定備註
1價格鑒證師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准入類《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9〕66號)取消
2招標師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准入類《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招標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社部發〔2013〕19號)取消
3礦產儲量評估師國土資源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准入類《礦產儲量評估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9〕33號)取消
4物業管理師住房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准入類《物業管理師制度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5〕95號)取消
5珠寶玉石質量檢驗師質檢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准入類《珠寶玉石質量檢驗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6〕79號)取消
6棉花質量檢驗師質檢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准入類《棉花質量檢驗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0〕70號)取消
7計量檢定員質檢總局准入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計量檢定人員管理辦法》(質檢總局令第105號)取消與註冊計量師合併實施
8地震安全性評價工程師中國地震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准入類《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地震安全性評價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5〕72號)取消
9水利工程造價工程師水利部水平評價類《水利工程造價工程師註冊管理辦法》(水建管〔2007〕83號)取消作為一個專業納入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統籌實施
二、取消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38項,均為水平評價類)
序號項目名稱實施部門(單位)資格類別設定依據處理決定
小類細類(職業)
1其他社會服務和居民生活服務人員災害信息員民政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07增補本)取消
2林業工程技術人員花藝環境設計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06增補本)取消
3安全工程技術人員安全防範設計評估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06增補本)取消
4電影電視製作及舞台專業人員錄音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5廢舊物資回收利用人員輪胎翻修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06增補本)取消
6商品監督和市場管理人員市場管理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7河道、水庫管養人員水域環境養護保潔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06增補本)取消
8電子設備裝配調試人員集成電路測試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06增補本)取消
9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照明設計師、霓虹燈製作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06增補本)取消
10廣播電影電視工程技術人員數字視頻合成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06增補本)取消
11環境保護工程技術人員室內環境治理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06增補本)取消
12編輯網路編輯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05增補本)取消
13採購人員採購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14其他飯店、旅遊及健身娛樂場所服務人員水生哺乳動物馴養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05增補本)取消
15檢驗人員合成材料測試員、室內裝飾裝修質量檢驗員、玻璃分析檢驗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07增補本)取消
16機泵操作人員混凝土泵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17美術品製作人員裝飾美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18廣播影視舞台設備安裝調試及運行操作人員音響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19日用機電產品維修人員照相器材維修工、鐘錶維修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20物業管理人員物業管理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21旅遊及公共遊覽場所服務人員插花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22推銷、展銷人員營銷師、服裝模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23水上運輸服務人員港口客運員交通運輸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24公路道路運輸服務人員汽車貨運理貨員交通運輸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25水產品加工人員水產品原料處理工農業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26人造板生產人員人造板飾面工國家林業局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27原煙復烤人員打葉復烤工、煙葉回潮工國家煙草局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28捲煙生產人員煙葉制絲工、膨脹煙絲工、煙草薄片工、捲煙卷接工國家煙草局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29煙用醋酸纖維絲束濾棒製作人員濾棒工國家煙草局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30其他機械製造加工人員電焊條、焊絲製造工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31五金製品製作裝配人員鋁製品製作工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32塑料製品加工人員塑料製品配料工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33搪瓷製品生產人員搪瓷瓷釉製作工、搪瓷坯體製作工、搪瓷塗搪燒成工、搪瓷花版飾花工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34日用機械電器製造裝配人員空調器裝配工、電冰箱(櫃)裝配工、洗衣機裝配工、小型家用電器裝配工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35印染人員坯布檢查處理工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36合成橡膠生產人員順丁橡膠生產工、丁苯橡膠生產工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37基本有機化工產品生產人員環烴生產工、烴類衍生物生產工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38化學纖維生產人員濕紡原液製造工、紡絲凝固浴液配製工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
2016年1月
國務院關於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取消6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現予公布。同時,建議取消1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國務院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相關法律規定。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轉變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加強對職業資格實施的評估檢查,建立事中事後監管機制,營造更好激勵人才發展的環境,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並實行動態調整,在目錄之外不得開展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工作,逐步建立科學合理的國家職業資格體系,讓廣大勞動者更好施展創業創新才能。
附件: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共計61項)
國務院2016年1月20日(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共計61項)
一、取消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43項,其中准入類5項,水平評價類38項)
序號項目名稱
實施部門
(單位)
資格類別設定依據處理決定備註
1公路水運工程造價人員資格交通運輸部准入類《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93號)取消
2潛水人員從業資格交通運輸部准入類《中華人民共和國潛水員管理辦法》(交通部令1999年第3號)取消
3中央在京直屬企業所屬遠洋漁業船員資格農業部准入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國務院令第49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員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14年第4號)
取消
4民航計量檢定員資格中國民航局准入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1987年1月19日國務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國家計量局發布)
《中國民用航空計量管理規定》(民航總局令第55號)
取消
5考古發掘領隊資格國家文物局准入類《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77號)取消
6中國物流職業經理資格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平評價類《關於促進我國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意見》(發改運行〔2004〕1617號)取消
7中英合作採購與供應管理職業資格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平評價類《關於促進我國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意見》(發改運行〔2004〕1617號)取消
8註冊人力資源管理師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平評價類《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研究會章程》取消
9中國工程建設職業經理人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平評價類《中國施工企業管理協會章程》取消
10人力資源測評師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平評價類《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研究會章程》取消
11電子行業質量體系內部審核員資格工業和信息化部水平評價類取消
12單片機設計師職業資格工業和信息化部水平評價類《關於授權中國電子企業協會在全國IC設計從業人員中開展IC設計師、單片機設計師技術培訓的批複》(信電職監字〔2006〕41號)取消
13城市雕塑創作設計資格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平評價類
《關於當前城市雕塑建設中幾個問題的規定》((86)城雕0008號)
《城市雕塑建設管理辦法》(文藝發〔1993〕40號)
取消
14勘察設計行業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平評價類《關於在全國工程勘察設計行業開展工程項目經理資格考評工作的通知》(中設協字〔2007〕第12號)取消
15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平評價類
《關於統一換髮概預算人員資格證書事宜的通知》(建辦標函〔2005〕558號)
《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辦法》(中價協〔2011〕21號)
取消
16道路運輸經理人資格交通運輸部水平評價類《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號)取消
17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上崗資格水利部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國務院令第496號)
《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資質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資質管理辦法(試行)》(水利部令第17號)
取消
18塵肺診斷醫師資格國家衛生計生委水平評價類《關於進一步加強職業病診斷鑒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衛法監發〔2003〕350號)取消整合為“職業病診斷醫師職業資格”
19職業中毒診斷醫師資格國家衛生計生委水平評價類《關於進一步加強職業病診斷鑒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衛法監發〔2003〕350號)取消
20物理因素職業病診斷醫師資格國家衛生計生委水平評價類《關於進一步加強職業病診斷鑒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衛法監發〔2003〕350號)取消
21全國職業性放射病診斷醫師資格國家衛生計生委水平評價類《關於加強職業病診斷醫師培訓工作的通知》(衛監督衛便函〔2004〕3號)取消
22化學品毒性鑒定專家國家衛生計生委水平評價類
《化學品毒性鑒定管理規範》(衛法監發〔2000〕420號)
《關於開展化學品毒性鑒定機構資質認證有關問題的通知》(衛法監發〔2001〕167號)
取消
23職業衛生專家國家衛生計生委水平評價類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31號)
《衛生部關於印發<衛生部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審定工作程序>等文件的通知》(衛監督發〔2005〕318號)
取消
24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專業人員國家衛生計生委水平評價類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31號)
《衛生部關於印發<衛生部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審定工作程序>等文件的通知》(衛監督發〔2005〕318號)
取消
25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放射防護評價報告書編製資格國家衛生計生委水平評價類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31號)
《關於開展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審定工作的通知》(衛法監發〔2002〕309號)
《關於職業衛生監管部門職責分工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10〕104號)
取消
26金融專業英語中國人民銀行水平評價類《關於建立<金融專業英語證書考試製度>的通知》(銀髮〔1994〕107號)取消
27煤炭行業監理工程師
中國煤炭
建設協會
水平評價類《煤炭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及註冊實施細則(試行)》(煤規字〔1995〕第51號)取消原實施單位為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行業協會
28煤炭建築施工企業項目經理
中國煤炭
建設協會
水平評價類《煤炭建築施工企業項目經理資質管理辦法》(煤規字〔1995〕第172號)取消
29物流師和採購師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水平評價類
《關於開展物流師職業資格認證的通知》(物聯培字〔2003〕116號)
《關於開展採購與供應鏈管理國際資格認證和註冊採購師資格認證的通知》(物聯培字〔2005〕35號)
取消
30鑄造工程師中國鑄造協會水平評價類取消
31汽車營銷師
中國汽車
工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關於試行<汽車營銷師職業標準>的通知》(中汽協字〔2005〕34號)取消
32冶金行業造價師
中國鋼鐵
工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
《關於由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歸口做好建設工程概預算人員行業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標〔2005〕69號)
《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辦法》(中價協〔2011〕21號)
取消
33石油和化工行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師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水平評價類取消原實施單位為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行業協會
34石油和化工行業能源管理師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水平評價類《關於在石油和化工行業試行能源管理師制度的實施意見》(中石化協人發〔2006〕307號)取消
35電力行業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中國電力建設企業協會水平評價類《全國電力行業監理工程師和總監理工程師管理辦法》(中電建協〔2005〕25號)取消
36電力施工建設企業項目經理崗位資格中國電力建設企業協會水平評價類《電力工程項目經理職業崗位資格管理辦法》取消
37電力建設工程調試職業資格中國電力建設企業協會水平評價類《電力工程調試能力資格管理辦法(2013版)》(中電建協調〔2013〕7號)取消
38產權交易職業資格中國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機構協會水平評價類《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令第3號)取消
39廣告師、助理廣告師
工商總局、人力
資源社會保障部
水平評價類《關於印發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助理廣告師、廣告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25號)取消
40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者系留氣球作業人員資格中國氣象局水平評價類
《施放氣球管理辦法》(中國氣象局令第9號)
《關於防雷專業技術和施放氣球作業人員資格認定轉變管理方式的通知》(氣辦發〔2004〕19號)
取消
41人工影響天氣作業人員資格中國氣象局水平評價類取消
42文物進出境責任鑒定員國家文物局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77號)取消
43鐵路建設工程監理員中國鐵路總公司水平評價類《鐵路建設工程監理員執業資格管理辦法》(建協〔2003〕13號)取消
二、取消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18項,均為水平評價類)
序號項目名稱實施部門(單位)資格類別設定依據處理決定
1糖果工藝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2006增補本)
取消
2珠心算教練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2005增補本)
取消
3商品儲運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4咖啡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2006增補本)
取消
5廚政管理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2007增補本)
取消
6沖印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7影視木偶製作員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8影視設備機械員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9舞台音響效果工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10拷貝檢片員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11拷貝字幕員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12營林試驗工國家林業局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13裝卸歸楞工國家林業局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14木材防腐師國家林業局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2006增補本)
取消
15木材及傢具檢驗工國家林業局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16旅店服務員中國商業聯合會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17浴池服務員中國商業聯合會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18人造花製作工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1999)
取消
2016年6月
國務院關於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
國發〔2016〕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取消47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現予公布。
取消不必要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也是為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創業和去產能中人員轉崗創造便利條件。各地區、各部門要從大局出發,進一步提高認識,主動開展自我清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對照職業分類大典對現有準入類和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進行全面清理,持續降低就業創業門檻。只要不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的職業,原則上要放寬市場准入。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要真正市場化,不能影響就業創業。今後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准入類職業資格一律不得新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在繼續取消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同時,抓緊公布實施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接受社會監督,清單之外一律不得許可和認定職業資格,清單之內除准入類職業資格外一律不得與就業創業掛鉤。要依法依規加強對職業資格設置和實施的監管,逐步構建國家職業資格框架體系,推動職業資格科學設置、規範運行、依法監管。在推進職業教育結構調整時,要更加突出以用為本,提升學生實踐能力,讓實際工作對職業技能的需求真正成為職業教育和選人用人的導向。
國務院
2016年6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本次取消的47項職業資格許可的認定事項中,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9項,其中准入類8項,水平評價類1項,涉及招標、物業管理、價格鑒證等多個專業領域;技能人員職業資格38項,均為水平評價類,涉及林業、道路運輸、捲煙、機械製造、紡織、化工等領域。
附件
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共計47項)
一、取消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9項,其中准入類8項,水平評價類1項)
序號項目名稱實施部門(單位)資格類別設定依據處理決定備註
1價格鑒證師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准入類《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9〕66號)取消
2招標師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准入類《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招標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社部發〔2013〕19號)取消
3礦產儲量評估師國土資源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准入類《礦產儲量評估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9〕33號)取消
4物業管理師住房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准入類《物業管理師制度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5〕95號)取消
5珠寶玉石質量檢驗師質檢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准入類《珠寶玉石質量檢驗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6〕79號)取消
6棉花質量檢驗師質檢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准入類《棉花質量檢驗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0〕70號)取消
7計量檢定員質檢總局准入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計量檢定人員管理辦法》(質檢總局令第105號)取消與註冊計量師合併實施
8地震安全性評價工程師中國地震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准入類《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地震安全性評價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5〕72號)取消
9水利工程造價工程師水利部水平評價類《水利工程造價工程師註冊管理辦法》(水建管〔2007〕83號)取消作為一個專業納入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統籌實施
二、取消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38項,均為水平評價類)
序號項目名稱實施部門(單位)資格類別設定依據處理決定
小類細類(職業)
1其他社會服務和居民生活服務人員災害信息員民政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07增補本)取消
2林業工程技術人員花藝環境設計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06增補本)取消
3安全工程技術人員安全防範設計評估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06增補本)取消
4電影電視製作及舞台專業人員錄音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5廢舊物資回收利用人員輪胎翻修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06增補本)取消
6商品監督和市場管理人員市場管理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7河道、水庫管養人員水域環境養護保潔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06增補本)取消
8電子設備裝配調試人員集成電路測試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06增補本)取消
9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照明設計師、霓虹燈製作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06增補本)取消
10廣播電影電視工程技術人員數字視頻合成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06增補本)取消
11環境保護工程技術人員室內環境治理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06增補本)取消
12編輯網路編輯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05增補本)取消
13採購人員採購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14其他飯店、旅遊及健身娛樂場所服務人員水生哺乳動物馴養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05增補本)取消
15檢驗人員合成材料測試員、室內裝飾裝修質量檢驗員、玻璃分析檢驗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07增補本)取消
16機泵操作人員混凝土泵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17美術品製作人員裝飾美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18廣播影視舞台設備安裝調試及運行操作人員音響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19日用機電產品維修人員照相器材維修工、鐘錶維修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20物業管理人員物業管理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21旅遊及公共遊覽場所服務人員插花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22推銷、展銷人員營銷師、服裝模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23水上運輸服務人員港口客運員交通運輸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24公路道路運輸服務人員汽車貨運理貨員交通運輸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25水產品加工人員水產品原料處理工農業部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26人造板生產人員人造板飾面工國家林業局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27原煙復烤人員打葉復烤工、煙葉回潮工國家煙草局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28捲煙生產人員煙葉制絲工、膨脹煙絲工、煙草薄片工、捲煙卷接工國家煙草局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29煙用醋酸纖維絲束濾棒製作人員濾棒工國家煙草局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30其他機械製造加工人員電焊條、焊絲製造工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31五金製品製作裝配人員鋁製品製作工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32塑料製品加工人員塑料製品配料工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33搪瓷製品生產人員搪瓷瓷釉製作工、搪瓷坯體製作工、搪瓷塗搪燒成工、搪瓷花版飾花工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34日用機械電器製造裝配人員空調器裝配工、電冰箱(櫃)裝配工、洗衣機裝配工、小型家用電器裝配工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35印染人員坯布檢查處理工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36合成橡膠生產人員順丁橡膠生產工、丁苯橡膠生產工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37基本有機化工產品生產人員環烴生產工、烴類衍生物生產工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取消
38化學纖維生產人員濕紡原液製造工、紡絲凝固浴液配製工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水平評價類《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
2016年12月
國務院關於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
國發〔2016〕6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取消114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現予公布。同時,建議取消1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國務院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相關法律規定。
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是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和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舉措。各地區、各部門要從全面深化改革特別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大局出發,進一步轉變職能、轉變觀念、提高認識,加大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清理力度,不斷降低人才負擔和制度成本,持續激發市場和社會活力,促進就業創業。對已經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跟蹤督查,及時組織“回頭看”,確保清理到位,防止反彈。要抓緊公布實施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清單之外一律不得許可和認定職業資格,清單之內除准入類職業資格外一律不得與就業創業掛鉤。要加強對職業資格設置、實施的監管和服務,對違法違規設置、實施的職業資格事項,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要推動職業資格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化服務水平,逐步建立持證人員信用管理體系,嚴肅查處證書掛靠、尋租等行為。要妥善處理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取消後續工作,研究制定職業標準和評價規範,搞好政策銜接,確保人才隊伍穩定。
附件: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共計114項)
國務院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