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分佈
一般分佈
海里斯給它下的定義是:“一個單位的分佈就是它所出現的全部環境的總和,也就是這個單位的所有的(不同的)位置(或者出現的場合)的總和,這個單位出現的這些位置是同其他單位的出現有關係的。”
根據描寫學家所選擇的歸類原則的不同,分佈分析法又可以分為兩小類:
(1)以尋找同類環境為原則的歸類法,即把分佈相同的語言單位歸類。霍克特用分佈分析法,把一組可以在構造更大的形式中具有類似的出現權利的形式歸為一類,稱為形式類。
( )can
( )can go
( )can go there
能夠出現上面三個格式里的形式有 she、he、it、I、We,they、the manacross the street等等,於是這些他們可以歸為一個形式類,即主語。
(2)以互補分佈為原則的歸併法,即如果幾個現象在不同環境中出現的可能性正好相互對立,那麼,它們就可分佈在對立的環境中而互相補充成同一個單位。
比如漢語里的“哀”“安”“啊”“熬”“昂”五個詞的語音形式,漢語拼音方案分別為“ai”“an”“a”“ao”“ang”,比較一下這五個語素中的a就會發現有三個不同的a,它們有各自出現的語音條件:[i][n]之前是前[a],因為[i]是前母音,[n]是發音靠前的輔音,前[a]與之組合,發音比較順口。“啊”中a[A]單獨作韻母;同理,通過對后a的分析,可以得出它們的差別取決與出現的環境,這種差別在漢語中是漠然的,因為漢語中前[a]中[A]和后[a]同屬於一個音位/A/,並處於互補分佈中。
歸類是以同類分佈為原則,把具有類似的出現權利的形式歸為一類;歸併則是以互補分佈為原則,把處於互補分析中的不同的語言現象進行合併,把它們歸結為一個單位,即把它們看成是同一個單位的不同的變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