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工資統發
財政部門統一發放的個人經費
財政工資統發是按照國家工資制度規定的項目和標準,由財政部門統一發放機關事業單位的個人經費,實現收入透明化。將目前分散發放的津貼、補貼等工資性支出全部納入財政統一發放範圍,這有利於從根本上解決單位擅自擴大補助範圍,提高發 放標準,亂髮各種津貼、補貼等隱形收入的問題,從而解決長期存在的不同部門和單位機關事業人員收入苦樂不均的 現象。
我國正在致力於建設公共財政,而公共財政就 是要求財政的收支統一、公開、透明,各行政事業單位自己無權收取和支出,更不能自己給自己增薪加祿。薪酬制度改革是有效保障規範機關事業人員收入分配秩序、理順 社會各方面的收入分配關係的重要措施,對於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社會收入分配體系有著積極的促進作 用,同時更是遏止腐敗,建立廉潔、透明、高效政府的根本需要。
財政部門的具體職責
1.負責財政工資統發政策、制度的制定;2.負責財政供養人員支出預算安排、預算追加、科目調整和用款計劃的審批;3.負責簽訂工資代發協議;4.負責財政工資網路統發系統的開發、升級和維護; 5.負責工資網路統發市縣、管理部門和單位工資管理人員、財務報賬人員和會計等相關人員的業務和技術培訓;6.負責對單位人員的人事工資、支出科目和法定代扣款數據信息的全面審核,分類打包,直接傳遞至各代理 銀行;7.負責網路直接統發單位人員工資的直接支付;8.負責網路直接統發單位人員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險費 和個人所得稅的申報繳納;9.負責財政工資網路統發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報告;10 .負責協調編製、人 事、地稅等有關部門,通力合作,共同做好財政工資網路統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