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政府
高效政府
高效政府是指城市在行政過程當中的效率水平。
一是政府機構的人員必須要少而精幹;
二是政府行為必須是有效率的;
三是政府應該和民眾具有互動性,而政府也應具有回應性,有比較高的效能。
一個高效的政府,就是鄧小平提出的“精幹、高效、廉潔”的行政體制模式。
第一,機構精幹的政府。政府首先應當是精幹的,是小政府。機構不精幹、不精簡,效率問題、反對官僚主義問題、反腐敗問題,有利於生產力發展、有利於增強綜合能力、有利於提高人民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問題,消滅剝削、共同富裕問題等,都無從談起。因此,建設一個精幹的政府,是鄧小平的重要思想,是我國行政體制改革的首要目標。精幹的政府應該是:一是政府的機構設置要“精”。這包括機構數量要少、層次要少,避免重疊設置等。二是機關工作人員要“精”。包括人員的數量比原有的要大大減少,領導副職要少,人員素質要高、能力要強。三是建立從上到下的強有力的政府工作系統。上下一體、左右協調,令必行、禁必止。四是“政”要“精”,政府只承擔必要的職能,行使必要的權力,不包辦社會組織的事務等。
第二,高效率的政府。較高的效率是高效政府的應有之義。這裡的效率指的是行政效率。所謂行政效率,是指行政機關和行政人員從事行政管理活動所獲得的勞動成果、社會效益,同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的比例關係。行政效率的高低是衡量整個行政管理活動的重要標準,因為較高的行政效率有助於建立政府與社會之間的良性關係,有助於加快我國的現代化進程。建設高效政府要注意處理好以下幾種關係:一是處理好長遠效率和當前效率的關係。努力實現長遠效率和當前效率兩者的統一。要克服和避免浪費資源、破壞環境,追求眼前的“政績‘和“效率”,犧牲長遠效率的短期行為。二是處理好局部效率和整體效率的關係。努力實現局部效率與整體效率的統一。市場經濟條件下,人們容易產生不同的利益衝動。中央政府應著眼於全國的、國家的整體效率,地方政府和各政府部門自然重視自己的局部效率。各級政府必須時時注意預防和制止互相抵損效率的情況發生。三是處理好改革、效率和穩定的關係。各項改革是提高行政效率的根本途徑,行政體制改革更直接關係到行政效率的提高。而改革必須以社會基本穩定為條件。四是處理好提高效率和社會公正的關係。在提高效率時,必須兼顧社會公正。此外,建設高效率的政府,還要落實提高行政效率的關鍵措施,要研究世界經濟的新趨勢,建立經濟預警、預測系統。
第三,高效能的政府。以效率作為衡量指標,僅適用於那些可以量化的或貨幣化的公共產品或服務,而許多公共服務性質上很難界定,更難量化,且分配效率亦不易理解。在這種情況下,效能便成為衡量公共服務的一個重要指標。要提高政府和行政效能,就必須對政府的角色進行重新定位,實施角色的轉換。在性質上,政府從權力的集中代表者轉變為公共服務的執行者;在職能上,從維護政治統治轉向履行社會管理職能;在地位上,從以自我為中心轉向以服務社會為中心;在信念上,從“父母官”轉變為承擔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代表民意的責任。政府要主動提高為公眾提供公共產品的能力、質量和為社會服務的水平,加強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產品供給和公共服務,充實、擴大和增加新的服務項目,改善服務手段,提高服務質量,增加公共政策的科學性和公共性。
第四,勤政廉潔的政府。要建設勤政廉潔的政府,必須從政府機關和公務員隊伍自身思考問題,研究對策。一是充分認識政府在反腐敗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由於政府職能的廣泛性,行政行為的強制性,政府機關和公務員隊伍的宏大性,決定了政府在全社會廉政建設中的主體性和示範效應。二是在制約行政權力上下功夫,建立起有效的廉政制約機制。三是公務員收入相對不同,而又面臨市場經濟種種利益誘惑的情況下,要在思想教育、規範行為的同時,從制度和配套措施上形成保障公務員廉潔行政的機制。四是財務行政要改革不合時宜的管理方式和方法,拋棄那些脫離實際,甚至引發不正之風的不當規定和措施,用實事求是的、現代化的、有利於廉潔行政的政策措施取而代之,保證精幹的政府機關有足夠的經費,不留下為政不廉的經費缺口。五是每一個政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都要廣泛接受來自各方面的監督,特別是來自人民群眾的輿論和批評監督。
中國高效政府評價指標體系包括政府規範指數、政府效率指數、公務員素質指數、政府行政口碑指數在內的4項一級指標、15項二級指標、64項三級指標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