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北京市委員會統一戰線工作部
中國共產黨北京市委員會統一戰線工作部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設置中國共產黨北京市委員會統一戰線工作部。市委統戰部是負責本市統一戰線工作的市委工作機構。
(一)貫徹執行中央、市委關於統一戰線的方針、政策;調查研究我市統一戰線工作情況,制定全市統戰工作規劃及有關政策性措施;就統戰工作向市委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負責聯繫我市各民主黨派和有關人民團體、無黨派代表人士;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及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落實民主黨派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的工作;支持、幫助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
(三)貫徹執行黨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聯繫我市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幫助有關部門加強少數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隊伍建設;調查研究和協調檢查我市各部門貫徹執行中央關於民族、宗教工作方針、政策的情況;研究提出做好我市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選拔和推薦工作的意見。
(四)貫徹執行黨的海外統戰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聯繫港澳台和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開展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負責台胞定居工作。
(五)做好本市黨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研究提出做好推薦黨外人士擔任本市政府及司法部門局級行政領導職務工作的意見;協助組織部門做好本市黨外局級後備幹部隊伍的建設工作,培養社會各界新的代表人物。
(六)加強對市工商聯黨組的領導,做好本市非公有制經濟和新階層代表人士工作,調查反映情況,協調關係,提出政策性建議。
(七)研究提出我市黨外知識分子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黨外知識分子的方針政策;調查研究並反映我市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協調關係,聯繫並培養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士。
(八)負責指導我市各部門黨委的統戰工作;培訓統戰幹部,加強統戰幹部隊伍建設;研究提出加強全市統戰幹部隊伍建設的意見;指導全市開展統戰理論、方針、政策的學習、研究和宣傳。
(九)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分工,負責市民委(宗教局)、僑辦、參事室(文史館)、工商聯、僑聯、台聯等單位領導班子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及老幹部工作;領導市黃埔軍校同學會。
(十)做好部機關和市僑聯、台聯、工商聯、黃埔軍校同學會等機關中中共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指導其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工會、共青團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和中央統戰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中共北京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設11個職能處(室)和機關黨委工會:
(一)辦公室
協助部領導負責本機關綜合協調、會務組織及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領導指示和會議決定等重要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公文處理、信息編髮、檔案、保密、信訪、接待聯絡工作;負責本機關安全保衛、財務及資產管理工作。
(二)宣傳處
負責全市統一戰線理論、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協調指導全市統戰系統的宣傳工作;起草對外宣傳的重要文稿;編輯、撰寫統戰工作的宣傳材料;負責統一戰線的新聞報道,負責統戰工作先進典型和優秀黨外代表人物的宣傳報道工作;負責統戰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三)幹部處
負責本系統貫徹落實中央和市委關於組織、幹部和知識分子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本系統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協助市委組織部管理市委管理的統戰系統幹部;研究提出加強全市統戰幹部隊伍建設工作的意見;指導全市統一戰線幹部隊伍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工作。
(四)研究室
負責本市統戰工作調查研究和理論研究;指導基層統戰部門的調研工作,做好北京市統一戰線理論研究會辦公室的工作,聯繫指導政黨理論北京研究基地和北京市統戰理論研究基地的工作以及統戰理論研究分會(小組)的工作;負責起草有關統戰工作的領導講話、報告及綜合性文件;負責《首都統戰之窗》內部刊物的編輯、下發工作。
(五)民主黨派工作處
負責聯繫我市各民主黨派市委;推動貫徹落實黨對民主黨派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協助做好有關多黨合作、政治協商的組織、落實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民主黨派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各項措施;協調推動各民主黨派市委開展調查研究、社會服務工作;協助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協調有關部門推薦特約工作人員。
(六)綜合處
圍繞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帶有政策性的重大問題;掌握了解和檢查黨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研究提出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選拔和推薦工作的意見;做好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聯絡、培養、考察和安排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全市黨員幹部群眾進行馬克思主義民族觀、宗教觀和黨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傳教育;負責聯繫市民委(市宗教局);聯繫指導北京市各區、縣統戰工作。
(七)聯絡處
負責聯繫市僑辦、僑聯、台聯、黃埔軍校同學會;主持北京海外聯誼會秘書處及海外聯誼會駐港聯絡部的日常工作;聯繫香港、澳門、台灣和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指導、協調統戰系統和其他有關團體單位的海外統戰工作;負責境外友好人士招商引資的牽線搭橋工作;負責統戰系統有關社團的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統戰部及所屬單位和社團出訪任務的申辦工作;指導八個民主黨派和工商聯開展“走出去,請進來”工作,指導基層統戰部門的海外聯絡工作。
(八)黨外幹部處
負責我市黨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研究提出培養、選拔、推薦黨外區、縣局級領導幹部的意見;協助組織部門做好黨外局級後備幹部隊伍的建設;指導區、縣做好安排黨外人士工作;推薦北京市人民政府參事、北京市文史館員;聯繫指導我市宣傳系統的統戰工作。
(九)工商經濟處
負責聯繫市工商聯;調查研究我市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及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思想狀況;研究提出我市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新社會階層領域黨外代表人士的培養、選拔、推薦工作的意見;負責非公有制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指導區縣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工作;做好“光彩事業”活動和“智力支邊”活動的推動工作。
(十)黨外知識分子工作處
負責聯繫和培養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士;推動黨外知識分子參政議政、建言獻策;提出制定黨外知識分子政策的意見和建議,督促檢查貫徹落實情況;負責北京黨外高級知識分子聯誼會的日常工作;聯繫指導高等院校和北京市國有大中型企業統戰工作。
(十一)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工作處
負責聯繫和培養本市新的社會階層代表人士,了解思想狀況,反映意見建議;負責開展相關領域工作調研並提出政策性意見;負責牽頭建立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十二)機關黨委、工會
負責市委統戰部和市僑聯、市台聯、市工商聯、市黃埔軍校同學會、北京社會主義學院、北京市民主黨派市委機關中中共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負責市委統戰部機關工會工作;負責市委統戰部機關及市統戰系統老幹部工作。
根據工作需要,市委統戰部還設有兩個事業單位,包括北京市黨派團體辦公樓服務管理中心、市委統戰部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