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直管縣

財政直管縣

2002年以來,浙江、湖北、河南、山東、福建、廣東等省份先後根據本省的具體情況,將一部分歸屬於地級市的經濟管理權和社會管理權直接賦予經濟強縣,在財政體制等方面實行了“省直管縣”。這些“強縣擴權”的破蛹之舉,在實踐中直指上世紀80年代興起繼而約定俗成的“市管縣”體制。

綜述


財政直管縣
財政直管縣
財政直管縣市是指在政府間收支劃分、轉移支付、資金往來、預決算、年終結算等方面,實現省財政與市、縣財政直接聯繫,開展相關業務工作。

縣市責任


財政直管縣
財政直管縣
(一)收支劃分。在進一步理順省與市、縣支出責任的基礎上,確定市、縣財政各自的支出範圍,市、縣不得要求對方分擔應屬自身事權範圍內的支出責任。按照規範的辦法,合理劃分省與市、縣的收入範圍。
(二)轉移支付。轉移支付、稅收返還、所得稅返還等由省直接核定並補助到市、縣;專項撥款補助,由各市、縣直接向省級財政等有關部門申請,由省級財政部門直接下達市、縣。市級財政可通過省級財政繼續對縣給予轉移支付。
(三)財政預決算。市、縣統一按照省級財政部門有關要求,各自編製本級財政收支預算和年終決算。市級財政部門要按規定匯總市本級、所屬各區及有關縣預算,並報市人大常委會備案。
省去地市環節
省去地市環節
(四)資金往來。建立省與市、縣之間的財政資金直接往來關係,取消市與縣之間日常的資金往來關係。省級財政直接確定各市、縣的資金留解比例。各市、縣金庫按規定直接向省級金庫報解財政庫款。
財政直管縣
財政直管縣
(五)財政結算。年終各類結算事項一律由省級財政與各市、縣財政直接辦理,市、縣之間如有結算事項,必須通過省級財政辦理。各市、縣舉借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政府貸款、國債轉貸資金等,直接向省級財政部門申請轉貸及承諾償還,未能按規定償還的由省財政直接對市、縣進行扣款。

縣市政治地位


財政直管縣,就是根據《中 共 中 央 國 務 院關於地方政府機構改革的意見》、《國 務 院關於編製2009年中央預算和地方預算的通知》以及《中 共 中 央 國 務 院關於2009年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若干意見》中關於“推進‘省直管縣’財政管理方式改革,充實內容和形式,加強縣(市)財政管理”和“將糧食、油料、棉花、生豬生產大縣全部納入改革範圍”的要求,實行省直接管理縣財政改革試點,就是在政府間收支劃分、轉移支付、資金往來、預決算、年終結算等方面,省財政與市、縣財政直接聯繫,開展相關業務工作。
一是省縣信息通達機制效率提高。財政省管縣后,省級財政與縣(市)級財政之間的溝通更直接,財政信息傳遞更為及時,有利於指導各項財政工作的開展。由於行政層級減少了一級,程序減少了一套,省財政下發文件直接到試點縣,同時,省直管縣(市)報送材料、申報項目和反映問題均直接上報省財政,財政信息傳遞更及時、更有效。
二是增加了縣級可用財力。由於省財政直管縣后,省級財政能更充分直接地了解直管縣的困難和問題,對直管縣所採取的措施更有針對性,支持力度進一步加大。在2010年以前,南雄市一般預算收入增長平均為23%,一般預算支出增長平均在15%左右,2010年南雄市財政一般預算收入增長25%,實現2.83億元,一般預算支出增長了36.6%,實現8.99億元;實行財政省管縣后的第一年,南雄市一般預算收入增長26%(可比口徑),實現3.4億元,一般預算支出增長40%,實現12.6億元,資金增加量和增加幅度都有較大提高。主要是省級補助資金大幅增長,有效地推動了各項事業的發展。實行財政省管縣后,省級各項政策能直接與縣各項事業對接,使縣級各項事業直接受惠。
三是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率。由於省財政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補助資金直接分配、下達和撥付到縣(市),減少了資金撥付環節,避免滯留截留,資金往來更為快捷,資金到位更加及時,政策落實更加到位,提高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
四是在財政政策、資金安排等方面與地級市享有同等待遇。省財政直管后,縣(市)在財政政策的運用和財政資金安排上享有更多的權利,明確了地級市與縣(市)之間的關係,逐步構建了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財政體制。如在項目申報上,縣(市)直接參與申報和競爭,更有力地調動了地方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五是提升了縣級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實行省財政直管后,縣(市)級在開展業務、召開會議和組織培訓等方面均享有與地級市同等的待遇,能夠經常參加省財廳舉辦的各類會議和培訓,較好地提高了縣(市)級財政人員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縣(市)級財政部門的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也有了進一步的提高。
財政直管縣
財政直管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