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覺信號

聽覺信號

聽覺信號又稱“音響信號”。鐵路上用聲響表達的信號。用於火車司機與有關作業人員之間的聯繫、報警、引起注意和通知有關事項等。如號角、口笛響墩發出的聲響和機車軌道車的鳴笛聲。鳴示方式及使用場合和時機應遵守《鐵路技術管理規程》的有關規定。

簡單介紹


如用響墩爆炸聲發出要求緊急停車信號;在要求機車、軌道車鳴笛時,規定長聲為3s,短聲為Is,音響間隔為Is,重複鳴示須間隔5s以上。不同的長短聲組合被規定成不同的音響信號。如連續的短聲為緊急停車信號;1長3短聲為蒈報信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