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裝載機
防爆裝載機
防爆裝載機具有防爆能力並可裝載物品的機器,防爆裝載機分為礦用防爆裝載機和地面工業用防爆裝載機(非礦用)。
防爆裝載機分為 礦用防爆裝載機和 地面工業用防爆裝載機(非礦用)。
兩者的應用環境不同,客戶群不同,防爆解決方案不同,所執行的標準和獲得的證書都不同。換言之,客戶在採購防爆裝載機時,首先應針對其使用環境進行合理分類,然後在適當的類別下選擇供應商。
礦用防爆裝載機應用於井下。與地面環境相比,井下環境通風條件較差,員工相對密集,但爆炸性危險氣體的種類單一(瓦斯氣)。
地面用防爆裝載機的使用環境更為複雜,要面臨的危險性物質的種類更多,環境中危險物質的爆炸極限(上限和下限)、點燃溫度、存在狀態等特性更多樣。根據危險物質的種類和出現的頻率,又可將地面危險環境分為 0區、 1區、 2區、 20區、 21區、和 22區。
礦用防爆裝載機的市場保有量遠多於地面用防爆裝載機。目前,礦用防爆裝載機有較多廠家能夠提供,但功率小,大多在60kw以下。
我國地面用防爆裝載機的研發歷史不長,且對製造廠家的技術和加工能力要求較高(尤其在防爆等級較高時)。到目前為止,只有“長沙湘普防爆車輛有限公司”能夠提供,並且具備一定的客戶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