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堅合眾國制憲會議

制定人類第一部成文憲法的會議

美利堅合眾國制憲會議於1787年5月25日至9月17日在費城舉行,制訂了人類歷史上的第一部成文憲法:《美利堅合眾國憲法》。此會議又稱費城會議、聯邦會議或費城大會。

目錄

背景


美利堅合眾國制憲會議
美利堅合眾國制憲會議
1787年,費城是美國最大的城市,人口40000人。紐約當時比費城還小,只有33000居民。波士頓更是只有18000人。這是美國的幾個最大都市了!當時的巴黎有60萬人口,倫敦有95萬人口。根據考證,當時北京的人口大致是100萬,面積據說比剛剛擴建的倫敦城還要大,是18世紀世界上最大的城市。
華盛頓將軍本不想來開制憲會議,另一個原因是,在制憲會議同時,還有一個“辛辛那提”退伍軍人協會,也正在費城聚會。協會由獨立戰爭的退伍軍官們組成,華盛頓將軍作為當年義軍總司令,理所當然就成了協會的名譽主席。雖說那是民間團體,可是不論古今,軍人團體,又都是打下江山的功臣,在政局不穩的時候,人們總是會擔心他們提著槍出來影響局勢。儘管華盛頓知道沒有這種可能性,他畢竟是惟一一個跨越“兩會”的人,他本能地就想避嫌,內心非常顧慮。
華盛頓最後決定出席制憲會議,就想讓自己小心翼翼地避開辛辛那提協會。戰鬥歲月剛剛過去四年,他一定也很想和昔日軍中袍澤聚會,可他還是給協會寫信說,自己身體欠佳,不能出席。不過,當華盛頓將軍到達費城的時候,辛辛那提協會的弟兄們,還是在諾克斯將軍的帶領下,騎馬列隊迎接了他們昔日的統帥。
華盛頓抵達費城的時候,當時36歲的詹姆斯·麥迪遜,已經在那裡等候他了。制憲會議55位代表的平均年齡只有43歲。最年輕的26歲。而年紀最大的,就是那個用風箏從天上扯下雷電、發明避雷針的富蘭克林,他那年81歲了。
在小旅館等著華盛頓將軍的麥迪遜,是召開這次會議的主要發起人,也是個非常仔細認真的人。他第一個到達費城,想趁機有更多時間讀書和思考。
社會契約論只是一種理論。人類歷史上的國家和政府,都是歷史地自然地形成的,而不是依據理論、依據純粹的契約過程建立起來的,現實和歷史中充滿了血腥污穢,根本沒那麼理性。這是政治家們常常拋棄契約論的原因。他們想,算了吧,這算理想中的政府應該是這樣形成,可是事實並不按照理想發生啊。
麥迪遜認為,組成一個好的政府關鍵,是控制好權力。他說:“如果人人都是天使,那麼政府就根本沒有必要。在構築人管理人的政府時,最困難的是:你先得讓政府有能力控制百姓;接下來,你還得讓它能控制住自己。”
也就是說,一個好的政府,它的權力既要強到能夠管得了下面的人和事兒,卻又不能過強,以致去侵犯公民們保留給自己的自然權利。道理是對,可是,又怎樣在“制度上”使這個“好政府”的權力,就恰到“好”處呢?在麥迪遜看來,這就是費城制憲會議要解決的問題。
意義
由於美國是一個嶄新的、沒有封建傳統的國家,美國憲法將歐洲啟蒙思想家的學說和美國的現實相結合,在美國建立了不同於英國君主立憲制的總統制、聯邦制、代議共和制相結合的國家制度。憲法所確立的主權在民、三權分立、共和制等原則,為美國在此後兩百多年間由小變大、由弱變強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證,也為後來許多國家所效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