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市物價局
文登市物價局
負責價格問題的調查研究、價格宣傳、行政執法督查和價格政務信息工作;承擔價格評估機構資質和價格評估人員執業資格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市價格監督檢查工作;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國家、省、市物價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市價格規範性文件和政策及價格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提出全市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穩定市場價格總水平。
三、制定和調整省、市委託管理的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制定和調整市管理的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
四、負責市場價格動態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組織重要農產品成本調查;提出調控市場價格的建議和措施,發布市場價格信息;對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變動進行監控。
五、負責指導全市價格調節基金工作,建立完善全市價格調節基金制度,擬定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承辦經濟活動中的價格鑒證工作。
六、指導、監督、規範價格活動,組織實施價格檢查,依法檢查處理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違法案件。
七、負責全市行政性事業性收費許可證的發放、管理及收費年度審驗工作;參與申報行政性、事業性收費的立項,會同有關部門申報收費標準,並對全市的亂收費進行治理整頓。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於柳紅:局長、黨組書記,主持物價局全面工作。
侯利平: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價格監督檢查、政工、價格調節基金收繳、包村聯戶工作。
孫德華: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價格管理、成本監審、農本調查、價格監測調控、價格認證、為民辦實事工作。
於營建: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收費管理、收費年審、行風熱線工作。
辦公室
辦公室(政策法規科與其合署)。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
負責局機關文秘、機要、保密、信訪、會務、檔案、後勤保障等工作;
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負責局機關黨建、人事管理、機構編製、教育培訓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擬訂貫徹國家、省的價格方針、政策、法規的實施意見和實施細則;
擬訂全市價格改革和工作計劃;起草全市價格規範性文件草案;
提出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的建議並組織實施;
負責價格問題的調查研究、價格宣傳、行政執法督查和價格政務信息工作;
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負責重大定調價集體審議、價格聽證及價格行政複議、價格行政應訴工作。
價格管理科
負責貫徹實施國家、省制定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及作價原則和作價辦法;
按照省定價目錄規定的定價許可權和具體適用範圍,提出重要工農業產品、重要公用事業、交通運輸等商品或服務價格的制定和調整建議;
會同有關部門實施糧食最低保護價制度;
承擔有關價格爭議的協調處理工作。
收費管理科
負責貫徹實施國家、省有關收費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對國家、省管理的收費提出調整建議;
按照省定價目錄規定的定價許可權和範圍,提出有關醫療、教育、房地產、物業服務、旅遊等商品和服務價格的建議;
頒發和管理《收費許可證》並定期審驗;
配合有關部門申報行政性事業性收費立項、審核和收費標準;配合有關部門推進費改稅工作;
承擔有關價格與收費爭議的協調處理工作。
承擔司法機關、行政執法部門提出(委託)的各類涉案物品價格鑒定、價格認證業務;
承擔價格評估機構資質和價格評估人員執業資格的有關管理工作;
承擔價格評估機構資質和價格評估人員執業資格認定行政許可的有關工作;
承擔對價格評估市場進行監管的責任;
負責對市場價格行為的合法性與價格水平合理性的認定工作;
物價檢查所
負責對全市執行價格與收費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負責組織、指導全市價格監督檢查工作;
負責全市12358價格舉報熱線的管理工作,受理價格違法行為舉報;
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組織指導明碼標價、價格誠信工作;
指導經營者、中介機構及行業組織的價格自律工作;
提出價格調節基金徵收、管理和使用意見,並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