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教育局
常熟市教育局
.領導局直屬事業單位開展業務性、技術性、服務性和輔助性方面的工作,以教學為中心,提高各級各類學校的辦學水平和教學質量。
常熟市教育局為常熟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事業的工作機構。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上級黨委、政府有關教育工作的政策、指示,負責制定具體措施與規定,並組織實施。
2.研究全市教育事業發展思路,制定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指導、協調、組織教育規劃、計劃的實施
3.綜合管理全市的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區教育以及社會力量辦學等工作,協調地方高等教育事業;指導、協調各鎮及市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核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的設立、停辦、更名、合併、撤消;負責教育督導、評估與檢查。
4.提出市級財政預算內教育經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教師繼續教育經費及其他由市統籌使用的經費的安排計劃;會同有關部門按上級規定和本地實際擬定籌措教育經費的辦法。管理、安排市直屬單位經費和全市各類教育統籌經費。對局直屬單位(學校)經費使用進行審計監督,對鎮屬學校教育經費使用實行監督檢查。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內外對本市教育的援助和貸款。
5.負責全市教育系統人事勞動管理工作,負責教師和幹部隊伍的培訓工作;辦理教師資格申報和教師職務資格評定、申報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對幹部進行考察、任免。
6.組織國家學歷考試,組織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工作,審定各類學歷標準。
7.管理和指導市直屬學校的教育基本建設和裝備建設,指導鎮(場)的教育基本建設和裝備建設。統籌規劃全市教育產業發展工作。對全市校舍、土地等教育資產實行監管。
8.負責直屬學校的黨務和群團工作;指導全市中、小學校黨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