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區農機局
鼎城區農機局
鼎城區農機局曾是鼎城區政府的組成部門,現已改革為鼎城區農業農村局。
目錄
鼎城區農機局1、負責制訂全區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和農用航空的發展戰略及中長斯指導政策,並組織實施。
2、研究制訂有關農機安全生產與監督管理制度、措施,負責拖拉機和其他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督管理。
3、負責農機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機信息諮詢網路建設,制訂服務規範,指導協調農機服務組織的生產、經營、服務和機械化農業生產。
4、負責農機維修和維修配件質量監督;參與有關農機產品質量監督和農機企業發展政策的制訂與協調;指導農機維修網路建設,負責農機技術檢測與監督,指導農機系統企業管理工作。
5、負責制訂農業機械化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參與有關農業機械化科技政策的擬訂與協調工作;負責農業機械化科學技術研究,技術開發推廣、科研成果鑒定有關工作;組織農業機械的重大技術攻關,推動行業科技進步。
6、負責農業機械用油的需求預測、供應;指導農機供油網路的建設、經營活動和節油工作;負責農機維修材料的計劃、分配協調工作;組織農機投入抗災救災工作。
7、負責管理全區重大農機化項目的立項、論證、報批、運作、歸口管理農機化、設施農業工程和農用航空業務的專項資金,管理和審計以及直屬單位的事業費和其他專項資金。
8、管理本局所屬企事業單位。負責全區農機系統幹部培訓工作。
9、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