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唐鎮靜軍,前蜀(武成元年,即公元908年)曰灌州,宋改為永安軍,又改為永康軍,元改置灌州,明朝降州為縣,沿用至1988年,1988年國務院同意將灌縣改為都江堰市,屬四川省直轄,為四川省最早的省直轄縣級市,同年四川省確定由原上級行政單位省會成都市代管,享受副廳級待遇(06年降格至局級)。
永康軍
“軍”為宋代行政區域單位,宋代最高行政區域單位為“路”,相當於現在的省。其下設立府、州、軍、監一級,府的地位最高,州、軍、監依次排序。府一般為由於特殊情況將州升格為府,如皇帝未即位前所在州,一般升格為府,如南
宋光宗趙惇即位前所在
恭州,后升為
重慶府。軍既為與府、州、監同級的行政單位,有時也為與縣級同級的行政單位,如永康軍。軍作為行政區域單位一般設在邊遠地區,通常這類地區軍事地位非常重要,而軍的行政長官通常有軍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