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災后重建學校規劃建築設計導則
汶川地震災后重建學校規劃建築設計導則
《汶川地震災后重建學校規劃建築設計導則》是為了貫徹執行國務院《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條例》、《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總體規劃》,有力、有序、有效地推動汶川地震災後學校重建,確保把學校建設成為最安全、最牢固、最讓群眾放心的建築,確保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創造適合青少年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全面發展的學校環境,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推動城鄉公共服務一體化進程,研究制定導則。
《汶川震災建校規劃建築設計導則》整突操引導,汶川震災建校規劃建設指導依據。
導則容包括:強調申規範標準容;細化、量化規範標準容;根據展需,參照規範標準修編,適調整規範標準容。具構包括:則;術語;建設規模校舍構;建設指標;布局選址;校園規劃;建築設計;構設計;建築設備。附錄~附錄資料附錄;附錄設計標準、規範、規程。
導則育負責管釋。
1 總則
2 術語
3 建設規模和校舍構成
4 建設用地指標
5 布局與選址
6 校園規劃
7 建築設計
8 結構設計
9 建築設備
附錄A 普通中小學校各類校舍用房配置參考表
附錄B 普通中小學校運動場地配備標準
附錄C 城市幼兒園各類用房使用面積指標
附錄D 國家現行有關設計標準、規範、規程
編製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