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文音義便考私編

書文音義便考私編

如《灰》、《皆》既分,《支》、《微》、《齊》反不分。 《庚》、《青》既分,《江》、《陽》反不分。雖其例創自《集韻》,然亦不怪僻至此。

古籍簡介


《書文音義便考私編》・五卷、附《難字直音》・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四庫提要


李登撰。登有《六書指南》,已著錄。此書刻於萬曆丁亥,前有姚汝循、焦?、王兆€《序》並登《自序》及《例論》。其部分既不合於古法,又不盡合於《洪武正韻》。如《灰》、《皆》既分,《支》、《微》、《齊》反不分。《庚》、《青》既分,《江》、《陽》反不分。而且《真》之兼《侵》,《寒》之兼《覃》,《咸》、《先》之兼《鑒》,尤錯亂無緒矣。至於三十六母中,知、徹、澄、娘非五母之復出,前人亦有疑之者。然竟去之,而又改並母為平母,定母為廷母,則未免勇於師心。若如其說,即敷、奉二母,端、定、穿、床四母,心、邪二母,亦皆歸併矣,而何以仍不並乎?又字之平仄雖分,而紐之從來無二;入聲部分雖少,而上、去轉軸則同。今謂平則三十一母,仄則二十一母,以臆改創,誰其信之?其謂仄聲純用清母,似為直截。然清濁相配,猶陰陽律呂之義,六律可該六呂,而不容盡刪六呂之名。如平聲之清濁既分,則四聲依轉,自可從流溯源,如葉從枝,枝從?,不可以平聲而廢仄也。所論殊為偏枯。又其每韻所收古字,多沿篆籀之體。雖其例創自《集韻》,然亦不怪僻至此。登嘗作《摭古遺文》,捃摭龐雜,加以杜撰。以為字書尚不可,以為韻書,益以亻真矣。其難字直音,尤為舛漏。如“佟”音同、“偵”音稱之類,皆參雜方言,豈可以注韻書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