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組織措施費是指為提高國營企業產品質量、提高勞動生產率、節約原材料、改善職工生產安全條件、降低產品成本等採取技術組織措施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技術組織措施的內容包括: (1) 改進產品質量的措施;(2) 改進工藝技術程序的措施;(3) 改進勞動組織及操作方法的措施;(4) 實施技術監督、節約原材料、動力、燃料消耗及減少廢品和利用廢品的措施;(5) 延長機器設備使用年限及提高其利用率的措施;(6) 改進固定資產的修理質量及縮短修理時間的措施;(7) 改善倉庫保管及廠內運轉的措施;(8) 使生產過程在可能條件下實施機械化的措施。
技術組織措施所需費用按其性質不同有不同的資金渠道來源。屬於提高生產過程自動化程度,改變工藝技術程序,平衡
設備利用率的措施,則需要增加固定資產數量或價值,其資金由國家預算撥款解決;屬於改變生產組織和生產技術設備的措施,符合
大修理規定的,則由大修理基金開支; 凡屬於不增加固定資產的措施,則列入生產費用的分期攤銷;屬於採用技術組織措施,企業原存“零星配件”經積極處理后仍需報廢而造成的損失,經企業上級機構批准,作為營業外損失處理,不能直接計算經濟效果的技術組織措施費用全部列入生產費用開支,個別數額較大者可作待攤費用,分兩年攤銷。1967年後,該項費用併入固定資產更新和技術改造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