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吉

婚姻禮儀

納吉,中國婚姻禮儀之一。六禮之第三禮。是男方問名、合八字后,將卜婚的吉兆通知女方,並送禮表示要訂婚的禮儀。

基本步驟


納吉是得吉卜而納之。宗廟占卜,如得吉卜,遣使者向女家報告,仍用雁為贄禮,女家以禮相待。

歷代發展


鄭玄註:“歸卜於廟,得吉兆,復使使者往告,婚姻之事於是定。”宋代民間多以合婚的形式卜吉定婚。至明代,以媒氏通書、合婚代之。清代,納吉一儀已融於問名和合婚的過程中。民國時期,無納吉儀,只有簡單的卜吉習儀,多將女方庚貼放置灶神前,如三日內無發生異事,則認為順利,就拿男女庚貼去合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