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禮
中國婚姻儀禮
六禮,中國婚姻儀禮。指從議婚至完婚過程中的六種禮節。
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納采即男方家請媒人去女方家提親,女方家答應議婚後,男方家備禮前去求婚。
問名,即男方家請媒人問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納吉,即男方將女子的名字、八字取回后,在祖廟進行占卜。納徵,亦稱納幣,即男方家以聘禮送給女方家。請期,男家擇定婚期,備禮告知女方家,求其同意。親迎,婚前一兩天女方送嫁妝,鋪床,隔日新郎親至女家迎娶。
《禮記·昏義》《唐律》和《明律》規定“婚”的程序為:納采,問名,納吉,納徵,告期和親迎,也稱“六禮”,即從議婚至完婚過程中的六種禮節。這一娶親程式,周代即已確立,最早見於《禮記·昏義》。以後各代大多沿襲周禮,但名目和內容有所更動。漢平帝元始三年(公元三年)曾命劉歆制婚儀。漢朝以後至南北朝,皇太子成婚無親迎禮。而從東漢至東晉更是因社會動蕩,顧不得六禮,僅行拜時(拜公婆)之禮,連合巹儀式也不要了。直到隋唐,皇太子才恢復行親迎禮,帝室成婚也照六禮行事。宋代官宦貴族仍依六禮,中國民間則嫌六禮繁瑣,僅行四禮,省去問名和請期,分別歸於納采和納徵。《朱子家禮》連納吉也省去,僅取三禮,三禮也成為明代的定製。清代僅重納采、親迎二禮,中間加女家鋪房一禮。清代《通禮》載,漢官七品以上才實行議婚、納采、納幣、請期、親迎五禮。清末后,六禮演變紛繁,也就逐漸衰落了。
梁思成三書六禮娶徽因
在20世紀初逐漸形成了一套新式婚俗,即文明結婚。“無媒婚嫁始文明,奠雁牽羊禮早更。最愛萬人齊著眼,看儂親手挽郎行。”新人突破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枷鎖,婚禮儀式力求簡化(由證婚人宣讀禮堂所備證書,各方代表代表頌詞,主婚人宣讀訓詞,來賓唱文明結婚歌或奏樂等),拜天地、鬧洞房等封建迷信習俗也被逐一剔除。
隨著人們日益重視婚姻,於是對完成婚姻關係的過程就逐漸有了一套約定俗成的禮儀,就是我們常說的“六禮”,包括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六個步驟。
六禮是中國傳統婚禮儀式,古籍《禮記·昏禮》上載∶ “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皆主人筵几於廟,而拜迎於門外,入,揖讓而升,聽命於廟,所以敬慎重正昏禮也。”另《儀禮》上說∶“昏有六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這就是創於西周而後為歷朝所沿襲的“婚姻六禮”傳統習俗。
“六禮”即六個禮法,是指由求婚至完婚的整個結婚過程。俗諺說∶“天上無雲不下雨,地下無媒不成親。”另《夢梁錄.卷二十》∶“婚娶之神,先憑媒氏。”因此,媒人是締結婚姻所不可缺少的重要人物。
六禮之中,納徵和親迎最為重要。《詩經·大雅·大明》:“文定厥祥,親迎於渭。”舊說是周文王卜得吉兆納徵訂婚後,親迎太姒於渭濱。後世以“文定”作為訂婚的代稱。《禮記·昏義》談到親迎后新郎新娘“共牢而食,合巹而酳”。後世夫婦成婚成為“合巹”就是從這裡來的。
即男方家請媒人去女方家提親,女方家答應議婚後,男方家備禮前去求婚。
“納采”為六禮之首。《禮記·昏義》日“:納采者,謂採擇之禮,故昏禮下達,納採用雁也。”清人秦蕙田解釋說:“將欲與彼合婚姻,必先使媒氏下通其言,女氏許之,乃后使人納其採擇之禮。”意為男家向女家求婚,由媒妁代為轉達。女家同意后,再收納男家送來議婚的禮物。納采禮物用“雁”。《儀禮士昏禮》“昏禮有六,五禮用雁,納采、問名、納吉、請期、親迎是也。”至 於何故用“雁”?《儀禮士昏禮》者認為“:用雁為贄者,取其順陰陽往來者。”《白虎通·嫁娶篇》則曰:“用雁者,取其隨時南北,不失其節,明不奪女子之時也。又取飛成行止成列也。明嫁娶之禮,長幼有序,不逾越也。又婚禮贄不用死雉,故用雁也。”彭大翼《山北方白雁,深秋乃堂肆考》雲“:《古今詩話》:來,來霜降,謂之霜信。”郎瑛《七修類稿》卻認為“:雁,諸書止言知時鳥也。行有先後。故以之執贄,以之納采。”另外,《藝文類聚》一書中還從其他角度解釋用雁之因“:雁,候陰陽,待時乃舉,冬南夏北,貴有其所。”
納采
即男方家請媒人問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
名有兩種,一為名字之名即女子出生三月時所命之名。二為名號之名,即以姓氏為名之類。至於男子之問名,在納采時先已通報,故問名只問女名而不及男者。問名禮物仍用雁。禮序為“賓執雁,請問名,主人許,賓入,授,如初禮”。問名之目的有二:
一是防止同姓近親婚姻;
二是利用問名得來的生辰年月日,占卜當事人之婚姻是否適宜。
即男方將女子的名字、八字取回后,在祖廟進行占卜。卜得吉兆后,備禮通知女方家,決定締結婚姻。鄭玄註:“歸卜於廟,得吉兆,復使使者往告,婚姻之事於是定。”
亦稱納幣,即男方家以聘禮送給女方家。
“納吉”和“納徵”,這兩項禮目往往並在一起進行。這是訂婚的主要手續,寧波人對此稱作“文定”,寧海人稱“下定”,也就是男方向女方送聘金,一般都使用實物和代金。寧波習俗按女方當事人年紀為依據,一歲用老酒一擔,以16歲計,送酒16擔。約合48塊銀元的聘金。有些地方也用稻穀計算的,每歲一擔稻穀,價值與老酒差不多。這一禮目中雙方都用紅綠描金書帖,也叫“龍鳳書帖”。帖上寫的都是一些吉利話,但有一定的程式,男方寫“素仰壺范,久欽四德,千金一諾,光生蓬壁”;女方回帖則寫:“一枝幸附,三生契合,七襄愧極,九如慶祝”等話。
男方家擇定婚期,備禮告知女方家,求其同意。
“請吉日將迎親,謂成禮也”。即近代意義上的擇日《禮儀。士昏禮》雲“:請期用雁,主人辭,賓許告期,如納徵禮。”男家通過卜問神靈,確定了娶親吉日後,即派人告之女家,徵求女家的意見。
即新郎親至女家迎娶。
迎親
親迎被看成是夫妻關係是否完全確立的基本依據。凡未親迎而夫死,女可以改嫁。然而一旦舉行了親迎之禮后而夫死,按禮俗規定,新婦就只能認命“,從一而終”了。
六禮已畢,只意味著完成了成妻之禮,還須在次日完成“謁舅姑”,即成婦之禮;若公婆已故,則於三月後至家廟參拜公婆神位,稱“廟見”。
中國傳統文化中有“五禮”,包括吉禮、凶禮、軍禮、賓禮、嘉禮。
吉禮,是五禮之冠,主要是對天神、地祗、人鬼的祭祀典禮。
凶禮,就是跟凶喪有關的一系列禮節,這方面不僅僅包括喪葬之內容,還有其他一些跟災難有關的禮節。
軍禮,是舊時指軍中的禮儀。西周五禮之一,是用於徵伐,是軍事活動方面的禮節儀式。
嘉禮,是飲宴婚冠、節慶活動方面的禮節儀式。其主要內容有六:一曰飲食,二曰婚冠,三曰賓射,四曰饗燕,五曰脤膰,六曰慶賀。
嘉禮的用意在親和萬民,其中飲食禮用以敦睦宗族兄弟,婚冠禮用以對成年男女表示祝賀,賓射禮用以親近故舊朋友,饗燕禮用以親近四方賓客,脤膰禮用以親兄弟之國,慶賀之禮則用在國有福事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