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城市規劃

廣州城市規劃

廣州城市規劃 - 廣州市是廣東省省會,位於珠江三角洲北緣,東、西、北三江匯合處,瀕臨南海。廣州市現轄8個區、8個縣。總面積16657平方公里。1984年底總人口698.9萬人,其中市區城鎮人口 248.6萬人,市中心區(包括東山、海珠、荔灣、越秀四區)人口為197.4萬人

基本介紹


正文
廣州建城有兩千多年的歷史。從戰國時起,就是中國南方重要的港口。對外貿易的發展,促使了廣州地區的經濟繁榮,使廣州很早就是中國南方的商業和手工業的中心。鴉片戰爭后,廣州的城市經濟和城市建設畸形發展,舊城區建築和人口高度密集,簡陋的小工廠混雜其間,污染嚴重,市政公用設施不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來,城市經濟和城市建設不斷發展。住宅建築面積成倍增加,新建和擴建了20多條城市主次幹道,完成了珠江大橋、大北立交橋等一系列大型道路橋樑工程;增設了8座供水廠,其他各種市政工程設施也有了相應的發展;新建了廣州火車客運站、中國商品出口交易會展覽館、東方賓館、白天鵝賓館等一批現代化的大型公共建築和華僑新村、東湖小區等一批居住區。城市工業布局改變了過去主要集中於舊市區的狀況,在市郊開闢了黃埔、員村、赤崗、南石頭、鶴洞、江村、石井等工業區(鎮),初步形成了工業企業基本上按行業集中成片建設的格局。
1952~1958年編製的廣州城市總體規劃方案,對城市發展方向、工業區布局、舊城改造、幹道系統、給水排水系統和城市綠化等方面進行了全面安排。1958~1962年,對原方案作了補充和修改,擬定了城市組團式和帶狀發展相結合的布局結構,提出了以歷史形成的城市為基礎,改建擴建舊城,注意環境保護,控制城市中心發展規模,發展郊區工業城鎮等規劃原則。以後的城市發展,基本上是以這一規劃布局為依據的。
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根據國家現代化建設和廣州對外開放的要求,在原規劃的基礎上,重新編製<廣州城市總體規劃>,1984年9月經國務院批准實施。這個規劃的基本原則是:根據廣州社會、經濟、歷史、地理等方面的特點和經濟發展戰略,結合對外開放的要求,確定廣州的城市性質為:廣東省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中國的歷史文化名城之一,中國重要的對外經濟、文化交往中心之一。城市用地的主要發展方向是沿珠江北岸向東至黃埔區,採取帶狀組團式的布局。舊城區組團:城市的中心區,主要是加強舊區的改造和建設,以求充分發揮城市的政治、經濟、文化以及對外交往中心的功能和作用;天河區組團(包括五山、石牌、員村、天河地區):將發展成為廣州市的科學研究和文化教育區,建設天河體育中心,完成區內的各項生活服務的配套設施;黃埔地區組團:結合廣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建設,大力發展工業、港口、倉庫等設施。此外,還在廣州外圍的番禺縣市橋鎮和花縣新華鎮建立兩個衛星城鎮,並結合其他郊區縣城鎮和廣大農村集鎮的建設,形成多層次的城鎮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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