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梅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

梁梅,女,漢族,1961年10月生,廣西貴港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7月參加工作,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副教授。

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人物履歷


1979年09月—1983年07月,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法律專業學習。
1983年07月—1985年07月,廣西高級人民法院刑二庭書記員。
1985年07月—1987年07月,廣西高級人民法院刑二庭助理審判員。
1987年07月—1988年06月,全國法院幹部業餘法律大學廣西分校教師。
1988年06月—1989年12月,全國法院幹部業餘法律大學廣西分校教師、主任科員。
1989年12月—1991年02月,全國法院幹部業餘法律大學廣西分校助理審判員。
1991年02月—1993年09月,全國法院幹部業餘法律大學廣西分校教研組組長。
1993年09月—1999年08月,廣西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全國法院幹部業餘法律大學廣西分校教務處主任。(副處級)(其間:1994年09月—1995年07月,掛任廣西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1999年08月—1999年12月,廣西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全國法院幹部業餘法律大學廣西分校副教授。
1999年12月—2001年12月,廣西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全國法院幹部業餘法律大學廣西分校副校長、副教授。(其間:1998年09月—2000年07月,參加最高人民法院、國家法官學院晉陞高級法官資格培訓班學習;1998年09月—2000年07月,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專業學習。)
2001年12月—2002年09月,廣西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廣西法官學院副院長。
2002年09月—2003年09月,廣西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
2003年09月—2007年07月,廣西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
2007年07月—2009年12月,廣西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2009年12月—2011年08月,廣西北海海事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2011年08月—2011年09月,廣西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
2011年09月—2013年08月,廣西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代院長,院長、黨組書記,市委政法委委員。
2013年08月—2013年10月,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長,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2013年10月—2016年03月,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長。
2016年03月—2022年01月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執行局長。

任免信息


2013年8月9日,柳州市中院召開全市法院年中審判工作形勢分析會,自治區高院黨組成員、執行局長,柳州市中院黨組書記、院長梁梅出席會議。
2013年10月31日,柳州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閉幕,會議決定,接受梁梅辭去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的請求。
2016年3月3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任命:梁梅為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2022年1月1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免去梁梅的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