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齊魯天和惠世製藥有限公司安全事故
4·15齊魯天和惠世製藥有限公司安全事故
4·15齊魯天和惠世製藥有限公司安全事故,截至2019年4月15日,該事故致使現場作業的10名工作人員中8人當場窒息死亡,其餘2名工作人員在搶救過程中死亡。另有12名救援人員受嗆傷,無生命危險。
2019年4月15日下午15時37分,山東齊魯天和惠世製藥有限公司發生一起安全事故。
2019年4月16日下午13時許,事發公司繼續正常上班。
事故發生后,受傷人員被送醫救治。截至2019年4月15日,事故在進一步調查處置中。
國務院約談
2019年4月29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約談了山東省濟南市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及應急管理局主要負責人,山東省應急管理廳主要負責人。
約談指出,山東濟南齊魯天和惠世製藥有限公司“4·15”重大事故影響極其惡劣,充分暴露出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紅線意識不強,底線思維不夠,對黨中央、國務院三令五申防範重特大事故的要求重視不夠,貫徹落實不力。
約談強調,濟南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山東省有關部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引領,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強化紅線意識,加強底線思維,落實黨委、政府的領導責任,舉一反三、認真整改,採取果斷有效措施,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
約談要求,要將紅線意識、底線思維落實到具體工作中,地方政府尤其是市、縣(區)主要負責人要把安全發展的理念體現在決策和具體工作中;真正吸取事故教訓,將安全生產各項工作部署落到實處;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加強企業主要負責人教育培訓;嚴格執法處罰,實施聯合懲戒,嚴肅事故查處問責,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提升專業監管水平;創新監管方式方法,提高監管效能;強化重大風險管控,奮力扭轉被動局面,全力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
批准逮捕
2019年5月7日,山東省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齊魯天和惠世製藥有限公司“4·15”重大著火中毒事故7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批准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齊魯天和惠世製藥有限公司凍干車地下室,在管道改造過程中,因電焊火花引燃低溫傳熱介質,產生煙霧,導致該事故發生。
2019年4月15日15時37分左右,位於山東省濟南市歷城區的齊魯天和惠世製藥有限公司在對凍乾粉針劑生產車間地下室的冷媒水(乙二醇溶液)系統管道改造過程中發生重大事故,造成10人死亡、12人輕傷。
經初步調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承包商信邦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施工人員在受限空間內動火切割冷媒水系統管道過程中,引燃附近堆放的冷媒緩蝕劑(為易燃固體,屬危險化學品,儲存要求遠離火源),燃燒時產生氮氧化物等有毒煙霧,導致現場人員中毒致死致傷。事故的詳細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經環保部門檢測,該事故對周邊環境未形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