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千里

青海省化隆縣原副縣長

馬千里,男,撒拉族,青海省循化縣人,1962年12月出生,1984年7月參加工作,1990年2月入黨,大學文化程度,任海東市人大財政經濟和城市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2018年9月,青海省紀委監委對海東市人大科教文衛和民族僑務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馬千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人物履歷


1984年7月至1985年7月在海西州委黨校工作;
1985年8月至1986年3月在循化縣白庄鄉政府工作;
1986年4月1987年9月在循化縣委政策落實辦公室工作;
1987年10月至1991年4月在循化縣政府辦公室工作;
1991年4月至1995年11月任循化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1995年12月至1998年4月任循化縣政府辦公室主任;
1998年5月至2001年4月任循化縣行政區劃辦主任;
2001年4月至2002年3月任循化縣建設局副局長兼開發區管委會主任;
2002年3月至2006年7月任循化縣城鄉建設與環境保護局局長;
2006年7月至2011年6月任化隆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011年6月至2016年11月化隆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兼任群科新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
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海東市人大財政經濟和城市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2017年10月,任海東市人大科教文衛和民族僑務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海東市第二屆人大代表,

人物事件


2012年至2015年,化隆縣在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工作中,羅文祥在未經研究論證、未提交縣政府常務會議和縣委常委會研究、未經招投標、未考慮貧困搬遷戶經濟支付能力及其後續生活保障等情況下,個人擅自決定團購500套商品房,每戶購房價格26萬元至38萬元不等,政府對購房戶提供5萬元補貼。2015年3月,該縣時任縣委副書記、縣長馬金星採取同樣的辦法新增130戶搬遷戶。據此,化隆縣將易地扶貧搬遷、危房改造等資金3150萬元,違規直接撥給某房地產公司,該公司以每套5萬元分攤到商品房總價內抵扣房款用來促銷,縣政府由幫助貧困戶搬遷變成了幫助房地產公司促銷賣房。經有關部門認定,630戶搬遷戶中非貧困戶232戶,違規享受或騙取政府補助資金1160萬元。
馬千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依法雙開
2018年9月,經青海省紀委監委,青海省紀委監委對海東市人大科教文衛和民族僑務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馬千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經查,馬千里任化隆回族自治縣副縣長期間,在該縣易地扶貧搬遷項目中,濫用職權,擅自決定、處理重大事項,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濫用職權、受賄犯罪。馬千里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薄,目無法紀,嚴重違反黨紀國法,利用職權攫取私利,擅權妄為損害公益,濫用職權,給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規定,青海省紀委監委決定,給予馬千里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建議由海東市人大常委會罷免其海東市人大代表職務;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涉嫌犯罪所得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