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宗內檔案分類
全宗內檔案分類
全宗內檔案分類指的是按照檔案的來源、時間、內容和形式上的異同,將全宗內的檔案分成若干層次和類別,構成有機體系的一項工作。包括選擇分類方法、制訂分類方案和檔案文件歸類,以便確定立卷、編目和案卷排列上架的具體方法。
分類的質量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分類方法的採用是否合理。
分類方法很多,可歸納為4種類型:
按文件的產生時間分類,有 2種:①年度分類法;②時期分類法,即把文件按照立檔單位在發展變化過程中形成的不同時期(或階段)分類,而在較長的階段內又可按年度分類整理。
按文件來源分類,有3種:①組織機構分類法;②作者分類法,即按文件的作者(機關或個人)分類;③通訊者分類法,即按與立檔單位有來往通訊關係的機關或個人分類(收文按作者,發文存本和原稿按收文者)。
按文件的內容分類,主要有2種:①問題分類法;②地理分類法,即按文件內容涉及的地區分類。
按文件的形式分類,主要有2種:①文件種類(名稱)分類法,如帳冊、憑證、報表等;②文件載體分類法,如影片、照片、錄音帶等。
以上諸分類法中使用較多的是年度分類法、組織機構分類法和問題分類法,而單純採用其中一種的比較少,大多是結合使用。
通常由年度同組織機構或問題分層聯合,構成如下 4種複式分類法:
①年度-組織機構分類法,即首先把全宗內檔案按年度分開,然後在每個年度下面再分組織機構。這種方法適用於立檔單位內部機構經常變化但不複雜的全宗,現行機關的檔案採用較適宜。
②組織機構-年度分類法,即首先把全宗內檔案按組織機構分開,然後在組織機構下面再分年度。這種方法適用於立檔單位內部機構多年穩定或調整不大的全宗,一般多用於撤銷機關的檔案。
③ 年度-問題分類法,即首先把全宗內檔案按年度分開,然後在每個年度下面再分問題。這種方法適用於立檔單位內部機構變化複雜,或由於機構間分工不明確、文書工作不正規等原因而難以區分文件所屬機構,以及沒有內部機構或內部機構簡單的全宗。
④ 問題-年度分類法,即首先把全宗內檔案按問題分開,然後在每個問題下面再分年度。這種方法多適用於撤銷機關檔案和歷史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