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世倬

清朝官員

葉世倬,為中國清朝官員,本籍江蘇。他於1834年(嘉慶25年)奉旨擔任按察使銜分巡台灣兵備道,為台灣清治時期這階段的地方統治者。

人物關係


前任:蓋方泌
繼任:毛鼎亨

人物經歷


字子云,號健庵,江蘇上元縣人,乾隆三十五年(1770)中舉,嘉慶十二年(1807)題補興安知府。興安鹽課向聽民負販,取食靈州花馬池鹽,后定為食河東運城官鹽,取締私鹽買賣,致鹽價上漲,失業增多,鹽商苦於虧損。葉世倬到任,呈請有司批准,放寬限令鹽稅按地土分攤,額定鹽價,兩地購鹽,輸入市場,商民兩便。
為發展生產,使百姓衣食豐足,勸民植桑養蠶,刊刻《蠶桑須知》一書,在序中寫道:“古人蠶桑之教起於西北,今則其利盡歸東南,秦人知農而不知桑,一遇旱潦則饑饉隨之。不知蠶桑之利倍於農而功半於農。”論證興安種桑的有利條件,細敘植桑飼蠶繅絲織紝之法,文字淺白,田夫野老皆可通曉。見百姓狐疑不決,又發布文告《再示興郡紳民急宜樹桑養蠶示》,明令推行,表達他“為謀小民衣食”的宗旨。在安康歷史上,葉世倬首倡因地制宜,大規模發展蠶桑生產,動之以令,授之以法,其詩文作品中也不忘勸興蠶桑。
嘉慶十八年(1813)大災,籌劃賑災款幣需十餘萬,上司為難;葉世倬為民-受挫,嘆道:“某在此休養生息數年,忍視斯民飢而死耶?”便自劾,請罷官歸家。撫軍大驚,手書慰留,悉如所請。他對民情了如指掌,張榜散賑,杜絕弊端。為防水患,又親督重修萬春堤和新舊二城。還保存地方史料,纂修《續興安府志》8卷。著有《健庵日記》、《四錄匯抄》、《退思堂詩文集》等書。官至福建巡撫兼署總督,道光三年(1823)卒於蘇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