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傳播方式
大眾傳播方式
大眾傳播方式是人類歷史晚近的產物,是印刷術,光學,電子學等科學技術發明和發展到一定高度之後才出現的一種傳播方式。
它主要是指通過報紙,雜誌,廣播,電影,電視,網路等大眾傳播媒介來傳播藝術信息的方法和過程。
① 拉斯韋爾的“三功能說”;
② 賴特的“四功能說”;
③ 施拉姆對大眾傳播社會功能的概括;
④ 拉扎斯菲爾德和默頓的功能觀;
⑤ 英傳播學家沃森和希爾的八功能說。
1.代表性;
2 .專業性;
3 .集體性;
4 .複雜性。
大眾傳播者的權利與責任。
權利:
1 .編輯權(把關) 2 .採訪權(知察) 3 .保密權(隱匿)
4 . 安全保護權
責任:
1 .契約責任;
2 .社會責任;
3 .法規責任。
傳播者的效益因素:
1.權威性;
2.可信性;
3.接近性;
4.熟知性;
5.悅目性。
受傳者(受眾)。
1.受傳者的含義。
2. 受眾的特點:
①人數多;
②分佈廣泛;
③成分複雜;
④相對獨立;
⑤流動變化。
3.受眾的理論研究
傳播者與受傳者的關係。
1.支配關係;
2.疏離關係;
3.圈層關係;
4.服務關係。
① 傳者是從事信息生產和傳播的專業化媒介組織;
② 運用先進的傳播技術和產業化手段大量生產、複製傳播信息;
③ 對象是社會上的一般大眾;
④ 信息既有商品屬性,又具有文化屬性;
⑤ 屬於單向性很強的傳播活動;
⑥ 是一種制度化的社會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