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化劑選擇性

催化劑的重要性質之一

簡稱催化選擇性,催化劑的重要性質之一,指在能發生多種反應的反應系統中,同一催化劑促進不同反應的程度的比較。如乙醇在高溫時可脫氫轉變成乙醛,亦可脫水轉變成乙烯,銀催化劑能促進前一反應,氧化鋁催化劑則促進后一反應。人體中的酶即為高選擇性的催化劑(見酶催化劑),不同的酶使許多生化過程有條不紊地進行,形成正常的生理活動;如酶遭到破壞則導致疾病或死亡。在工業上則利用催化選擇性使原料向指定的方向轉化,減少副反應。當催化劑的活性與選擇性不能同時滿足時,應根據工業生產過程的要求綜合考慮。如果反應原料昂貴與副產物很難分離,最好選用高選擇性催化劑,反之,如果原料價廉且與產物易於分離,則宜採用高活性(即高轉化率)的催化劑。

方法


通常用下列方法表示選擇性:①同一原料經幾種不同反應可生成不同產物時,可用消耗的原料中轉變為特定產物的分率來表示,即用實際生成的特定產物之摩爾數除以所耗用的原料在理論上能生成的同一產物之摩爾數。如果反應物原料中包含多種組分,應指明對於哪一種原料組分而言的選擇性。如乙烯與氧可轉化成環氧乙烷,也可轉化成二氧化碳與水。使用優良的銀催化劑可使環氧乙烷成為主要產物,此時應指明環氧乙烷的選擇性是對乙烯而言。②用目的反應與副反應速度之比表示。例如在石油化工的粗製乙烯中含有少量乙炔,可用催化加氫法使乙炔轉變為乙烯(目的反應),但乙烯也能加氫生成乙烷(副反應),導致產品乙烯損失,其選擇性則是乙炔轉變為乙烯的反應速度和乙烯轉變為乙烷的反應速度的比值。生產中採用具有良好催化選擇性的加氫催化劑,使乙炔加氫的速度遠遠高於乙烯加氫的速度。

實質


選擇性實質上是反應系統中目的反應與副反應間反應速度競爭的表現,它們與這些反應的特性、促成這些反應的活性中心的活性、反應條件等有關。例如:加入某種毒質,以毒化引起副反應的活性中心,可以提高選擇性;降低反應溫度可以使活化能低的反應的選擇性提高;改變催化劑的孔結構,如細孔催化劑將增加孔隙內部的濃度梯度,有利於動力學級數較低的反應的選擇性。對於具有規整孔結構的分子篩催化劑,可利用孔口的大小改變選擇性(稱為形狀選擇性),只容許尺寸小於孔口尺寸的反應物進入催化劑孔隙內部起催化作用(見分子篩)。
在測量催化活性的同時,只要加適當的專用裝置測得各種反應產物的分佈,即可求得該催化劑的選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