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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強
浙江省溫州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
沈強,男,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指揮中心、情報信息處、信息通信(科技)處、後勤處、市警察學會,聯繫甌海分局。
官方:
沈強[浙江省溫州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指揮中心、信息通信(科技)處、後勤處、市警察學會等部門,聯繫刑偵支隊、甌海分局。
非官方:
打黑英雄出任公安局長
九部門的“一把手”昨日正式接到聘書。其中,之前為公安局常務副局長的沈強,現被任命為市公安局局長。
沈強,1959年12月生,工商管理碩士,二級警監,曾任遼寧省鐵嶺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2004年11月任遼寧省錦州市副市長兼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2008年6月調任溫州公安局常務副局長、黨委副書記(正廳局長級)。曾被公安部授予“一級英模”、“中國十大傑出民警”。(查證系張冠李戴為王立軍的簡歷)
錢雲會事件發生后,調查小組組長、溫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沈強公布的調查結果,事件為交通肇事案。山東電視台齊魯頻道《每日新聞》昨天報道稱,除了這個案件本身,“這個調查組的組長同樣值得‘被調查一下’。”
根據《每日新聞》的報道,“在12·25錢雲會死亡案件調查組組長、溫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沈強主持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調查結論之後,事件再起波瀾。”
“一份由溫州市舊城改建指揮部泄露的內部購房者名單——《多餘安置房按暫定價銷售給外部人員名單》在網上傳開,名單顯示與舊城改造指揮部有工作關係的多個部門高官以未批的價格買安置房的記錄。”
《每日新聞》報道稱,“溫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沈強就是其中之一。他們購買的房子都是溫州最好地段、最好樓層的最好房子。而沈強購買的房子面積為277.89平方米,只比溫州市工商局局長和樂清市市委書記小了一點,是購買房屋裡第三大面積。”
據悉,2009年4月,一則“內部資料泄露,溫州大批貪官集體腐敗浮出水面”的帖子,披露了一份據稱是溫州市舊城改建指揮部報溫州市政府的文件。其中,《多餘安置房按暫定價銷售給外部人員名單》顯示,共有143套安置房被以“暫定價”銷售。
據悉,根據帖子中所透露的信息,溫州市鹿城區馬鞍池東路附近的蓮花大廈公寓至少有12套房子被銷售給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其中面積最小的也在140平方米以上,半數房產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上,最大面積甚至超過了320平方米。
在附近的一家房產中介機構,記者了解到,2009年“蓮花大廈的樓麵價基本在每平米17500-25000元,樓層越高房價越高,如果從樓盤整體均價算應該在每平方米2萬元以上”。
名單中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官員表示,“我在2006年初按照每平方米8000元的價格買了這個房子,那時還是毛坯房,裝修了一下自己住進去了。”他說,自己跟舊城改建指揮部的領導認識,剛好知道這個房子在賣,就以“暫定價”購買該處房屋。
據《每日新聞》報道,“這些房子的價格在四萬塊錢一平方米左右,這些高官購買卻只需要五分之一的價格。光是這套房子就給沈強省下了900萬元的巨資。而這些地段,很多拆遷戶仍然沒有得到安置。”
溫州市政府有關負責人當時稱,2004-2005年間,溫州市大規模舊城改建工程,資金回籠用於安置費,建設遇到困難,市裡要求各有關部門千方百計化解“補償難”。主管部門舊城改建指揮部未經審批,以“暫定價”的形式,將拆遷安置后多餘的房源銷售給一批幹部和其他人,其“暫定價”以市政府確定的當時同一地段安置戶增購的市場價作依據。
19日,網際網路上關於“溫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沈強自殺”傳言四起。19日上午,記者從溫州市公安局獲悉,該傳言是假的,而且沈強19日上午參加公安局的辦公會議。
溫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沈強是轟動一時的“錢雲會案”的調查組組長。通過調查,沈強在新聞發布會上宣布這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
19日上午,記者調查發現,關於“沈強自殺身亡”的傳言在18日夜間開始在網路上出現。18日晚上8時34分許,網友“dudu”在“兩全其美學習網”論壇上貼出名為“[熱點] 傳‘錢雲會’案官方調查組組長沈強自殺身亡”的帖子。
該貼寫道:“剛才在微博看錢雲會相關內容的時候,發現有網友在熱傳章立早等網友發布的微博:‘錢雲會’案官方調查組組長沈強自殺身亡。”19日上午,記者發現同名的帖子在很多論壇上進行傳播。
為了核對傳言的真實性,記者於19日上午10時許致電溫州市外宣辦主任張春校。張春校在在電話中稱:“這是假的,現在微博、博客挺亂的。”
隨後,記者又撥打“溫州市公安局網站”進行採訪。一名男子接電話稱自己就在公安局辦公。對於網路上的傳言,該男子說道:“這絕對是謠言,今天早上我還在電梯見到沈強副局長。”
上午11時許,記者撥打溫州市公安局宣傳處電話,其中一名男子接受記者的採訪。據該男子稱,19日上午,沈強參加了公安局的辦公會議。“在會議上談到這個謠言了,大家一笑了之。”該男子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