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黃縣科技局

宜黃縣科技局

2、制定並組織實施科技發展的規劃、計劃。 4、組織開展科技示範,促進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 5、開展多種形式的技術培訓,積極引進科技人才,滿足本地發展的需要。

主要職責


1、建立和完善各項科技管理制度,促進各項法規與規章的實施。依據上級部門的科技政策,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推動企業技術創新、科教興農、科技獎勵、發揮人才作用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根據本地科技工作的實際情況,建立相應的科技管理規章制度,並保障其實施。
2、制定並組織實施科技發展的規劃、計劃。根據當地社會經濟發展的需求,面向市場,組織制定具有區域發展特色的科教興縣戰略和科技進步的計劃、規劃,並將其納入當地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認真組織實施。
3、通過改革和體制創新,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科技管理運行機制。從體制改革入手,建立促進科技成果在本地充分轉化的機制,落實國家有關政策,加大技術成果作為要素參與分配的激勵機制;針對本地科技工作的重點,管好用好政府用於科技工作的有關經費,使其充分發揮經濟與社會效益。積極拓寬科技資金渠道,形成以政府資金為引導、以社會資金為主體的多元化投入機制;強化科技工作的上下聯繫和部門間的合力協同機制。
4、組織開展科技示範,促進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根據當地的資源優勢和經濟發展的具體條件,抓好農業和中小企業先進適用技術的引進、推廣,積極引導工業企業的技術創新與結構升級;加強各類農業試驗、示範和推廣園區的建設,努力開拓農村技術市場,充分發揮技術市場在科技成果轉化中的橋樑作用。
5、開展多種形式的技術培訓,積極引進科技人才,滿足本地發展的需要。圍繞當地先進適用技術推廣及科技普及工作,結合農時,聘請專家廣泛開展對技術帶頭人、青壯年勞動力、示範戶、示範村等的多形式多層次的培訓工作;重視科技人員繼續教育,使其知識不斷更新;注重從農村知識青年、復轉軍人、基層幹部、鄉土能人中選拔培養科技人才,逐步造就一批有科技知識、懂市場經濟、會經營、善管理的科技骨幹,形成具有對當地科技工作具有保障能力的本地科技隊伍;採用多種方式,建立企業與科研機構、大專院校的聯繫,積極引進技術人才,為當地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服務。
6、歸口管理知識產權、地震和防震減災工作。
7、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