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烏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義烏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義烏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是義烏市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文物、廣電、新聞出版和版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訂全市的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和文化事業建設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2、研究、指導全市文化事業管理體制改革,加強文化人才隊伍建設,推進系統內人事制度改革。
3、負責全市文化產業統計,研究制定文化產業政策,促進文化產業發展;指導全市文化設施建設和直屬單位基建工程管理工作。
4、負責全市文化市場的行政審批管理和執法監督,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管理和執法隊伍的建設;負責辦理相關行政複議案件。
5、綜合管理全市戲劇、音樂、舞蹈、曲藝、美術、文學、電影藝術等,重點抓好各門類藝術精品的創作、製作管理和文化科技工作;組織、指導具有示範性的重大文化藝術活動。
6、綜合管理全市社會文化和圖書館事業,加強圖書館、文化館(站)和影劇院建設,推進民族民間藝術保護工作,組織、指導開展群眾性文化活動,指導少兒、老年、民族文化工作。
7、綜合管理全市文物、考古、博物館事業,檢查、督促、組織實施文物的發掘、保護和管理,負責國家、省級重點單位的保護管理和申報推薦工作。承擔全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保護區的相關申報管理工作。
8、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行政(行業)管理;負責制定廣播電視技術標準;組織評定、申報廣播電視科研成果;指導、協調全市廣播電影電視工作。
9、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全市書、報、刊、電子出版物、音像製品和內部資料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單位設立的審核、審批、審讀和監管。負責全市版權工作。負責轄區內記者站的審核登記和管理工作。協助新聞管理工作。
10、歸口管理全市對外及對港澳台文化交流、聯絡與合作工作。指導、協調、管理文化行業協會、學會的業務工作。
11、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督促和檢查。
文化科
綜合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和圖書館事業;管理全市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承擔社會文化社團資格審查;管理全市專業文化、藝術事業;組織重大文藝活動,負責市級藝術教育、指導直屬藝術單位的業務建設。
廣電新聞出版科
負責全市廣播電視的行政(行業)管理、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審核及管理;負責圖書型內部資料的審批和其他類型內部資料的審批報批工作;負責轄區內記者站的審核和管理;負責轄區內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代理機構的審核和管理;負責各類著作權資源登記工作的代理。
政策法規科
負責全市文化市場的行政審批管理和執法監督,負責圖書報刊、電子出版物、音像製品批發、零售、出租、放映單位、印刷企業、網吧的設立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辦理相關行政複議案件;指導和監督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機構的行政執法業務工作。

辦公地址


義烏市南門街3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