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擊

詞語

強擊(qiáng jī),解釋為強擊群或強擊支隊對敵實施的攻擊。以飛機從低空、超低空對敵地面、水上目標實施火力攻擊的戰鬥行動。

簡介


強擊
強擊
強擊通常在敵防空火力威脅下強行實施。主要用於突擊敵戰場上的小型目標,直接支援地面部隊或海上編隊作戰。攻擊方法有:水平轟炸,下滑轟炸、射擊俯衝轟炸、射擊和上仰轟炸。對面狀目標和垂直面較大的立體目標,如火車站、艦艇等,通常採用水平轟炸;對狹長目標,如橋樑等,通常採用下滑轟炸、射擊;對點狀和活動目標,如坦克等,通常採用俯衝轟炸、射擊;投擲核彈,通常採用上仰轟炸。航空兵遂行強擊任務時,根據合成軍隊的統一計劃,與地面部隊密切協同動作,集中主要兵力實施重點突擊,以隱蔽、迅速的行動,突然、猛烈的火力,準確摧毀、壓制預定目標。

應用


強擊始於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第二次世界大戰中,一些國家有了性能較好的強擊機,能採取不同的方法攻擊多種目標,強擊遂成為航空兵直接支援地面部隊作戰的重要手段。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強擊航空兵,1955年1月在解放一江山島的作戰中,對鄰近的大陳島的國民黨軍艦艇和一江山島炮兵陣地進行了連續突擊,有力地支援了登陸部隊的作戰。現代強擊機、殲擊轟炸機作戰能力大大提高,殲擊機也具有較強的對地攻擊能力,加之強擊直升機大量裝備部隊,將使強擊在未來作戰中得到更廣泛的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