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貢,科舉制度中,貢入國子監的生員之一種。清制,在鄉試錄取名額外列入備取,可入國子監讀書,稱為“副榜貢生”,故簡稱副貢。《清史稿·儒林傳三·王萱齡》:“字北堂,昌平人。道光元年副貢,旋舉孝廉方正,官新安、柏鄉兩縣教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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