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

清史稿

《清史稿》是中華民國初年由北洋政府設館編修,記載了清朝歷史的正史——“清史”的未定稿。全書五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紀二十五卷,志一百四十二卷,表五十三卷,列傳三百一十六卷,以紀傳為中心。所記之事,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建國稱汗,下至1912年清朝滅亡,共二百九十六年的歷史。

《清史稿》自1914年設立清史館起,編修工作歷時十四年,先後參加編寫的有柯劭忞等一百多人。至1927年,主編趙爾巽見全稿已初步成形,擔心時局多變及自己時日無多,遂決定以《清史稿》之名將各卷刊印出版,以示其為未定本。趙爾巽在《發刊綴言》中指出,本書是“作為史稿披露”的“急救之章”,並非視為成書“。但因尚無依中國傳統正史體例編寫的清朝史書,加上《清史稿》本身史料豐富,其價值仍不可忽視。

歷史沿革


成書過程

清史稿是民國初年設立的清史館編寫的記述清代歷史的未定稿。它按照歷代封建「正史」的體例,也分為紀、志、表、傳四部分,共五百三十六卷。清史館由趙爾巽任館長,先後參加編寫的有柯劭忞等一百多人。一九一四年工作開始,至一九二七年大致完稿,歷時十四年。
《清史稿》雖編成於辛亥革命以後,而編者卻基本上還是站在清王朝的立場來寫清史的。由於成於眾手,彼此照應不夠,完稿后又未經仔細核改,刊行時校對也不認真,是以體例不一,繁簡失當,以至年月、事實、人名、地名的錯誤往往可見。對於編纂上的這些問題,編者也是有所了解的,因此《發刊綴言》中指出,此書僅僅是“作為史稿披露”,「乃大輅椎輪之先導,並非視為成書也」。
儘管此書存在錯誤和缺點,它根據的大部分材料如清實錄、清代的國史列傳、清會典和一些檔案等,今天也可以見到,但編者把大量的資料彙集起來,初步作了整理,這就使讀者能夠得到比校詳細系統的有關清代史事的素材。而且有些志和清末人物的列傳,並非取材於常見的史料,當另有所本。因此,這部書仍有它的參考價值。
此書的刊印,是由袁金鎧主持,金梁經辦,於一九二八年出書,共印一千一百部。其中四百部由金梁運往東北發行,這批書我們稱為「關外一次本」。後來清史館的人發現金梁對原稿私自做了改動,他們不同意金梁的增刪,於是把北京的存書又做了一些抽換,這批書通稱「關內本」。以後東北又印過一次,內容也有所改動,我們稱為「關外二次本」。這三種版本的異同,主要表現在:一、全篇的增刪。關內本刪去關外一次本原有的張勳傳、張彪附傳,康有為傳,以及金梁所寫的校刻記。關外二次本只刪去關外一次本的張彪附傳,抽掉公主表序和時憲志中的八缐對數表,增加了陳黌舉、朱筠、翁方綱三傳。
二、同一篇中內容改動。關內本抽換了關外一次本的藝文志序,刪去志中易類書目六十四種,修改了勞乃宣沈曾植的傳論,改訂了清史館職名。關外二次本壓縮了趙爾豐傳。
民國三年(1914年),經民國國務院呈文,大總統袁世凱設清史館,以趙爾巽為館長,繆荃孫、柯劭忞等人為總纂,總領清史修撰工作,參與者先
清史稿_卷一七_卷二五
清史稿_卷一七_卷二五
後有一百餘人,沒有固定編製,人員由館長聘用。如趙爾巽曾親自拜訪夏孫桐,請其出面任總纂。
清史館內設有“功課簿”,記載館員分工事宜,如柯劭忞撰《天文志》、《時憲志》。繆荃孫撰《儒林傳》、《文苑傳》、《土司傳》。吳廷燮撰高宗、仁宗宣宗、文宗、穆宗五朝《本紀》、《大臣年表》。吳士鑒撰《地理志》貴州、新疆各一卷、《宗室世系表》、《公主表》、《皇子世表》及《藝文志》初稿。章鈺撰《忠義傳》、《藝文志》定稿。金兆蕃撰太祖、太宗、順治三朝列傳及《列女傳》。秦樹聲撰《地理志》直隸卷,王大鈞撰嘉慶朝列傳。夏孫桐撰嘉慶、道光朝列傳及《循吏傳》、《藝術傳》。田應璜撰《地理志》山西一卷。羅惇曧撰《交通志》,戴錫章撰《邦交志》。唐邦治撰《軍機大臣年表》。王樹楠撰咸豐、同治朝大臣傳。葉爾愷撰《宗教志》,其中喇嘛教、基督教、回教各一卷。張采田撰《地理志》江蘇卷、《刑法志》、《樂志》、《后妃傳》。吳懷清撰《地理志》陝西一卷、《食貨志》征榷卷。張書雲撰《禮志》,補輯《輿服志》、《選舉志》。俞陛雲撰《兵志》與部分列傳。馬其昶撰光宣朝臣工列傳,修正《文苑傳》。藍鈺撰《地理志》雲南一卷。朱師轍有言:“列傳撰人甚多,在館諸人,幾人人皆有。以餘論,雖以咸同列傳為主,而康乾以來各朝,皆曾補撰。蓋每朝皆出於眾手,惟每朝有主體撰人;又重修整時,歸何人為主,則其負責為多。”
撰稿期間,往往須請人抄稿,“第一次抄稿,由各人自覓書手繕寫,按千字小洋一角,由館計算”。1920年編成初稿,1926年修訂一次,到1927年大致完稿。

版本歷史

《清史稿》在刻印過程中,出現了版本問題。袁金鎧因忙於他事,轉託金梁協助校刻此書。金梁遂趁時局紛擾之際,利用職權,擅改原稿,並將印成的一千一百部書中的四百部運往東北發行,這就是所謂“關外本”(又稱關外一次本)。
當原編纂人員發現金梁私自篡改原稿,便決定將留在北京的原印本更正重印。如刪去《張勳傳》(附張彪傳),《康有為傳》及金梁所寫的“校刻記”;改訂了“清史館職名”;刪去了“易類”書目六十四種;抽換了《藝文志·序》;修改了個別傳記,這就成了所謂“關內本”。以後,金梁堅持以“關外本”為基礎,並根據當時學者對《清史稿》提出的批評和關內本所作的一些重要更正,再作刪改、增補,刪去了《張彪附傳》、《公主表·序》和數學工具書“八線對數表”,增加或壓縮了個別傳略,較前兩個版本均少了七卷,僅有五百二十九卷,這就是所謂“重印本”(又稱關外二次本)。
版本的不同造成了混亂,後來,市場上又有所謂“聯合書店影印本”和“日本人鉛印本”兩種流傳。南京國民政府曾兩次組織人力。要修改《清史稿》,但因種種原因,毫無結果。《清史稿》的版本比較多,主要有關外本、關內本、金梁重印本、上海聯合書店影印本、日本印本等,其中以關外本與關內本最早流傳,影響頗大。
馮爾康《清史史料學初稿》列舉了以下幾種:
趙爾巽
趙爾巽
關外本(或曰“關外一次本”)《清史稿》纂定以後,共計536 卷,於1928年在北京 印刷。當時資助清史館的黑龍江方面的金梁擔任“校對”,他利用負責刊印之便,私下給自己加了“總閱”的名義,附刻了他自己的《清史稿校刻記》,又修改了某些文字,然後將印成的一千一百部中的四百部運往東北。運到東北的這四百部《清史稿》就被稱為“關外本”。後來這個版本經過修改重印,故又稱作“關外一次本”。
關內本1928年印刷的一千一百部《清史稿》留在關內的七百部,被清史館的一些人發現了金梁的篡改,又將它改回來,並取消了金梁的“校刻記”和《張勳傳》《張彪附傳》《康有為傳》,就是所謂的“關內本”。實際上,關內本與關外本是同一次印刷的,只是關內本在局部上作了一點抽調。關內本與關外兩次本之版本異同,大致如下:關內本刪去關外一次本原有的《張勳傳附張彪傳》中的《張彪傳》、《康有為傳附康廣仁傳》中的《康廣仁傳》以及金梁所撰《校刻記》。而關外二次本只刪去關外一次本的《張彪附傳》,並抽掉《公主表·序》和《時憲志》末附的《八線對數表》七卷,增加了陳黌舉、朱筠、翁方綱三傳。按關內本此卷原是《勞乃宣傳》《沈曾植傳》,無《張勳傳》《康有為傳》。傳後有論,其文為“論曰:乃宣、曾植皆學有遠識,本其所學,使獲競其所施,其治績當更有遠到者。乃朝局遷移,掛冠神武,雖皆僑居海濱,而平居故國之思,無時敢或忘者。卒至憔悴憂傷,齎志以沒。悲夫!”清史館對張勳、康有為原定暫不立傳,是金梁將二傳底稿私自付刻。今關外一次本於《張勳傳》后附有《張彪傳》。
又關內本抽換了關外一次本的《藝文志·序》,因增入的《序》過長,以致脫奪自《易》類《易經通注》、《日講易經解義》、《周易折中》、《周易述義》、《易圖解》、《周易補註》、《易翼》、《讀易大旨》、《周易裨疏》、《考異》、《周易內傳》、《發例》、《周易大象解》、《周易外傳》、《易學象數論》、《周易象辭》、《尋門餘論》、《圖書辨惑》、《讀易筆記》、《周易說略》、《易酌》、《易聞》、《田間易學》、《大易則通》、《閏》、《易史》、《周易疏略》、《易學闡》、《讀易緒言》、《易經衷論》、《讀易日鈔》、《周易通論》、《周易觀彖大指》、《周易觀彖》、《周易淺述》、《周易定本》、《易經識解》、《易經筮貞》、《周易明善錄》、《易原就正》、《周易通》、《周易辨正》、《合訂刪補大易集義粹言》、《周易筮述》、《周易應氏集解》、《仲氏易》、《推易始末》、《春秋占筮書》、《易小帖》、《太極圖說遺議》、《河圖洛書原舛編》、《喬氏易俟》、《大易通解》、《周易本義蘊》、《周易傳注》、《周易筮考》、《學易初津》、《易翼宗》、《易翼說》、《周易刳記》、《易經詳說》、《易經辨疑》、《周易傳義合訂》、《易宮》、《讀易管窺》、《讀易觀象惺惺錄》、《讀易觀象圖說》、《太極圖說》、《周易原始》、《天水答問》、《羲皇易象》、《羲皇易象新補》、《孔門易緒》、《易圖明辨》、《身易實義》、《先天易貫》、《易互》、《周易玩辭集解》、《易說》、《易說》、《周易函書約存》、《約注》、《別集》、《易箋》、《周易觀象補義略》、《索易肊說》、《周易孔義集說》、《陸堂易學》、《易經揆》、《易學啟蒙補》、《易經詮義》、《易經如話》、《周易本義爻征》、《周易圖說正編》、《易翼述信》、《周易原始》、《周易淺釋》、《易學大象要參》等八十八種之多。關內本有《趙爾豐傳》的傳文長達二千四百字,而關外二次本壓縮至九百二十字,不啻減去了一半以上。關內本《趙爾豐傳》作者以趙爾豐為清史館館長趙爾巽之親弟,作此長傳,不免有迎合討好館長之嫌,故以刪削為是。
金梁重印本(關外二次本)。1934年,金梁在東北刊行,絕大部分依關外本,只是去掉了志卷29-34的《時憲志》六卷,《公主表·序》等部分,增加了朱筠等三傳,總卷數為529卷。
上海聯合書店影印本。1942年出版,對關內、關外兩本的不同處加以選擇,多處採用了關內本。它同二十四史、《新元史》合為“二十六史”,故亦稱為“廿六史本”。
日本印本。據說有兩個本子,一為大本兩冊,一為小本二冊,從“關外一次本”翻印而來。
香港文學研究社印本。1960年出版,依關外一次本付梓。
中華書局本。中華書局組織史學工作者,依關外二次本為工作本,將《清史稿》作了標點、分段,他們審查了關內本、關外一次本、關外二次本三種本子的篇目,內容上的不同,作了附註,錄出異文,以盡量反映各種本子的優點,對史文的脫、誤、衍、倒和異體、古體字作了校改;清朝的避諱字,盡量改回,對已發現的由於行、段錯排造成事理不合的地方,進行了查核校正,對於史實錯誤及同音異譯的人名、地點、官名、部落名稱等,一般不予改動,但大也作了一定的統一工作。於1977年出版,這是此書問世50 年來最好的版本。(《中國通史第十一卷-近代前編(上冊)》)
台北新文豐出版公司印本。1981年印行,兩大冊。系據關外二次本刻印而成,計529卷,有金梁的校刊記。
此外,張其昀、蕭一山、彭國棟等人在台灣將《清史稿》略加修改和補充,將其列傳分類予以調整而成,名曰《清史》,於六十年代出版,計550卷。

全書體例


《清史稿》編寫的體例大致取法《明史》,但又有所創新。如本紀部分不僅逐年記載了皇帝的軍國大事,而且在前代遜君還健在、無謚可稱時,創了“宣統紀”的新格局;各志、表中除記錄天文、地理、禮樂、選舉、藝文、食貨及皇子、公主、外戚、封臣等各方面活動外,新修的交通志、邦交志及表中的軍機大臣、理藩院,都是前史所未有的。列傳中創立了疇人、藩部、屬國三傳,反映了清代社會的新發展。另外,對於反清鬥爭的重要人物如張煌言鄭成功、李定國、洪秀全等,《清史稿》也都列了傳。這些都是值得稱讚的。
但是,由於參加修史的人多是清朝的遺臣,因此書中貫穿著反對民主革命,頌揚清朝正統的思想。例如誣衊明末農民起義軍為“土賊”,稱太平軍為“粵匪”,視辛亥革命為“倡亂”。而對帝國主義的侵華罪行和清朝統治者的反動行徑卻多處隱瞞,傾向性錯誤顯而易見。對此,連當時的南京國民政府人員都極為不滿。1929年12月14日,故宮博物院院長易培基列舉了十九條理由,呈請政府下令禁止《清史稿》發行,其中有;反革命、蔑視先烈、稱揚諸遺老、鼓勵復辟、反對漢族、為清朝諱等內容。
同時,由於《清史稿》是眾人編纂而成,編寫時彼此缺少照應,更因時局動蕩,倉促成書,未經主編總閱審定便“隨修隨刻,不復有整理之暇”,過於粗陋。因此,體例不一,繁簡失當,史實之中也有不少錯誤。其實,這與趙爾巽的主導思想有關。因為他把此書看做是“急就之章”,“並非視為成書”,只是想以此作為“大輅椎輪之先導”,對於書中所有疏略紕繆處,“敬乞海內諸君子切實糾正,以匡不逮,用為後來修正之根據。”顯然,按其本意。《清史稿》只是類似現代的一部徵求意見稿。這樣,易培基所指責的“體例不合,人名先後不一致,一人兩傳,目錄與書不合,紀表傳志互不相合,有日無月,人名錯誤,泥古不化,簡陋,忽略”等謬誤也就成了先天性的問題。至於遺漏、顛倒、文理不通等現象更屬意料中事。

編纂隊伍


編撰人員

館長:趙爾巽
總纂:郭曾炘、沈曾植、寶熙、樊增祥、柯劭忞、吳廷燮、繆荃孫
纂修兼總纂:李家駒、勞乃宣、于式枚、金兆蕃、吳士鑒、李瑞清、耆齡、陶葆廉、於式棱、王乃征、謝遠涵、朱鍾琪、溫肅、楊鍾羲、袁勵准、萬本端、鄧邦述、秦樹聲、王大均、章鈺、王式通、顧瑗
協修:宋書升、唐晏、宗舜年、李葆恂、安維峻、張仲炘、俞陛雲、姚永朴、羅敦曧、吳廣霈、袁金鎧、吳懷清、張書雲、張采田、張啟后、韓朴存、陳敬第、陳毅、袁嘉穀、藍鈺、李岳瑞
後來添聘者
馬其昶、姚永朴、姚永概、唐恩溥、劉師培、黃翼曾、夏曾佑、王樹楠、夏孫桐、吳昌綬、瑞洵、戴錫章、朱師轍、邵瑞彭、檀璣、劉樹屏、何震彝、陳曾則、陳田
受聘未到或到館未久者
簡朝亮、袁克文、朱孔彰、王崇烈、陳能怡、方履中、商衍瀛、秦望瀾、史恩浩(培)、唐邦治、陳曾矩、呂鈺、余嘉錫、王以慜
校勘兼協修:王慶平、齊忠甲、吳璆、葉爾愷、田應璜、李景濂、傅增淯、何葆麟(駱)、成昌、徐鴻寶、趙世駿、楊晉、金兆豐、胡嗣芬、朱希祖、李哲明、朱方飴
提調:陳漢第、李經畲、金還、周肇祥、邵章
收掌:謝緒璠、黃葆奇、尹良、王文著、尚希程、容濬、曹文燮、文炳、孟昭墉
收掌校對科長:董峻清、周仰公、秦化田、金善、劉景福、趙佰屏、史錫華、曾恕傳、諸以仁、惠澄、胡慶松、劉濟、伍元芝、錫蔭、張玉藻、金梁
以上受聘者131人,實際到館工作者前後共117人,其中撰稿者68人,收掌、提調等30餘人。
○2名譽總纂、纂修顧問一百多人,不在此列。
○3前後三期實際撰稿者
第一期:1914—1916年體例初定,開館經費充足,故撰稿人最多,共66人到館,其中總纂8人,纂修15人,協修43人。
第二期:1917—1926年,因受時局影響,經費支絀,薪水疊減,停薪自去者眾多,撰稿人僅剩24人,新增聘協修2人,共有撰稿者26人,其中總纂8人,纂修7人,協修11人。
第三期:1926—1928年,此時館中僅剩14人堅守撰稿,其中總纂4人,纂修3人,協修7人。

人員信息

參加清史稿編纂的人員,按當時標準,這些人“當有學術文章,能通史例為上選,而以有文采兼能潛心撰述者為次”。但這僅是對撰稿者的起碼要求,從所聘撰稿者的實際情況看,還顯示出下列幾個特點:
1.遺臣居多
撰稿者中,以清朝正途出身的官宦居多,也有少數旗人因祖輩、父輩居功位顯蔭及子孫為官者。
柯劭忞 光緒丙戌(1886)科進士,歷官翰林院侍講、日講起居注官等。
王樹楠 光緒丙戌(1886)科進士,歷官戶部主事、知縣、蘭州道、新疆布政使,宣統庚戌(1910)罷任還京,民國時遂不復出。
吳廷燮 光緒甲午(1894)順天鄉試舉人,歷官知府、巡警部郎中,民國時任國務院統計局局長。
夏孫桐光緒壬辰(1892)科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授編修,與修《國史會典》,文淵閣校理。歷官知府、護寧紹台道。辛亥革命后,辭官歸里。
繆荃孫 光緒丙子(1876)恩科進士,改庶吉士,次年散館一等,授職編修。庚子之變后,張之洞在湖南推行新政,繆積極贊襄,並赴日本考察學務,回國后創辦江南圖書館。
秦樹聲 光緒丙戌(1886)科進士,歷官雲南府知府、調護迤東(西)道,特旨以道員補用,擢迤南道、遷雲南按察使,庚戌(1910)改提法使,辛亥改授廣東提學使,革命軍起,嘆時事不可為,避居滬上,自是不談世事。
吳士鑒 壬辰(1892)科進士,授職編修,充會典館漢文總校,並武英殿總纂,提督江西學政,署理湖南提學使。武昌起義後奏請開缺允准,至滬侍奉父母起居。
奭良(1851-1930)貴州按察使承齡之孫,光緒年間,因旗人故,蔭奉天縣令后擢東迤道,山西河東道,湖北荊宜道、江蘇徐州道等職。
瑞洵大學士琦善之孫,烏魯木齊都統恭鏜之子,光緒丙戌(1886)科進士,薦至內閣學士,出任科布多參贊大臣,不久被人以“赴任騷擾台站”劾官,自具疏抗辯,愈拂上意,遂廢置不復用。
撰稿者在清朝為官的經歷和背景,首先使他們對前朝存一種特殊的感情,歌頌清朝、宣揚忠君是他們的共同目標,“修故國之史,即以恩故國”。其次,他們熟悉清朝典制,了解政體運行過程,又多為文職官員,有的還直接任國史館編史修志之職。當事者修當朝史,成了修中國古史的特例,提高了修史的速度和史實的可靠性。為官的背景使他們中的大多數人具有很強的組織能力,在世事多變,兵荒馬亂的條件下,協調關係,想盡辦法,使《清史稿》得以成書。
2.文人為主
主要撰稿者中大多功名出身,博學多聞,國學底蘊較深,有的是當世公認的專家學者,他們為《清史稿》纂修奠定了堅實的思想文化基礎。
柯劭忞元史專家,集30餘年心力,征外籍、考大典、博採佚存舊聞,撰成《新元史》257卷。1920年徐世昌出資為之刊刻,並以大總統身份頒令,以《新元史》增入廿四史,而為廿五史。日本東京帝國大學因此特贈柯劭忞名譽文學博士。有自刻詩集《蓼園集》,著有《文選補註》等書。
王樹楠 年青時隨讀蓮池書院,深得曾國藩、李鴻章賞識。殫心著述,至老不少輟,尤以小學特精,常以《爾雅》、《廣雅》、《夏小政》諸書訂證經文,在晚清學界獨樹一幟。其著書共53種,685卷,內容涉及訓詁、算數、地輿等方面。
王式通 法學家,清末任刑部主事,參稽律例,充修訂法律館纂修,更定新律。后擢刑部員外郎,提調法律學堂。學部成立之初,往日本考察學務,奏請調查法典,總辦法律館。民國時任司法次長代理部務,因反對袁稱帝,遂謝病去官。預修《四庫書目》,合撰輯《清儒學案》《清詩鈔》等,自著《志盦詩文集》。
朱孔彰 曾國藩督師皖南,延攬人才,詣安慶上書,被曾國藩所器重。后欲入曾國藩幕,委襄校江南官書局。著有《說文粹》,輯有《十三經漢注》等。
朱希祖經史學家,晚清藏書家。學治史於日本早稻田大學,師從章炳麟,創製漢語注音字母。任北京大學中國文學系、史學系系主任、教授。倡導語體文,主張治史當兼治政治、經濟、法律、社會諸學。主要著述有《明季史籍題跋》、《汲冢書考》等11種,58卷。
劉師培 主持《警鐘日報》,創辦《天義報》、《衡報》,曾在四川國學院講學,後任北京大學教授。著述凡群經小學、學述及文辭、群書校釋、詩文集、讀書記等60餘種。
勞乃萱 宣統元年任憲政編查館參議官,兼資政院碩學通儒議員,后擢大學堂總監督,署學部副大臣。其著作多散佚,現存《遺安錄》、《古籌算考釋》等14種,43卷。
吳士鑒 古文字學家,翰林院編修,會典館漢文總校,武英殿總纂,曾往日本考察學務。對鐘鼎文字頗有研究,撰《商周彝器釋例》,有著述11種152卷。
吳廷燮 清末任民政部右參議,兼憲政編查館編輯,法制局參議。民國時任國務院統計局局長。對近代掌故研究較多,著述有《明春秋草》、《萬曆百官表》等9種100餘卷。
羅敦曧民國時任總統府秘書,曾為袁克定老師。后熱衷於戲曲創作,曾為程硯秋編《紅拂傳》、《孔雀東南飛》等戲。
姚永朴 經史學家,專治經於註疏,旁及子史、小學、音韻自成一家,歷主廣東起鳳書院、山東大學、安徽高等學堂、北京大學法政學校、東南大學、安徽大學講席。所著書有《尚書誼略》、《蛻私軒易說》等18種約數百餘卷。
袁嘉穀翰林院編修,先後任學部編譯圖書局局長,國史館協修。通音韻之學,尤重《廣韻》。著有《滇繹》、《卧雪堂詩集》等7種49卷。
繆荃孫 翰林院一等編修,晚清藏書大家,目錄學家。是江南圖書館和京師圖書館的主創人之一。歷主南菁、鐘山、濼源、經心等書院講席,畢生研究文史,考錄金石,校訂舊籍,撰《書目答問》,編纂《順天府志》等共25種,約315卷。
金兆豐 文史學家、書法家,翰林院庶吉士,留學日本。充大學堂教務提調,先後兼充國史館協修,編書處協修,實錄館纂修,武英殿校對各職。著有《校補三國疆域志》、《爾雅郭注補》等。○16
馬其昶 學部主事,經學家,師從桐城古文派吳摯甫。《易》、《書》、《詩》、《禮》,皆有成書,共17種300餘卷。
《清史稿》的主要撰稿者以文人為主,他們熟讀經史,遠崇孔孟,近效萬(斯同),大多膺任史(文)職,君死臣辱的封建思想根深蒂固,雖然《清史稿》的纂修為他們提供了展示自身才華的機會,但陳腐的觀念使史稿的思想性和學術水平受到嚴重影響。
3.關係密切
《清史稿》主要撰稿者中的文人和官宦,由趙爾巽主宰而成,文人主要以桐城古文派為主,也有一些旗籍文人。實際撰稿中桐城派多主文,主寫漢傳、列傳;旗籍文人多主義,主寫滿傳、本紀。昔日雖然滿漢官宦間政治上的防範根深蒂固,學術上的門戶之見又由來已久,但兩派的學術旨趣在編纂清史時漸趨一致。總之,兩派的成員關係較為密切,諸如同出一門,父子相隨,兄弟相從,鄉鄰同呼,師生相望,功名同科,同學相應,可謂人才濟濟。
桐城古文派在清代文壇佔有主要位置,“天下文章,其出於桐城乎”。清史稿主要撰稿者中大多出此門下。柯劭忞皈依桐城古文派門下,娶桐城大家吳摯甫之女為妻。馬其昶、姚永朴、姚永概皆為桐城人,三人同鄉同里又同為吳摯甫高足,二姚為胞兄弟,桐城大家姚鼐後裔,姚永概又為馬其昶妻弟。夏孫桐之母姚太夫人為姚鼐之裔,自小受教於其下。夏孫桐與繆荃孫為同鄉,其三妹嫁與繆荃孫。朱孔彰為朱師轍之父,朱家世習桐城古文,朱方飴為朱師轍堂兄,夏孫桐“三女緯磷,適朱方殆”,故朱師轍稱夏氏為“夏閏丈”。秦樹聲為固始桐城派傳人,朱師轍為其門下弟子,且為其婿。八旗籍文人中,奭良為趙爾巽表侄,瑞洵與(駱)成昌為表兄弟。吳廷燮、金梁為趙爾巽幕府中人。王樹楠、柯劭忞、秦樹聲、瑞洵為光緒十二年同榜進士。夏孫桐、吳士鑒為光緒十八年同榜進士。秦樹聲、柯劭忞二人入仕后,詩詞唱和,直至秦終,張爾田曾師秦樹聲。
總之,清史館人中的組成結構和人員的情況雖“遠不如修明史人才”,但主要撰稿者中,特別是第三期編纂人員中,清朝遺臣居多,前朝文人為主,且相互間關係密切,顯示其獨有的特點,為《清史稿》在其軍閥混戰,經費枯竭的條件下成書創造了條件,“在館之員,等於半盡義務,皆為贊成清史必成之人”。
《 清史稿》有關外本和關內本的區別。

全書目錄


· 本紀一 太祖(努爾哈赤)本紀
· 本紀二 太宗(皇太極)本紀一
· 本紀三 太宗(皇太極)本紀二
· 本紀四 世祖(福臨)本紀一
· 本紀五 世祖(福臨)本紀二
· 本紀六 聖祖(玄燁)本紀一
· 本紀七 聖祖(玄燁)本紀二
· 本紀八 聖祖(玄燁)本紀三
· 本紀九 世宗(胤禛)本紀
· 本紀十 高宗(弘曆)本紀一
· 本紀十一 高宗(弘曆)本紀二
· 本紀十二 高宗(弘曆)本紀三
· 本紀十三 高宗(弘曆)本紀四
· 本紀十四 高宗(弘曆)本紀五
· 本紀十五 高宗(弘曆)本紀六
· 本紀十六 仁宗(顒琰)本紀
· 本紀十七 宣宗(旻寧)本紀一
· 本紀十八 宣宗(旻寧)本紀二
· 本紀十九 宣宗(旻寧)本紀三
· 本紀二十 文宗(奕詝)本紀
· 本紀二十一 穆宗(載淳)本紀一
· 本紀二十二 穆宗(載淳)本紀二
· 本紀二十三 德宗(載湉)本紀一
· 本紀二十四 德宗(載湉)本紀二
· 本紀二十五 宣統皇帝(溥儀)本紀
· 志一 天文一
· 志二 天文二
· 志三 天文三
· 志四 天文四
· 志五 天文五
· 志六 天文六
· 志七 天文七
· 志八 天文八
· 志九 天文九
· 志十 天文十
· 志十一 天文十一
· 志十二 天文十二
· 志十三 天文十三
· 志十四 天文十四
· 志十五 災異一
· 志十六 災異二
· 志十七 災異三
· 志十八 災異四
· 志十九 災異五
· 志二十 時憲一
· 志二十一 時憲二
· 志二十二 時憲三
· 志二十三 時憲四
· 志二十四 時憲五
· 志二十五 時憲六
· 志二十六 時憲七
· 志二十七 時憲八
· 志二十八 時憲九
· 志二十九 地理一
· 志三十 地理二
· 志三十一 地理三
· 志三十二 地理四
· 志三十三 地理五
· 志三十四 地理六
· 志三十五 地理七
· 志三十六 地理八
· 志三十七 地理九
· 志三十八 地理十
· 志三十九 地理十一
· 志四十 地理十二
· 志四十一 地理十三
· 志四十二 地理十四
· 志四十三 地理十五
· 志四十四 地理十六
· 志四十五 地理十七
· 志四十六 地理十八
· 志四十七 地理十九
· 志四十八 地理二十
· 志四十九 地理二十一
· 志五十 地理二十二
· 志五十一 地理二十三
· 志五十二 地理二十四
· 志五十三 地理二十五
· 志五十四 地理二十六
· 志五十五 地理二十七
· 志五十六 地理二十八
· 志五十七 禮一(吉禮一)
· 志五十八 禮二(吉禮二)
· 志五十九 禮三(吉禮三)
· 志六十 禮四(吉禮四)
· 志六十一 禮五(吉禮五)
· 志六十二 禮六(吉禮六)
· 志六十三 禮七(嘉禮一)
· 志六十四 禮八(嘉禮二)
· 志六十五 禮九(軍禮)
· 志六十六 禮十(賓禮)
· 志六十七 禮十一(凶禮一)
· 志六十八 禮十二(凶禮二)
· 志六十九 樂一
· 志七十 樂二
· 志七十一 樂三
· 志七十二 樂四
· 志七十三 樂五
· 志七十四 樂六
· 志七十五 樂七
· 志七十六 樂八
· 志七十七 輿服一
· 志七十八 輿服二
· 志七十九 輿服三
· 志八十 輿服四鹵簿附
· 志八十一 選舉一
· 志八十二 選舉二
· 志八十三 選舉三
· 志八十四 選舉四
· 志八十五 選舉五
· 志八十六 選舉六
· 志八十七 選舉七
· 志八十八 選舉八
· 志八十九 職官一
· 志九十 職官二
· 志九十一 職官三外官
· 志九十二 職官四武職籓部土司各官
· 志九十三 職官五內務府
· 志九十四 職官六新官制
· 志九十五 食貨一
· 志九十六 食貨二
· 志九十七 食貨三
· 志九十八 食貨四
· 志九十九 食貨五
· 志一百 食貨六
· 志一百一 河渠一
· 志一百二 河渠二
· 志一百三 河渠三
· 志一百四 河渠四
· 志一百五 兵一
· 志一百六 兵二
· 志一百七 兵三
· 志一百八 兵四
· 志一百九 兵五
· 志一百十 兵六
· 志一百十一 兵七
· 志一百十二 兵八
· 志一百十三 兵九
· 志一百十四 兵十
· 志一百十五 兵十一
· 志一百十六 兵十二
· 志一百十七 刑法一
· 志一百十八 刑法二
· 志一百十九 刑法三
· 志一百二十 藝文一
· 志一百二十一 藝文二
· 志一百二十二 藝文三
· 志一百二十三 藝文四
· 志一百二十四 交通一
· 志一百二十五 交通二
· 志一百二十六 交通三
· 志一百二十七 交通四
· 志一百二十八 邦交一
· 志一百二十九 邦交二
· 志一百三十 邦交三
· 志一百三十一 邦交四
· 志一百三十二 邦交五
· 志一百三十三 邦交六
· 志一百三十四 邦交七
· 志一百三十五 邦交八
· 表一 皇子世表一
· 表二 皇子世表二
· 表三 皇子世表三
· 表四 皇子世表四
· 表五 皇子世表五
· 表六 公主表
· 表七 外戚表
· 表八 諸臣封爵世表一
· 表九 諸臣封爵世表二
· 表十 諸臣封爵世表三
· 表十一 諸臣封爵世表四
· 表十二 諸臣封爵世表五上
· 表十三 諸臣封爵世表五下
· 表十四 大學士年表一
· 表十五 大學士年表二
· 表十六 軍機大臣年表一
· 表十七 軍機大臣年表二
· 表十八 部院大臣年表一上
· 表十九 部院大臣年表一下
· 表二十 部院大臣年表二上
· 表二十一 部院大臣年表二下
· 表二十二 部院大臣年表三上
· 表二十三 部院大臣年表三下
· 表二十四 部院大臣年表四上
· 表二十五 部院大臣年表四下
· 表二十六 部院大臣年表五上
· 表二十七 部院大臣年表五下
· 表二十八 部院大臣年表六上
· 表二十九 部院大臣年表六下
· 表三十 部院大臣年表七上
· 表三十一 部院大臣年表七下
· 表三十二 部院大臣年表八上
· 表三十三 部院大臣年表八下
· 表三十四 部院大臣年表九上
· 表三十五 部院大臣年表九下
· 表三十六 部院大臣年表十
· 表三十七 疆臣年表一(各省總督 河督漕督附)
· 表三十八 疆臣年表二(各省總督 河督漕督附)
· 表三十九 疆臣年表三(各省總督 河督漕督附)
· 表四十 疆臣年表四(各省總督 河督漕督附)
· 表四十一 疆臣年表五(各省巡撫)
· 表四十二 疆臣年表六(各省巡撫)
· 表四十三 疆臣年表七(各省巡撫)
· 表四十四 疆臣年表八(各省巡撫)
· 表四十五 疆臣年表九(各邊將軍都統大臣)
· 表四十六 疆臣年表十(各邊將軍都統大臣)
· 表四十七 疆臣年表十一(各邊將軍都統大臣)
· 表四十八 疆臣年表十二(各邊將軍都統大臣)
· 表四十九 籓部世表一
· 表五十 籓部世表二
· 表五十一 籓部世表三
· 表五十二 交聘年表一(中國遣駐使)
· 表五十三 交聘年表二(各國遣駐使)
· 列傳一 后妃
· 列傳二 諸王一
· 列傳三 諸王二:廣略貝勒褚英、子安平貝勒杜度、敬謹庄親王尼堪、杜度子愨厚、貝勒杜爾祜、貝子穆爾祜、恪僖貝子特爾祜、懷愍貝子薩弼
· 列傳四 諸王三:阿拜、湯古代、子聶克塞、莽古爾泰、塔拜阿巴泰、子岳樂、博和託、博洛、博和託子彰泰、阿巴泰孫蘇布圖、巴布泰、德格類、巴布海、阿濟格、賴慕布
· 列傳五 諸王四:多爾袞多鐸(子多尼、信郡王董額、輔國恪僖公察尼、多尼子信郡王鄂紥)、費揚果
· 列傳六 諸王五:太宗諸子,豪格(子猛峨、猛峨子延信)、葉布舒、碩塞、允祿、高塞、常舒、韜塞、博穆博果爾 世祖諸子,福全、榮親王、常寧、隆禧
· 列傳七 諸王六:聖祖諸子,允禔、允礽允祉、允祺、允祐、允禩、允禟、允礻我、允祹、允祥、允昷、允潖、允禮、允禕、允禧永瑢、允祜、允祁、允祕 世宗諸子,弘暉、弘晝、福惠
· 列傳八 諸王七:高宗諸子,永璜、永璉、永璋、永琪、永琮、永璇、永瑆、永璂、永璘 仁宗諸子,穆郡王、綿愷、奕誴、綿忻、綿愉 宣宗諸子,奕緯、奕綱、奕繼、奕、奕譞、奕詥、奕譓 文宗子,憫郡王
· 列傳九:阿哈出(子釋加奴)、猛哥不花、釋加奴(子李滿住)、李滿住孫完者禿、猛哥不花子、撒滿哈失里、猛哥帖木兒、猛哥帖木兒弟凡察、子董山、董山子脫羅、脫羅子脫原保、凡察子不花禿
· 列傳十:萬子扈爾干、孟格布祿、扈爾乾子岱善、孟格布祿子吳爾古代、楊吉砮兄清佳砮、楊吉砮子納林布祿、金台石、清佳砮子布寨、布寨子布揚古、布占泰、拜音達里
· 列傳十一
· 列傳十二
· 列傳十三
· 列傳十四
· 列傳十五·額爾德尼、噶蓋(噶蓋子武善、布善、布善子誇扎、達海、尼堪)、庫爾纏(弟庫拜)、英俄爾岱、滿達爾漢(弟馬福塔)、明安達禮
· 列傳十六
· 列傳十七
· 列傳十八
· 列傳十九
· 列傳二十
· 列傳二十一
· 列傳二十二
· 列傳二十三
· 列傳二十四
· 列傳二十五
· 列傳二十六
· 列傳二十七
· 列傳二十八
· 列傳二十九
· 列傳三十
· 列傳三十一
· 列傳三十二
· 列傳三十三
· 列傳三十四
· 列傳三十五
· 列傳三十六
· 列傳三十七
· 列傳三十八
· 列傳三十九
· 列傳四十
· 列傳四十一
· 列傳四十二
· 列傳四十三
· 列傳四十四
· 列傳四十五
· 列傳四十六
· 列傳四十七
· 列傳四十八
· 列傳四十九
· 列傳五十
· 列傳五十一
· 列傳五十二
· 列傳五十三
· 列傳五十四
· 列傳五十五
· 列傳五十六
· 列傳五十七
· 列傳五十八
· 列傳五十九
· 列傳六十
· 列傳六十一
· 列傳六十二
· 列傳六十三
· 列傳六十四
· 列傳六十五
· 列傳六十六
· 列傳六十七
· 列傳六十八
· 列傳六十九
· 列傳七十
· 列傳七十一
· 列傳七十二
· 列傳七十三
· 列傳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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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傳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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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傳八十九
· 列傳九十
· 列傳九十一
· 列傳九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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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傳九十九
· 列傳一百
· 列傳一百一
· 列傳一百二
· 列傳一百三
· 列傳一百四
· 列傳一百五
· 列傳一百六
· 列傳一百七
· 列傳一百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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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傳一百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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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傳一百三十七
· 列傳一百三十八
· 列傳一百三十九
· 列傳一百四十
· 列傳一百四十一
· 列傳一百四十二
· 列傳一百四十三
· 列傳一百四十四
· 列傳一百四十五
· 列傳一百四十六
· 列傳一百四十七
· 列傳一百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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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傳一百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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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傳一百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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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傳一百六十八
· 列傳一百六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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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傳一百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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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傳一百七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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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傳一百八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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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傳二百一
· 列傳二百二
· 列傳二百三
· 列傳二百四
· 列傳二百五
· 列傳二百六
· 列傳二百七
· 列傳二百八
· 列傳二百九
· 列傳二百十
· 列傳二百十一
· 列傳二百十二
· 列傳二百十三
· 列傳二百十四
· 列傳二百十五
· 列傳二百十六
· 列傳二百十七
· 列傳二百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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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傳二百三十八
· 列傳二百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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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傳二百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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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傳二百四十九
· 列傳二百五十
· 列傳二百五十一
· 列傳二百五十二
· 列傳二百五十三
· 列傳二百五十四
· 列傳二百五十五
· 列傳二百五十六
· 列傳二百五十七
· 列傳二百五十八
· 列傳二百五十九
· 列傳二百六十
· 列傳二百六十一
· 列傳二百六十二
· 列傳二百六十三循吏一
· 列傳二百六十四 循吏二
· 列傳二百六十五 循吏三
· 列傳二百六十六 循吏四
· 列傳二百六十七 儒林一
· 列傳二百六十八儒林二
· 列傳二百六十九儒林三
· 列傳二百七十 儒林四
· 列傳二百七十一文苑一
· 列傳二百七十二文苑二
· 列傳二百七十三文苑三
· 列傳二百七十四忠義一
· 列傳二百七十五忠義二
· 列傳二百七十六忠義三
· 列傳二百七十七忠義四
· 列傳二百七十八忠義五
· 列傳二百七十九忠義六
· 列傳二百八十忠義七
· 列傳二百八十一忠義八
· 列傳二百八十二忠義九
· 列傳二百八十三忠義十
· 列傳二百八十四孝義一
· 列傳二百八十五孝義二
· 列傳二百八十六孝義三
· 列傳二百八十七遺逸一
· 列傳二百八十八遺逸二
· 列傳二百八十九藝術一
· 列傳二百九十藝術二
· 列傳二百九十一藝術三
· 列傳二百九十二藝術四
· 列傳二百九十三疇人一
· 列傳二百九十四疇人二
· 列傳二百九十五列女一
· 列傳二百九十六列女二
· 列傳二百九十七列女三
· 列傳二百九十八列女四
· 列傳二百九十九土司一
· 列傳三百土司二
· 列傳三百一土司三
· 列傳三百二土司四
· 列傳三百三土司五
· 列傳三百四土司六
· 列傳三百五籓部一
· 列傳三百六籓部二
· 列傳三百七籓部三
· 列傳三百八籓部四
· 列傳三百九籓部五
· 列傳三百十籓部六
· 列傳三百十一籓部七
· 列傳三百十二籓部八
· 列傳三百十三屬國一
· 列傳三百十四屬國二
· 列傳三百十五屬國三
· 列傳三百十六屬國四
· 清史稿發刊綴言
· 清史館職名
· 清史稿校刻記

相關評價


價值

《清史稿》彙集了比較豐富的清史資料。由於清朝滅亡時,清廷檔案、私家著述和文化典籍保存得比較完整,這就為編寫《清史稿》提供了充實的原始資料。當時的主要史料有:
《清實錄》,從太祖到宣統凡十二朝,共四千四百卷;
《清國史》,紀、傳、志、表俱全,清亡前,清朝國史館已編成七百五十四卷;
清詔書,又稱《聖訓》,共一千六百二十四卷;
清典志四千九百三十八卷;清朝人物傳記、名人年譜等二千多卷;
清紀事史書《東華錄》等千卷以上。此外,官方對某一具體事件的紀略,私人記某一事件的始末,更是數不勝數。
總之,《清史稿》取材“以實錄為主,兼采國史舊志及本傳,而參以各種記載,與夫征訪所得,務求傳信。”《清史稿》集中並系統整理了有清一代的史料,為後人研究清代歷史積累了豐富的素材,這是應該肯定的。

局限

自1914年設立清史館起,歷時十四年修成。先後參加縮寫的有柯劭忞等一百多人。本書體例一如歷代的正史,分為本紀、志、表、列傳四個部分,共五百二十九卷。然而,《清史稿》修纂時,纂修者多為清室遺老,眷戀清朝的心態甚重,故書中很多反對革命、誣衊先烈、諛揚清朝之詞,政治立場有很大問題。其次,當時清朝的檔案尚未清理,修史者只能根據原國史館中的稿件和有關史籍,不能直接利用原始檔案,故價值較遜。再次,《清史稿》成書時,國民黨的北伐軍即將入北京,倉猝付印,未能對全書統一修改和認真校勘,故史實、人名、地名、年月日的錯誤遺漏比比皆是。趙爾巽在《發刊綴言》中指出,本書是“作為史稿披露”的“急就之章”,“並非視為成書”。《清史稿》出版后之翌年,即1929年,故宮博物院院長易培基呈文國民黨行政院,建議禁止《清史稿》的發行,《清史稿》遂成禁書。易培基在呈文中說:此書“系用亡清遺老主持其事,……彼輩自詡忠於前朝,乃以誹謗民國為能事,並不顧其既食周粟之嫌,遂至乖謬百出,開千百年未有之奇……故其體例文字之錯謬百出,尤屬指不勝屈。此書若任其發行,實為民國之奇恥大辱”。
《清史稿》的編纂者明確站在清朝一邊,反對辛亥革命,故而對清末革命活動少寫或不寫,如興中會、同盟會的成立、民報的出版、辛亥前的起義活動,幾乎全都沒有記載,看不出清朝是怎樣被推翻的。即使有一點記載,也語含貶抑,如寫武昌起義,“八月甲寅,革命黨謀亂於武昌,事覺,捕三十二人,誅劉汝夔等三人……丙辰,張彪以兵匪構變,棄營潛逃……嗣是行省各擁兵據地,號獨立,舉為魁者,皆稱都督”,寥寥數十字,修史者反對革命的立場十分鮮明。對革命中犧牲的烈士,目為“匪黨”。對於孫中山當選臨時大總統這一重要史事,該書稱:“甲戌各省代表十七人開選舉臨時大總統選舉會於上海,舉臨時大總統,立政府於南京,定號曰中華民國”,故意不寫孫中山的名字,使人不明白臨時大總統是誰。孫中山是推翻清朝的革命領袖,《清史稿》中“孫文”的名字僅一見。光緒三十年“五月丙戌,懿旨特赦戊戌黨籍,除康有為、梁啟超、孫文外,褫職者復原銜,通緝監禁編管者釋免之”(《德宗本紀二》)。這是慈禧太後下旨赦免戊戌黨人時,特別指名康、梁、孫三人大逆不赦,這才提到孫文的名字。
相反,該書編纂者對對抗革命者則大加歌頌表揚。《清史稿》卷469,為恩銘、端方、松壽、趙爾豐、陸鍾琦等一批被革命者擊斃的督撫寫傳記,或稱“不屈遇害”,或稱“罵不絕口”,或稱“忠孝節義萃於一門”,篇末論曰“或慷慨捐軀,或從容就義,示天下以大節,垂絕綱常。庶幾恃以復振焉”。這些吹捧之詞,反映了修史者擁護清朝、反對革命的遺老心態。
《清史稿》記述李自成張獻忠、南明、白蓮教、太平天國等史事時一概稱“匪”、“逆”、“寇”、“賊”,立場亦極為鮮明。《清史稿》記載民國以後的事,不用民國紀年,而用干支紀年。如民國元年稱“壬子年”,民國二年稱“癸丑年”,民國三年稱“甲寅年”,表示不承認中華民國,不奉民國正朔。《清史稿》是民國政府出錢聘請撰修的,他們竟然誣衊辛亥革命,反對民國。所以易培基在請封禁《清史稿》的呈文中說:修史者“若在前代,其身必受大辟,其書當然焚毀。現今我政府不罪其人,已屬寬仁之至,至其書則決不宜再施行海內,貽笑後人,為吾民國之玷,宜將背叛之《清史稿》一書永遠封存,禁其發行”。
眾所周知,在晚清時期,帝國主義侵略中國,清朝喪權辱國。《清史稿》卻為清朝諱,往往輕描淡寫,語焉不詳。如鴉片戰爭后簽訂南京條約,《宣宗本紀》中僅書(道光二十三年)“八月戊寅,耆英奏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各海口,與英國定議通商”。寥寥50字,只提到五口通商,而對於關係重大的割讓香港、協定關稅、賠償軍費煙費等均未提及。
《清史稿》的編纂者由於知識結構的限制,對外國情況不了解,故而對域外的記述錯誤也很多。如說“俄國界近大西洋者,崇天主教”(《邦交志一》),其實俄國近波羅的海,距大西洋甚遠,信仰東正教,而非天主教。又晚清洋務運動中,設工廠,開礦山,建鐵路,造輪船,開始啟動中國近代化的步伐。《清史稿》僅立《交通志》以概括當時的工礦交通建設,而對當時規模巨大的上海製造局、福州船政局、漢冶萍企業、開灤煤礦、基隆煤礦、大生紗廠、華盛紗廠等均視而不見。這些企業標誌著中國近代化的艱難起步,《清史稿》全無記載,實為重大的遺漏。
新疆於光緒九年建行省,台灣於光緒十一年建行省,這幾乎是眾所共知的。而《清史稿·地理志》卻說“穆宗(同治)中興以後,台灣、新疆改列行省”,把台灣、新疆建省的時間,提前到了同治時。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成立於咸豐末年,而《清史稿·職官志》稱“延及德宗(光緒),外患躡跡,譯署始立”。按“譯署”即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之簡稱,這裡又把它成立的時間,推遲到了光緒時。
《河渠志》記載全國河流的情況,卻只記了黃河、淮河、運河、永定河四條。我國最長的河流長江遺漏失載,其他像珠江、黑龍江、松花江、雅魯藏布江等大江大河全都不見蹤影,豈不笑話!
《天文志》只記到乾隆末年,乾隆以後一百多年無天文可查。原因是外國傳教士任職欽天監期間,有天文記錄,而傳教士離開后,天文失載,資料空缺,故只有半部《天文志》。
《時憲志》內編入了三卷八線表,這是中學生數學教科書中的對數表,和清史風馬牛不相及。修史者缺乏自然科學知識,把它塞進了《清史稿》實屬不倫不類。
清朝統治期間,存在南明政權,包括弘光、隆武、永曆三朝,歷時十八年。又太平天國政權歷時十四年。《清史稿》簡單處理,南明政權只設立張煌言、李定國、鄭成功三篇傳記,而太平天國僅設洪秀全一篇傳記。列傳的設置也十分凌亂,一人立二傳者共十四人(王照園、烏什哈達、馬三俊、安祿、周春、樂善、蘭鼎元、胡承諾、蘇納、惠倫、羅璧、阿什坦、謝啟昆)。又有應立傳而不立傳者,如翁方綱、朱筠(後有人增補)、呂留良譚鍾麟均無傳。嚴復是晚清著名思想家,譯介西方文化到中國,影響甚大,也無專傳,僅在林紓之下列有附傳。《清史稿》的列女傳,臚列婦女二三百人,大多是丈夫早死、守節不嫁或夫死殉節,純屬宣揚綱常禮教、三從四德的封建糟粕,更無可取之處。
《清史稿》一書記載之史事,有很多失實之處,至於人名、地名、年月日之訛誤,更數不勝數。如《皇子表》載延信“雍正元年襲貝勒,尋以功封郡王。六年因罪革爵”,誤。延信之最高封爵為貝勒,未封郡王。雍正三年革爵,非六年。《公主表》載宣宗(道光)第六女壽恩固倫公主,“道光十年十二月生,咸豐九年四月薨,年三十八”,誤。按其生卒年計算,虛歲僅三十歲而非三十八歲。《世祖本紀一》稱:順治二年六月,“(李)自成竄九宮山,自縊死”,誤。按:李自成為地主武裝所擊殺,非自縊。順治二年十月“故明唐王朱聿釗據福建”,誤。按:唐王名朱聿鍵,非聿釗。《聖祖本紀》康熙五年三月“以胡拜為直隸總督”,誤。按:是年直隸總督為朱昌祚,非胡拜。康熙十七年七月,“是月,吳三桂僭號於衡州”,誤。按:吳三桂僭號稱帝,在康熙十七年三月,非七月。康熙十九年三月“吳丹復重慶、達州、奉鄉,諸州縣悉定”,誤。按:四川無奉鄉縣,應為東鄉。康熙二十九年“榮親王常寧為安遠大將軍,簡親王喇布、信郡王鄂札副之”,誤,常寧應為安北大將軍,非安遠大將軍,喇布已死於康熙二十年,其弟雅布襲封簡親王,此處應為雅布,非喇布。又《阮元傳》稱:“集清代天文、律算諸家作《疇人傳》,以彰絕學”,誤。按:阮元所作《疇人傳》,為記載我國歷代科學家之傳記,非僅記有清一代。《邦交志》載“英有里國太者,嘉應州人也,世仰食外洋”,誤。按:里太國亦譯李泰國,曾在中國任第一任總稅務司,英國人,並非華裔,與廣東嘉應州沒有關係。像這類史實、人名、地名、時間的錯誤,比比皆是,難以縷述。汪宗衍先生詳細校勘了部分《清史稿》,摘出上千條錯誤,集成一書,名《讀清史稿札記》。他評論說“翻閱所及,凡年份、官爵、人、地、書名,誤倒衍奪之處,不勝條舉。史實抵牾,體例乖謬,亦多有之。”
《清史稿》記事上起努爾哈赤稱汗,下至宣統三年清朝滅亡時為止。其中一些列傳還涉及到辛亥革命以後的張勳復辟、溥儀離宮后出走天津、王國維投北京昆明湖自殺等事件。本書大部分依據《清實錄》《宣統政紀》《清會典》《國史列傳》和一些檔案資料寫成,編者對這些史料彙集起來,初步作了整理,使讀者能夠得到比較詳細系統的有關清代歷史的素材。而且有些志和清末人物的列傳,並非取材於常見的史料,當另有所本。因此,本書仍有它的參考價值。
儘管《清史稿》存在許多缺陷,可是,在今天還沒有別的清史能替代它時,這部未定稿的正史。也就成了我們研究清史的一部很有價值的史書。
1914年3月,趙爾巽被袁世凱召為清史館館長。他上任以後,聘清朝遺老、著名學者柯劭忞、繆荃蓀等100多人,工作人員200多人,名譽職位300多人,組成纂修班子,開始編修清史。適值軍閥混戰,國力衰微,經費極為緊張,特別是1917年後,費用幾乎到毫無著落的地步。趙爾巽對清王朝心懷眷戀之情,認為事關一代國史,“失今不修,后業益難著手”,再困難也“不敢諉卸”。一方面節約開支,敦促同仁加快進度、多盡義務,一方面以其資望向各軍閥募捐,並言:“不能刊《清史》,獨不能刊《清史稿》乎!”終於1927年編成《清史稿》,為研究清朝歷史提供了權威史料。當年9月3日趙爾巽在北京病逝,時年83歲。翌年,《清史稿》正式付印出版。

名人評價

趙爾巽:乃大輅椎輪之先導,並非視為成書也。
金梁:史稿本非定本,望海內通人不吝指教。當別撰校勘記,為將來修正之資,幸甚幸甚。
孟森:《清史稿》為大宗之史料,故為治清代掌故者所甚重。即將領有糾正重作《清史》,於此不滿人意之舊稿,仍為史學家所必保存,供百世之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