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民國二年(1913年),袁世凱以辦理善後為名,向英、德、日、俄五國銀行團借款,依其附帶條件設立。鹽務署下設稽核總所,以鹽務署署長兼任總辦,洋員一人任會辦兼鹽務署顧問,實權操於其手。各產鹽省區設分所,各銷鹽省區設稽核處,其主管亦均華、洋並用。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曾裁撤廣東分支各所,北伐軍勢力所至之處,各所也停止行使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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