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推解釋

類推解釋

類推解釋是指對於相類似的案件應作相同處理,其法理基礎在於平等原則,也是正義的要求。

目前理論界支持的廣義說認為,類推解釋是指在一個具體事實與法律規定情況相似,但根本不可能為該法條的字面含義所包容的前提下,以其相似性作為援引某一法律規定為依據的解釋方法。

產生原因


基於立法者的預見能力所限和社會的發展變化,法律必有漏洞。現代的法治發展表明,在民事案件中,法官不得因為法律沒有規定而拒絕裁判;此時,便允許法官根據法律原則作相應的解釋以填補法律漏洞,類推解釋便是填補法律漏洞的一種解釋方法。
王澤鑒先生曾舉過一個例子:說的是羅馬法上的一個非常絕妙的案例,能很好的說明類推解釋的適用原理。
羅馬法規定四條腳動物致人損害的,該動物的所有人應對受害人給予賠償。有人從非洲帶回來一隻二條腳的鴕鳥,致他人受到了損害,被害人便將鴕鳥的所有人告上法庭,要求損害賠償,引起爭議。原因是,羅馬法只規定了四條腳動物致人損害其所有人應負賠償責任,而沒有規定二條腳的鴕鳥致人損害其所有人應否承擔賠償責任?羅馬法學家認為,鴕鳥的所有人應承擔責任,其推理過程如下:
1、法律之所以僅規定四條腳的動物的所有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而不規定二條腳的鴕鳥致人損害賠償責任,是因為未能預見到還有二條腳的鴕鳥,四條腳的動物顯然不能解釋為二條腳的鴕鳥,但如不給受害人予以救濟,顯然不符合法律的目的和正義的要求,所以,法律存在漏洞,沒有規定二條腳的鴕鳥致人損害的賠償問題。
2、四條腳的動物的所有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的規定,其立法目的在於使動物的所有人盡其管束動物的義務,避免損害他人,對任何動物,不論其為二腳或四腳都應如此。
3、基於同一法律理由,關於四條腳動物所有人的侵權責任,對鴕鳥所有人,應類推適用。

禁止


我國刑法暫不適用類推解釋,刑法中有文理(義)解釋、擴充解釋、限制解釋、當然解釋、體系解釋、法意解釋、目的解釋以及補正解釋,但是根據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則”,刑法不適用類推解釋,但類推解釋有利於被告人的除外。
形式側面禁止類推解釋,是禁止一切類推解釋。因為類推解釋導致刑法的規定適用於相似的情況,然而,只要兩種現象之間存在相同之處,人們就可以說它們具有相似性。於是,任何行為都可能與刑法規定的行為相似,都有被定罪量刑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