闞英,1973年8月出生,山東青島人,先後於1993年、1998年畢業於曲阜師範大學和中國政法大學,獲得雙學士學位,2003年在中國人民大學訪學一年,現任山東省政法學院教師。
闞英
曾先後在《
中國成人教育》、《
政法論叢》、《
山東法制報》等報刊、雜誌發表數十篇文章,主要作品有:《析國民黨五權憲法之考試院》、《簡述孫中山的五權憲法思想》、《以他人名義在銀行貸款—行為人與居民身份證所有人應負何責任》、《房地產抵押登記有效性有關問題探討》,《論我國的行政補償標準》、 《淺析加入WTO以後我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制度的變化》、《談我國行政補償程序的完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