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座問題公屋醜聞
26座問題公屋醜聞
26座問題公屋醜聞是香港於1980年代被揭發的多宗問題公屋事件,共有577座公屋出現結構問題,其中26座更因結構遠遠低於安全標準,有即時倒塌危險,需要儘快拆卸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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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被揭髮結構有問題的公屋在葵涌葵芳邨。1982年,葵芳邨第5座出現嚴重混凝土剝落,經檢驗后發覺由於在建屋施工時偷工減料,令混凝土強度大幅低於標準,以致樓宇結構受損,需要立即重建,是全港第一座出現嚴重樓宇結構問題的公屋。第5座於是成為了首幢因結構出現問題被拆卸的政府廉租屋。葵芳邨問題公屋事件,為當年的問題公屋醜聞揭開序幕。
1982年1月9日,廉政公署接獲可靠線報,指分別於1971年11月至1973年3月間落成的葵芳邨出現樓宇結構問題,包括混凝土剝落和牆壁滲水,尤其以第6座最為嚴重。事件經房屋署委派的顧問調查后,證實是當時在建造樓宇期間,混合混凝土時沒有放進足夠英泥,導致樓宇混凝土強度不足所致。鑒於葵芳邨的樓宇結構問題,房屋署先後於1983年及1984年,對轄下全港公屋中所有樓齡超過五年的公屋,進行全面的結構檢查以及混凝土強度勘測。
1985年11月21日,政府公布有577座公屋結構出現問題,需要維修。另外,房屋署公布,葵芳邨第8、9、10和11座,以及另外22座分佈在黃竹坑邨、白田邨、石排灣邨、葵興邨、石籬邨、葵盛東邨等公共屋邨的公屋,樓宇結構遠遠低於安全標準,有即時倒塌危險,需要儘快拆卸重建。受影響的居民共7萬8千多人,他們需要在四年內遷出,並可以申請入住於1985年在青衣興建的長康邨或1988年在沙田興建的顯徑邨。這些公屋在政府宣布需要拆卸的消息公布后成為“危樓”,事件傳出后更引起居民及公眾人士的抗議,亦引起當時的立法局議員(即今日的立法會議員)的關注。由於事態嚴重,廉政公署就問題公屋事件著手調查是否有人在興建這些公屋時涉及貪污舞弊。
廉政公署在一年內調查3,000名人士或公司,卻未有突破性的進展,直到1987年初,有兩名涉案者願意擔任污點證人,成為破案的關鍵。1988年3月11日,其中一名承建商六項罪名成立,入獄33個月,罰款32萬5千元。另一名承建商兩項罪名成立,被判入獄三個月,緩刑一年及罰款2,000元。而本案於1992年改編成電視劇-廉政行動之《危樓驚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