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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華東師範大學附屬中學副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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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軍校第七分校少將政治總教官
- 湖北蘄春籍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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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大同
原華東師範大學附屬中學副校長
張大同,男,1948年4月出生,畢業於華東師範大學,曾任華東師範大學第二附屬中學副校長,上海市政協委員,嘉定新城初級中學校長,浦東新區物理學會會長。
2012年6月28日,華東師範大學第二附屬中學發布公告,張大同因有違師德的行為予以免職解聘。之前,微博爆出張大同以檢查身體為由,對男性學生做出不當舉動。
1996年至今為上海市高級職稱評定委員會物理組成員。
1998年至今為上海市高考命題組成員。
2001年至今為教育部教材審查物理組成員。
曾任華東師範大學第二附屬中學副校長,嘉定新城初級中學校長,浦東新區物理學會會長,華東師大物理系兼職教授。
上海市政協委員
形成以“心理發展和能力培養”為特色的教學風格。善於發現和培養尖子學生,重視通過心理訓練和人格熏陶,提高學生的素質,樹立崇高志向,勇於進取,不怕挫折,在世界大賽中為國爭光。從1991年至今,他輔導的學生總計獲得國際物理學奧林匹克金牌7枚,12人進入國家集訓隊,24人獲全國一、二等獎,一百多人獲上海市一等獎。
代表作是入選上海教育叢書的專著《注重方法,自我發展》,主要著作有《物理定律和研究方法》《中學物理實驗大全》《通向金牌之路》《中學物理解題方法精要》《名師講高中物理》《三考叢書》《3+2叢書》等,總計約500萬字。主要論文有“論英才教育”“英才教育的關鍵是心理素質教育”等十餘篇。
時間 | 具體獎項 |
2003年 | “上海市教育功臣”提名 |
事件經過
2012年6月27日,華東師範大學第二附屬中學多名97屆畢業男生,在微博上實名指控該校物理教師張大同,曾多次以“檢查身體”為由,對男性在校中學生做出有違師德的舉動。當年的知情同學“畢涵_BiHan”在微博中稱,校方已向他們承諾會進行妥善處理。網友“97-3班牛”在微博中寫道:“張大同,華東師大二附中物理教師。張曾多次以‘檢查身體’為由,對男性在校中學生做出有違師德的舉動。作為當年的受害者和知情人,我們決定不再沉默,實名向公眾證實此事。”
隨後,華東師大二附中97-3班多名同學,在該條微博下實名留言,證實此事。網友“zhenhaowu”說,“我是受害者之一。此事是高中階段一件讓我十分羞愧困擾的事件。十五年後,已經對此事件逐漸淡然。但社會上不斷出現有違師德的新聞,讓我意識到此類問題不因我的淡然而逐漸消失。在此,我希望通過打破沉默,引起校方乃至全社會對此類問題的重視。
雖然“97-3班牛”並未在微博中寫明張大同到底做出了什麼樣的舉動,但不少網友認為,以“檢查身體”為由做出的“不雅舉動”,很可能就是對男生進行的猥褻或性侵。截止昨晚9點,這條微博已被轉發29567多次,多數網友對這些同學的遭遇深表同情。雖然無法追究張大同的法律責任,但受害者們的網上舉報,迅速引發了廣泛關注。面對校方調查,張大同承認了自己的所作所為,學校宣布將張大同免職解聘。
但是另一張照片的出現讓他們感到,事情還沒有結束。這是張大同和一群學生的合影。雖然他被學校免職,但卻又被多家培訓機構聘請為指導老師。一個在20年裡曾侵犯多名學生的人,還能繼續以名師的身份近距離接觸孩子,這讓當年的受害者們感到,他們有必要再次站出來做出提醒。
2013年12月,這次多人在北京中央電視台的《性侵犯:隱蔽的罪惡》露面作證,這位高中名師20年間性侵多位男學生的華東師大二附中老師張大同,是全國聞名的物理奧林匹克競賽名師,他輔導的學生曾7次在國際奧賽上獲金牌。20年間他多次以“檢查身體”為由,性侵多位男學生。日前,受害學生公開露面接受央視採訪,他們中的大部分現在都已為人父。
學校處理
2013年6月28日,華東師範大學第二附屬中學通過其實名認證官方微博發布,華東師大二附中原副校長張大同,因有違師德的行為,經研究予以免職解聘,同時提請華二民辦初中董事會免去張大同兼任的校長職務。
不離講台
張大同被舉報去職不離講台
2012年6月,由怡冬牽頭在微博上發出了舉報帖,其他受害者隨後實名跟帖,證明事件的真實性。他們公布了一個郵箱,起名叫“勇敢的心”,呼籲有同樣遭遇的校友給他們寫信,一起揭發性侵者。隨後,他們收到了許多來信。吳振浩說:“八十年代末到最近這幾年的學生,都有通過這個郵件和我們溝通的。”
面對校方調查,張大同承認了自己的所作所為,第二天,學校就宣布將張大同免職解聘。受害者們謝絕了所有媒體採訪,回到了正常的生活。
另一張照片的出現讓受害者們感到事情沒有結束。這是張大同和一群學生的合影。雖然他被學校免職,但又被多家培訓機構聘請為指導老師。這讓當年的受害者們感到,他們有必要再次站出來做出提醒。
法律空白
說法 男孩被性侵法律留空白
除了在網上舉報,受害者們也曾經考慮訴諸法律,但他們遺憾地發現,法律無法給張大同任何處罰。怡冬說:“諮詢過律師,發現張大同在法律上沒有責任。我確實是沒有想到,14歲以上的男性是完全不受保護的。”
在我國現行的《刑法》中,強姦罪只有在受害者是女性時才成立,而猥褻兒童罪只適用於14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所以,如果是14歲以下的男孩,即使遭到強姦,也只能以猥褻兒童罪起訴,一旦超過14歲,就找不到任何法條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付曉梅是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的檢察官,她曾經辦理過6起男孩被性侵的案件,深感法律空白帶來的尷尬。付曉梅說:“男童被侵害的數量可能比女童要少,但是他們受傷害的程度,不比女童低。”“很痛心。法律不給他一個說法,那麼對他的傷害又加重了。”
付曉梅認為,可以做到的就是,招聘一個人查一下犯罪記錄。但是公安部門可以查到這個人因為什麼罪名被判刑,而檢察院卻很難查到,招聘機構就更難查到。
永久創傷
影響 心理上的創傷是永久的
龍迪是中科院心理所副研究員,就性侵犯對未成年人的心理影響做過專門研究,和一些受害的孩子和家庭進行過深度交流。她說:“幾乎每一個兒童性侵犯的受害者都會責怪自己的,有的侵犯者會不斷跟孩子說是你錯了,侵犯者也會跟他們說你不許跟別人講,告訴別人就會怎麼怎麼你的。”
吳振浩面對鏡頭表示,在和同學交流之前,他完全想不通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甚至在困惑羞愧中責怪自己。“甚至是去說他怎麼會找上我的,是不是我有什麼問題,他才會找上我。之後當我知道其他人也發生過的時候,可以說是一種負擔的減輕,原來這個事不是因為我倒霉,或者說是因為我的原因。”
怡冬曾鼓起勇氣向父母透露了這件事,卻沒有得到期待的回應。“父親沉默了很長時間,說他很生氣,但是之後就沒有了。令我很傷心,很失望。”
怡冬說:“心理上是比肉體上的影響更大,肉體上的影響可能是短時間的,但是心理上的創傷是永久的,所以忽略心理上的傷害是不科學,也是不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