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吉林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
吉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是吉林省機構改革后新組建的部門,屬吉林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
2018年10月18日上午,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正式掛牌。副省長李悅出席揭牌儀式。
吉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不再保留省糧食局。
吉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是吉林省政府直屬機構,共設有辦公室、人事處、法規處(行政審批辦公室)、監督檢查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處、調控處、財務處、倉儲處(基建項目管理辦公室)、科技產業處、市場流通處、大米產業處等11個職能處(室),其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提出全省糧食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進出口總量計劃和收儲、動用省級儲備糧的意見;擬訂全省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戰略的意見;起草有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全省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任務。負責全省糧食流通調控的具體工作;研究提出全省糧食最低收購價原則的建議;指導協調最低收購價糧食等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負責市縣軍供站網點布局和資格審核認定,保證省內的軍糧供應。
(三)貫徹執行國家糧食流通和儲備糧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地方糧食流通和省級儲備糧管理的具體政策和制度並監督執行;制定全省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檢查。
(四)負責全省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制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擬訂有關地方標準;指導糧食收購市場准入標準的制定並組織實施;指導糧食流通的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會同有關部門推動糧食質量標準化工作;制定糧食儲存、運輸的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組織開展糧食流通領域有關交流與合作;負責全省糧食流通、加工的統計工作。
(五)承擔地方儲備糧行政管理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地方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和收購、銷售、進出口總量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地方儲備糧輪換計劃並監督實施;監督檢查地方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制定地方儲備糧管理的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
(六)擬訂全省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編製全省糧食流通、倉儲、加工設施建設規劃;研究提出有關糧食流通設施省級投資項目的安排意見和建議。
(七)承擔全省鹽務行政管理責任。監督和組織實施食鹽專營法規;承擔全省鹽政市場管理工作;保障省內居民食用合格碘鹽的供應。
(八)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文字綜合、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承擔新聞宣傳工作。
(二)人事處。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製和勞動工資管理等工作。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牽頭組織機關公務員績效管理考評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辦公室)。組織研究糧食和物資儲備的重大問題。承擔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工作。宣傳貫徹國家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的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負責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鹽業等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管理工作。承擔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外事工作。
(四)執法督查處。擬訂全省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監督檢査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糧食和物資儲備數量、質量,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和政策執行情況。建立健全儲備責任追究機制,依法組織對重大案件查處和督查督辦。組織指導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承擔全省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處。承擔所屬糧食和物資儲備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指導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監督管理,指導行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擬訂並監督實施糧食和物資儲備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依法組織或參加有關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工作。
(六)糧食儲備處。協調落實國家最低收購價等糧食購銷政策。擬訂糧食收購市場准入標準。研究提出省級儲備糧收購銷售計劃,管理輪換計劃。提出動用省級儲備糧建議並督促實施。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工作。牽頭承擔全省糧食流通統計工作。
(七)財務審計處。擬訂有關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審計監督等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編製部門預決算,負責管理相關資金,負責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全省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業貫徹實施會計制度和財政、金融、稅收政策,規範財務管理。監測糧食行業經濟運行。協助有關部門管理政策性資金。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工作,承擔內部審計工作。
(八)倉儲管理處(基建項目管理辦公室)。編製全省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提出財政性資金投資方向、規模以及安排的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組織有關項目的資金申請、項目審核並指導實施,組織實施倉儲物流設施建設、維修改造及信息化建設。承擔糧食倉儲管理和安全儲糧指導檢查。組織先進儲藏技術推廣應用。指導農戶安全儲糧。負責倉儲設施基建投資統計。
(九)大米產業處(品牌建設辦公室)。負責制定、實施“吉林大米”品牌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吉林大米”及“雜糧雜豆”品牌建設。負責“吉林大米”產業體系、質量體系、營銷體系建設。負責聯繫“吉林大米”產業聯盟企業。
(十)產業發展處。指導和推動糧食產業化及糧食科技進步工作。負責糧油加工業行業管理及相關統計。加快推進糧食產業轉型升級發展,積極實施糧食優質工程。負責糧食企業技術交流與合作。承擔糧食行業科技管理、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新技術推廣工作。組織擬訂有關標準、糧食質量標準,制定有關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
(十一)市場流通處。擬訂全省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保障全省糧油市場供應,指導糧油批發市場及糧油供應網路建設,監測分析大中城市成品糧油運行情況。負責組織開展糧食產銷協作和對口合作。
(十二)物資儲備處。擬訂戰略物資儲備政策、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省級儲備棉糖收購、銷售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輪換計劃。研究提出戰略物資儲備規劃、計劃和體系建設的建議。組織戰略物資(含能源)儲備的收儲、輪換,落實物資儲備動用指令。承擔相關儲備統計工作。
(十三)鹽務處。負責全省鹽業行政管理,落實食鹽專營法規。依法制止和糾正鹽業違法行為。對全省食鹽生產加工、市場供應等進行監督指導。制定儲備鹽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
(十四)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黨組書記、局長:馮喜亮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宏明
黨組成員、副局長:劉紅霞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卿槐
副局長:白忠凱
局副局長:孫浩明(試用期一年)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苑景臨
2020年3月,吉林省人民政府決定授予吉林省糧食和儲備局機關服務中心“吉林省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先進單位”稱號,並頒發獎牌。
2020年12月,入選2019-2020年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