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春華

中共七大代表

楊春華,1916年12月生,河北省藁城縣南營村人。1931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1934年1月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中共七大正式代表。

土地革命時期


貧苦農民家庭出身。讀私塾4年,后被迫輟學給地主當小工。1931年開始參加革命活動,同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1932年1月參加共青團區委工作,任區委組織委員。後任共青團藁城縣委組織部部長。1933年擔任共青團藁城縣委書記。1934年1月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2月任中共藁城縣委組織部部長。1935年1月參加由黨領導的冀南農民暴動,任中隊長。暴動失敗后,縣委遭到破壞,后在中共直中特委領導下,恢復重建黨的組織,仍任中共藁城縣委組織部部長。1937年1月起任中共河北趙(縣)藁(城)欒(縣)中心縣委委員。

全國抗日戰爭時期


1938年3月至8月任中共冀南區第一特別區委員會常務委員、組織部部長。同年8月至1939年11月任中共冀南區第一地委常務委員、組織部部長。恢複發展黨的組織,建立和發展地方抗日武裝。1939年12月作為冀南地區黨的七大代表到中共中央北方局黨校學習。1940年5月赴延安參加七大。途中經河北、山西、陝西,沿途與敵人多次戰鬥,10月到達延安。因七大延期,進入延安馬列學院(七大代表特別班)學習。1942年2月進入中共中央黨校一部學習,參加整風運動。1945年4月至6月作為冀南的代表(被撥入晉察冀代表團)出席中共七大。

解放戰爭時期


1945年11月至1946年12月任中共熱河省熱西地委常委、組織部部長。1946年任中共熱西地分委書記。發展和鞏固根據地黨組織和地方武裝,開展土改。1949年3月南下,擔任冀熱察地區南下幹部隊中隊長兼政治委員。1949年7月到達江西,任中共江西省委撫州地委常委、組織部部長。1950年6月調武漢,任中南軍政委員會機關黨委副書記、組織部部長。1953年1月調廣州工作,任中共廣州市委委員、組織部部長兼人事局局長。1955年12月任廣州市監察委員會副書記。1959年6月至1961年9月任廣州水泥廠黨委書記。1961年9月至1963年1月任河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1963年1月任河北省委監察委員會專職常務委員。“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1978年10月調任天津高等人民法院顧問。1987年離休。因病醫治無效,於2005年3月24日凌晨1時20分在津逝世,享年89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