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水利局

赤峰市水利局

赤峰市水利局是赤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赤峰市水利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能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定全市水利、漁業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組織編製全市重要河流湖泊的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按規定製定全市性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上級和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市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按規定開展水能資源調查工作,負責全市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製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訂重要河流湖泊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
海日蘇水利樞紐工程
海日蘇水利樞紐工程
(四)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市抗旱防汛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市抗旱防汛工作,對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抗旱防汛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製全市抗旱防汛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漁業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五)負責節約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製節約用水規劃,制訂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約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制定和實施全市漁業發展規劃、計劃,負責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指導全市漁業工作。
赤峰市寧城打虎石水庫
赤峰市寧城打虎石水庫
(七)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全市重要河流、湖泊、水庫及河口的治理和開發,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旗縣區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八)負責防治水土流失。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市本級立項的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九)指導農村牧區水利工作。組織協調全市農田草牧場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牧區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牧區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按規定指導農村牧區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
(十)負責全市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仲裁跨旗縣區水事糾紛,指導水政、漁政監察和水行政、漁業行政執法工作;依法負責水利、漁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一)開展水利科技工作。組織開展水利、漁業行業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推廣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擬訂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承擔水利、漁業統計工作。
(十二)承辦赤峰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水利廳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各科室及直屬事業單位工作;承辦文秘檔案、政務信息、保密保衛、信訪督查、重大會議組織和宣傳工作;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承辦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製、勞動工資、專業技術人員評聘工作;指導水利水產系統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和職工隊伍建設;組織協調水利水產科技項目攻關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局機關好直屬單位的黨群、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全局的老幹部工作。
(二)計劃財務科
根據國家、自治區發展戰略,編製全市水利水產年度計劃和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水長期供求計劃;組織協調流域開發工作;負責基建項目的立項審核和報批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水利水產行業的產業發展和財務、統計、審計工作;負責局管各類資金的計劃、分配和監督檢查;負責局及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水利水產行業的經濟技術協作。
(三)水政水資源科
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關於水利行業有關政策法規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水資源統一規劃、管理和保護;負責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協調旗縣區和部門之間的水量分配方案和水事糾紛案;指導全市計劃用水和節約用水。
(四)建設與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管理和保護河道、水庫、湖泊等水域、岸線、河堤的規章制度、技術標準,制定全市的相關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對河流、湖泊和水利工程的防汛安全管理和綜合治理與開發,負責汛期防洪調度與指揮;組織具有控制線或跨旗縣區的重點水利工程的建設管理;負責全市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監督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水庫、重點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等工作;承擔市抗旱防汛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農牧水利科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農村牧區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及有關技術規範和標準;擬定全市的相關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農田草牧場水利基本建設;農村牧區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指導全市抗旱工作;組織擬定大中型灌區規劃和建設管理;指導全市農村牧區人畜飲水和防氟改水工作;指導全市鄉鎮供水工作;組織實施全市農村牧區節水工作;負責全市小水電規劃、建設和管理。

直屬單位


赤峰市水利規劃設計研究院(准處級)赤峰市三座店水庫管理局(准處級)赤峰市河道管理處(准處級)赤峰市水政監察支隊(參公)赤峰市抗旱防汛調度中心 赤峰市水利科學研究院 赤峰市水產技術工作站(參公)赤峰市水土保持工作站(參公)赤峰市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參公)赤峰市節水技術服務中心

領導介紹


黨組書記、系統黨委書記、局長 馬鵬飛:
主持水利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劉致文:
協助局長負責基本建設管理、水利勘測設計和前期工作。
分管建設與管理科、水規劃設計研究院、質量監督站。
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占亞:
協助局長負責農牧水利、人畜飲水、水利技術推廣和河道管理工作。
分管農牧水利科、水利科學研究院、節水技術服務中心、河道管理處。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李秀清:
協助黨組書記負責局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年度實績考核工作;
協助黨委書記負責局系統黨群、精神文明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分管紀檢監察室和系統黨委辦公室。
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曉波:
協助局長負責水資源管理、水土保持和水產工作。
分管水資源科、水土保持工作站和水產技術工作站。
副局長 何明江:
協助局長負責機關日常工作、抗旱防汛和老幹部工作。
分管辦公室、抗旱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和防汛抗旱調度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硯田:
協助局長負責水行政執法、安全生產和三座店水庫管理工作。
分管水政與安全監督科、水政監察支隊、三座店水庫管理局。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楊瑞新:
協助局長負責技術方面的工作,組織專家組工作;
負責水利規劃、可研的論證和技術審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