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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屆四中全會

1931年1月7日

六屆四中全會於1931年1月7日在上海召開。這次會議是在共產國際代表米夫的操縱下召開。其主要內容是嚴厲譴責“立三路線”及其後中央的“調和主義”和打著“反調和路線”旗號,部分地改組中央及政治局。參加會議的有中央委員和候補委員22人,列席會議的有江南省委、北方局、團中央、全總黨團等單位的代表15人,共產國際代表米夫參加了會議。向忠發代表中央政治局作報告,米夫代表共產國際遠東局作結論。會上不斷發生激烈的爭論,米夫多次使用不正常的組織手段控制會議的進行。王明作了長篇發言,極力宣揚他會前寫出的《兩條路線》(后更名為《為中共更加布爾塞維克化而鬥爭》)的觀點,指責六屆三中全會繼續“立三路線”,點名批判瞿秋白,宣稱必須從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全面徹底改造黨。在極不正常的氣氛中,瞿秋白、周恩來事實上成為會議的主要批判對象。會議通過《四中全會決議案》,最後按照米夫以遠東局名義同中共中央政治局事先議定的名單,補選了中央委員和改選了中央政治局,李維漢、賀昌退出中央委員會,增補王明、沈澤民、夏曦等九人為中央委員;李立三、李維漢和瞿秋白退出中央政治局,新選王明、任弼時、陳郁、劉少奇、王克全五人為政治局成員。六屆四中全會以後,中央的領導實際上由得到米夫全力支持的王明所操縱,開始了以王明為代表的“左”傾教條主義錯誤在黨中央長達四年的統治,給中國革命造成了極為嚴重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