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第六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
中國共產黨第六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
中國共產黨第六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擴大),簡稱中共六屆四中全會(擴大),是在中國共產黨第六屆中央委員會閉幕之後召開的第四次全體會議。
1931年1月7日,中國共產黨第六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在上海召開。出席會議的除中央委員、候補中央委員22人外,還有全總、海總、鐵總黨團和團中央等單位15人。全會通過了《中共四中全會決議案》、《中國共產黨中央四中擴大會告中國工農紅軍書》、《中國共產黨中央四中擴大會告在獄革命戰士書》等文件。
隨著六屆三中全會決議以及1930年11月18日中央政治局討論國際來信會議的發言記錄傳到莫斯科,瞿秋白、周恩來逐步成為六屆三中全會所謂“調和主義”錯誤的主要責任人。在沉重的壓力之下,周恩來為了避免黨內嚴重分歧繼續下去而最終導致黨的分裂,同瞿秋白一起對三中全會所犯的“調和主義”錯誤承擔了全部責任,並提出與瞿秋白一起退出政治局。但米夫在權衡各方面情況后,採取了“留周拒瞿”的方針。在1931年1月召開的六屆四中全會上,遠東局根據共產國際精神,雖然對周恩來等進行了尖銳批評,但仍然從實際出發,確保周恩來、項英、羅登賢、關嚮應、毛澤東等原政治局成員繼續當選,周恩來仍任常委,主持組織和軍事工作。因為米夫也很清楚王明等新人沒有威望撐起整個政治局,所以沒有採納王明、羅章龍等人排斥周恩來全盤換班的強烈要求。
會議通過了《四中全會決議案》、《四中全會為反對國民會議宣言》、《四中全會告全黨同志書》、《四中擴大會告中國工農紅軍書》、《四中擴大會告在獄革命戰士書》等。
會議主要爭論的問題是:1.關於會議的性質。羅章龍等反對召開四中全會,要求改期召開緊急會議。國際代表等認為召開四中全會是經國際批准的。2.關於如何評價三中全會以後的中央,特別是《中央通告第九十六號》。羅章龍及何孟雄等人認為三中全會後的中央及《中央通告第九十六號》,仍然繼續立三路線。王明等人認為“通告”是將調和路線放棄了,回到國際路線上來。3.關於會議議程。羅章龍等人認為會議原定議程太少,應當把當前的實際工作也列入議程。國際代表指出,為安全計,國際批準會議只限17個小時,不能增加議程。4.關於中央委員和政治局的人選。會議由周恩來代表政治局提出經遠東局與中央政治局共同擬定的政治局人選名單。史文彬提出另外一個政治局委員候選名單。表決結果多數人贊成政治局提出的名單為候選人。由於王明等人背後有國際代表的支持,羅章龍等人提出的上述四項提議,均被一一否決。
擴大的六屆四中全會主要內容有如下兩點:
一、嚴厲譴責立三路線及其後中央的“調和主義”。《四中全會決議案》指出:“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在李立三同志的路線占著統治地位的情形之下,不顧共產國際的這些指示,而走到了冒險盲動和反共產國際的政策的道路上去。現在人人都明白,立三同志反共產國際的路線,給了黨極大的損害。”《中央政治局報告》指出:“三中全會是站在調和主義立場之上來接受國際決議案,結果使三中全會的路線成為調和路線”,因此,“三中全會決議案決不能成為反對立三路線執行國際路線的基礎”。並且認為,三中全會的調和主義的立場,“最主要的責任是要秋白同志負的。”全會在反對“黨內目前主要危險是右傾”的綱領下,實際上批准了王明的《兩條路線》小冊子為新的“左”傾冒險主義綱領。
二、打著“反調和路線”的旗號,部分地改組了中央及政治局。會議撤銷了李維漢、賀昌2人的中央委員職務;補選韓連會、王盡仁、沈先定、劉少奇、夏曦、陳紹禹、徐畏三、沈澤民、曾炳春9人為中央委員;撤銷了瞿秋白、李維漢、李立三3人的政治局委員職務;改選了中央政治局,向忠發、項英、徐錫根、張國燾、陳郁、周恩來、盧福坦、任弼時,陳紹禹9人為政治局委員,羅登賢、關嚮應、王克全、劉少奇、溫裕成、毛澤東、顧順章7人為政治局候補委員,向忠發、周恩來、張國燾3人為政治局常委,向忠發任總書記。全會選舉結果,部分地改選了中央及政治局,實現了國際代表扶植王明“左”傾教條主義者奪取黨中央領導的意圖。
此外,四中全會還責成新的政治局立即著手進行召集黨的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準備工作。后因時局變化,此項工作未能實行。
四中全會後,新的政治局對江蘇省委和上海區委等各地黨組織進行全面改組;同時成立蘇區中央局和鄂西、鄂豫皖兩個中央分局、以及加派政治領導幹部去各蘇區和各紅軍部隊,以全面推行其“左”傾錯誤路線。此外,對全總黨團、濟難會等也實行了改組。
擴大的四中全會,是以共產國際10月來信為指導思想,以王明的《兩條路線》小冊子為綱領的。通過這次會議,王明等人在共產國際的支持下取得了黨中央領導地位,從此開始了長達4年之久的中國共產黨第三次“左”傾錯誤的統治,給中國革命造成了極為嚴重的危害。
羅章龍等14人在四中全會後,繼續進行反黨分裂活動。在羅章龍主持下召開了“反對四中全會代表團”會議,通過了羅章龍起草的《力爭緊急會議反對四中全會報告大綱》,並且非法成立“第二中央”、“第二省委”、“第二區委”、“第二工會黨團”等組織,在全國各地進行分裂活動。因此,1月27日,中央政治局將羅章龍開除出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