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購統銷
計劃經濟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初期的一項控制糧食資源的計劃經濟政策。1953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發出了《關於實行糧食的計劃收購與計劃供應的決議》。這一決議是根據陳雲的意見,由鄧小平起草的。所謂“計劃收購”被簡稱為“統購”;“計劃供應”被簡稱為“統銷”。後來,統購統銷的範圍又繼續擴大到棉花、紗布和食油。這一政策取消了原有的農業產品自由市場,初期有穩定糧價和保障供應的作用,後來變得僵化,嚴重地阻礙農業經濟的發展。80年代改革之後,該項政策被取消。
統購統銷,就是藉助政權的強制力量,讓農民把生產的糧食賣給國家,全社會所需要的糧食全由國家供應,農民自己食用的數量和品種也得由國家批准后才能留下。城鎮家庭每家一個糧本,憑糧本供應糧食。此外,國家還嚴格控制糧食市場,禁止糧食自由買賣。
統購統銷,從1953年開始直到1992年底停止,共施行了39年。今天,回顧這一段歷史,會給我們以新的啟迪。
據國家統計局數字,城鎮總人口由1949年的5765萬增加到1954年的8249萬,5年增長了43%。糧食部統計的1953年城鎮人口為9182萬,這是從糧食供應的角度統計的。以糧食為原料的工業的發展,對糧食的需求也大幅度增加。國家對糧食的徵收和收購數由1950年的355億斤增加到1953年的721億斤,3年增加了一倍以上,但還不能滿足城市的需要。當時中央14個直轄市(京、津、沈、旅大、撫順、鞍山、本溪、長春、哈爾濱、西安、上海、武漢、廣州、重慶)的糧食銷售量,以1950年為100,1951年為147,1952年為228,糧食供求矛盾十分尖銳。在1952年7月1日到1953年6月30日這個糧食年度內,國家的糧食收支出現了40億斤的赤字。隨著工業建設的發展,城市人口繼續大幅度增加,糧食供應形勢日益嚴峻。1953年6月的全國財經會議的糧食組的結論是:問題很大,辦法不多,真有點難以為繼。
1949年以後,由於結束了幾十年的戰爭,加上土地改革,糧食產量是逐年增加的,糧食產量以1949年為100,則1950年為117,1951年為128,1952年為145,1953年稍高於1952年,1953年糧食產量已超過戰前最高年度的10%。但是,國家徵購的增長高於糧食產量的增長,而國家徵購的增長又趕不上對糧食需求的增長。1953年,需要國家供應商品糧的人口為24788萬人,需要商品糧總數為659億斤(糧食部計劃司統計資料,糧食部資料室,1954年),此外還有軍糧和出口糧食。1953年,國家徵購糧食721億斤,和1952年相比,產量只增加1.44%,而徵購數量卻提高了20.1%。國家從農民手中拿走的糧食(公糧加上收購),1950年占產量的13.45%,1953年增加到21.74%。這是統購統銷以前的數,在以後的年代,這個比重繼續大幅度提高。
糧食緊張,除了城市人口和工業用糧增加以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停止了城市的糧食進口。1949年以前,大城市的麵粉工業的原料有相當一部分是進口小麥。據交通大學研究所的調查統計,從1922年到1930年平均每年進口洋麥2516956擔,上海麵粉工業所用的洋麥占其麵粉產量的28.78%,即每年有三個半月用洋麥做原料。自1931年以後,洋麥入口激增,低價傾銷我國。上海進口洋麥數逐年增加,到1933年,每年12個月中有10個月用洋麥做原料。糧食部長章乃器1954年9月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的發言中自豪地說:“我們扭轉了50多年來依賴洋米、洋麥的進口趨勢,米麥反而有一些出口。”
為了搞好糧食供求平衡,1952年成立糧食部。像財政部保證財政收支平衡一樣,糧食部保證糧食收支平衡,儘可能多收入,儘可能少支出,按月、按季分析糧食收購和銷售情況。糧食部成立之初,還沒有進行城鄉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沒有搞統購統銷,還有糧商,有糧食市場。因此,國家必須和私商爭糧。來自公糧徵收和市場收購的比例,1951-1952年度為39:61,1952-1953年度為44:56。當時估算,1953-1954年度,國家需要掌握糧食700多億斤,除了農業稅可以拿到275億斤以外,還需要收購431億斤(上年度實際收購243億斤)。靠市場收購這麼多糧食是不可能的。
章乃器在上述發言中認為:“我國糧食問題的本質,反映了國家計劃經濟與小農經濟和自由市場的矛盾;反映了社會主義工業化和道路與農民自發勢力的矛盾……歸根結底,是反映了社會主義因素與資本主義因素之間的矛盾。”作為一名非執政黨人士的糧食部長章乃器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發表的這一看法,顯然是代表了當時權力主流的看法。
面對糧食短缺的尖銳矛盾,毛澤東讓中央財經委員會拿出辦法。中財委負責人陳雲顧不得養病,1953年7月23日急忙趕回北京。中財委開始提出8種方案,最後選定統購統銷的方案。陳雲1981年回憶說:“我下決心搞統購統銷,鑽了兩個禮拜。那時候許多同志不贊成……到了十月一號,在天安門城樓上,我跟毛主席講,不搞這個我們沒有出路。”所謂統購統銷就是藉助政權的強制力量,農民生產的糧食全部賣給國家,全社會所需要的糧食全部由國家供應,農民自己食用的數量和品種也得由國家批准后才能留下。全國城鎮5000多萬個家庭每家一個糧本,憑糧本供應糧食。在市面上沒有國家的糧票買不到一口吃的。1953年10月10日,在全國糧食會議上陳雲說:“我現在是挑著一擔‘炸藥’,前面是‘黑色炸藥’,後面是‘黃色炸藥’。如果搞不到糧食,整個市場就要波動;如果採取徵購辦法,農民又可能反對。兩個中間要選一個,都是危險傢伙。”
1953年10月2日晚,毛澤東主持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聽取了陳雲的彙報,採納了陳雲的建議。10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討論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糧食的計劃收購與計劃供應的決議》,以後政務院又發布了相關命令和執行辦法。從此以後“所有收購量和供應量,收購標準和供應標準,收購價格和供應價格等,都必須由中央統一規定或經中央批准”。統購統銷不僅是解決城市糧食問題的手段,也是計劃經濟體制的基礎。
當時全國自耕農戶有一億幾千萬戶。國家直接向一家一戶收購糧食遇到了技術上的困難。於是,把分散的農戶組成合作社就成為必要。農業合作化,不僅是社會主義理想的需要,也是糧食統購統銷的需要,即國家控制糧食資源的需要。
在統購統銷中,國家規定了城鎮人口每月的糧食定量。各省為了使自己有一定的餘地,在國務院規定的定量中又扣除一部分,使居民的糧食定量低於國家的定量。今天看來,城鎮這個定量並不低。但當年副食供應很少,吃不上油,吃不上肉,糧食是人們熱量的主要來源。雖然城鎮居民總是感到飢腸轆轆,但對農民來說,這種有保證的糧食定量是一種求之不得的特權。
統購統銷是1953年12月實行的。1954年9月,糧食部長章乃器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關於糧食問題的發言中說,1953年7月-1954年6月糧食年度,糧食收購數比上一年度增加了77.78%,1954年6月底以前的庫存比去年同期增加了51%。這僅是統購統銷實行半年的成果。
章乃器部長說糧食庫存比上一年同期增加了51%,這是事實的一面。但是,還有事實的另一面,即由於糧食需求增加,使庫存逐日減少。第二年,統購任務進一步提高,1954年6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國家計劃委員會給糧食部的計劃是:1954-1955年糧食年度,徵收309.8億斤,收購569.73億斤(指標分配到各大區)。二者合計879.53億斤,比上一年度增加了21.98%。而1954年是百年不遇的大水災。
在對糧食實行統購統銷以後,還對生豬、雞蛋、糖料、桑絲、蠶繭、黃紅麻、烤煙、水產品實行派購,品種多達132種。對這些產品農民都不能自由買賣。價格也由國家統一規定。全國城鄉居民所需要的糧食、布匹、食油、豬肉等生活資料全憑國家印發的票證供應。票證達十幾種,成了第二貨幣。國家對農產品的收購價格低於其價值,而賣給農民的工業品高於其價值。這就是所謂“剪刀差”。“剪刀差”實際上是一種“暗稅”。農民向國家除了繳“明稅”,即公糧以外,在售農產品的同時,還上交了“暗稅”。從實行統購統銷到改革開放期間,國家通過工農業產品“剪刀差”到底從農村拿走多少財富?專家們從不同的角度進行了計算,其中最高估計是7000億元,最低估計是4481億元。剪刀差使中國農村一貧如洗。統購統銷也加劇了城鄉分割,拉大了城鄉差距。然而,正是中國農民這一份可貴的奉獻,為中國工業建設提供了原始積累,從而建立了初步的工業基礎。沒有農民的奉獻,也不會有“兩彈一星”。
統購統銷以後,徵購糧食占糧食總產量的比重比實行統購統銷以前提高了10個百分點左右。可以看出,1954-1955年度徵購比重最大,多收了70億斤糧食,造成了農村糧食十分緊張,后兩個年度的徵購數不得不下降。國家收購的應當是農民的餘糧,但把農民的口糧、種子、飼料也收購走了。超過餘糧部分稱為“過頭糧”。由於征了“過頭糧”,不得不再“返銷”給農村。每年返銷給農村的糧食中徵購糧食的比重達38.9%到49.3%。這些糧食在城鄉之間往返運輸,造成了很大的浪費。儘管浪費,政府先把糧食抓到手比較穩妥放心,“過頭糧”還是年年征。返銷給農民的糧食比“過頭糧”要少。
自從實行統購統銷以後,中國農民就一直處於半飢半飽狀態,劉少奇曾經坦率地承認這一點:
現在國家對糧食的需要量,同農民願意交售的數量之間,是有矛盾的,而且矛盾相當尖銳。如果按農民的意願,他只願意在自己吃飽了以後才把多餘的糧食賣給國家。假如讓農民統統吃飽了,然後國家才徵購,那末,我們這些人就沒有飯吃了,工人、教員、科學家以及其他的城裡人都沒有飯吃了。這些人沒有飯吃,工業化也搞不成了,軍隊也要縮小,國防建設也不能搞了。
餓著肚子把糧食賣給國家,農民當然不樂意。因此,為了完成過高的統購任務,必須施以政治壓力。有些地方,對沒有完成任務的農民隨便扣上種種“帽子”進行鬥爭。封門、搜查、捆綁、吊打的情況在不少地方均有發生。有關文獻記載:“廣東省新會縣蓮溪鄉黨支部在縣委負責同志指示下捆綁農民,全鄉捆綁了八九個人,鄉幹部拿著秤挨家挨戶收糧食,不賣的當場綁起來。將一名用糧食餵鴨子的中農進行鬥爭。甚至沒收了不賣餘糧的農民的土地證。高要縣第九區在購糧中捆打了53人、搜屋36戶。湖南全省因購糧問題被迫自殺者111人。”據糧食部統計,1954年統購中死亡710人,其中自殺566人,自殺未遂35人,送糧而死的74人。主要是被迫自殺。其中湖北150人,河北130人,河南108人。顯然,這個數字是不完全的。
中共中央華南分局1955年2月2日《華南分局關於目前農村緊張情況與措施的報告》反映實行糧食統購以後,農村的緊張情況:一,在購糧運動後期(1954年12月下旬),各地都普遍發生農民大量殺豬殺鴨的情況。二,在中山、新會、南海等部分地區,發生農民退田,甚至交土地證,認為這些土地產量低,負擔不起購糧任務。三,農民吃不飽,生產積極性不高,出勤率大大降低;四,農民對糧食問題顧慮很大,中山縣港口鎮附近的農民在晚間偷偷去看糧倉中的糧食是否運走,農民看到調運糧食的船開走後站在河邊哭泣。沒有領到購糧證的缺糧戶到幹部家中哭哭啼啼。五,對黨和政府普遍流露出一種不滿情緒。“辛苦一年沒得吃”,“共產黨好是好,但是現在整死了”。這篇報告還透露曾發生過群眾性暴亂事件——“中山港口事件”。
1955年4月22日,國務院第一辦公室提供的幾篇題為《關於農村糧食緊張情況的調查》中反映,山東鄆城縣按實際產量只能購餘糧2022萬斤,上級下達了3300萬斤任務,實際完成2900萬斤。由於任務過重,幹部強迫命令,比較普遍對群眾捆打遊街。三區一副區長在彭庄鄉陳庄領導秋購中,造成自殺3起。區幹部在楊庄集逼糧,打8人,扒衣服挨凍16人,嚇跑3人,一些群眾不敢在家裡睡覺。鄆城縣自統購統銷以來,曾發生兩起群眾騷亂。浙江金華地區在糧食徵購中,違法情況嚴重。據東陽、義烏、浦江、金華、蘭溪、壽昌、建德、湯溪、淳安等9個縣統計,共有570名幹部有強迫命令和違法亂紀行為。其表現:搜倉、封倉、封碾257戶;非法關押、鬥爭、捆綁、吊打、刑訊逼供農民178人,罰款24戶。
浙江省1954年糧食產量141億斤,徵購51億斤,佔總產量的36%強。由於統購糧食任務重,農民頂牛,幹部強迫命令。1955年糧食工作中,除附加7%外,又掃了幾年尾欠。全省公糧完成112%。統購中頂牛,死了134人。龍游縣因糧食供應不足餓死4人。衢州地委副書記到開化縣一個村了解,全村72戶,只有3戶有飯吃,農民吃樹皮、草根,臉色青腫。開化縣126個村,這樣的村有39個。農民說:“共產黨把我們當魚鷹,脖子一壓,大魚小魚都吐出來了。”杭縣開擴大幹部會,鄉村幹部哭的就有20多個。上面批資本主義尾巴,群眾罵不實事求是。另一報告也反映了浙江統購統銷以後的情況:“現在豬、羊減少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賣傢具,吃種糧,要飯,賣子女,請願,老弱者躺在床上餓死等現象已續有發生,呈不穩之象。”
在統購統銷期間,出現了大量的農民反抗。在甘肅通渭、貴州麻山曾發生過大規模的騷亂。湖南常德地委做出決定:“對破壞計劃收購和計劃供應的反革命分子,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治罪。”雲南在統購統銷實行初期,發生過批鬥農民,導致多起死人事件,也發生過暴力抗拒。四川省德昌縣在1954年成立“保衛糧食統購統銷辦公室”,召開群眾大會25次,判決29人,其中死刑1人,有期徒刑23人。1953年四川石柱縣法院與公安局組成“保衛收購辦公室”召開公判大會9次,判處死刑2人,有期徒刑5人,管制2人。1954年福建省邵武縣發生群眾騷亂,定性為“反革命煽動群眾,破壞糧食統購統銷”,逮捕114人,16人被處決,56人判有期徒刑,9人管制。
農村糧食的確緊張。糧食部門怎樣看農村糧食緊張呢?1955年糧食部為李先念副總理起草的報告中是這樣說的:
有人認為,今年春季,我國農村糧食情況的某些緊張,主要是由於國家統購的糧食過多了。是不是這樣的呢?不是的……兩年來糧食統購數量我認為沒有超過農民可能的限度。我們供應給農村的糧食不是少了而是多了。如果還要我們多銷,那是說不過去的。
報告列舉了地主、富農鬧糧的例子後接著說:
農民叫喊缺糧食是虛假的,都是農民自發勢力的叫喊。糧食緊張是不是出口多了呢?不是。1953年出口糧食32億斤,1954年出口39億斤,為了進口機器設備,不出口是不行的。
令人悲哀的是,糧食部門這種與事實不符的看法,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左右了國家主要領導人的思想。不管農民怎樣發出飢餓的哀嚎,上面都當成是“自發勢力”的叫喊,而當時認為農民中間的“自發勢力”是反對社會主義的勢力,甚至當做反革命煽動的結果。情況最嚴重的可能要算廣西。由於虛報產量,徵購過多,1955年廣西餓死的人數以千計。尤其平樂地區的平樂、荔蒲、橫縣3個縣,發生大規模餓死人、浮腫病等嚴重事件。1957年6月國務院52次全體會議,監察部部長錢瑛作《關於1956年廣西省因災荒餓死人事件的檢查報告》。同時,國務院作出《關於廣西省1956年因災餓死人問題給有關失職人員處分的決定》,省委第一書記陳漫遠和省委書記郝中士、肖一舟撤銷黨內外職務,3人均調離廣西。同時,分別給平樂地委、專署和平樂、荔浦、橫縣三縣縣委、縣政府有關失職人員撤職、留黨察看、記過、嚴重警告等處分。有的幹部不服,認為餓死人是統購統銷造成的。說這些話的幹部被開除黨籍。
1957年7月16日上午,全國糧食工作會議在中南海紫光閣召開,會議由陳雲、李先念主持。這是1957年的第二次糧食會議。不當家不知柴米貴,這兩位主管糧食的最高領導人深受糧食緊張之累。陳雲首先在會上叫苦:
上一年度挖了六七十億斤庫存。虧得四川調入了50多億斤才救了急。目前全國可供調撥的糧食極少,已經發生了調度不靈的情況。如果再遇到一個災荒就不行了。現在看來,國家的糧食庫存,要能夠應付兩個災年才行。我們能夠對付兩個災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才是穩定的。
兩個災年需要多少庫存呢?這次會上分析,國家應付一個災年需要430億-450億斤庫存,應付兩個災年需要480億-500億斤庫存,最好能有600億斤庫存。
當時全國正在進行社會主義教育。陳雲在8月31日的講話中說,要把社會主義教育和糧食購銷工作結合起來,用社會主義教育推動糧食收購工作。乘著社會主義教育和年景較好的機會,應當多收一點糧食。陳雲傳達毛主席的話說,正常年景糧食徵購不得少於850億斤。這次會議初步認定1957-1958年度糧食徵購計劃為856.32億斤(貿易糧),銷售計劃為757.20億斤,財政供應糧食(即軍糧)18億斤,出口36億斤。收支相抵,可以有45.12億斤補進庫存。1斤貿易糧大約相當於1.15斤到1.2斤原糧(這個折算範圍依原糧質量好壞而定)。國家徵購的都是貿易糧,而給農民的口糧都以原糧計算。社會主義教育實際就是批判資本主義,把大批判和糧食徵購結合起來,強化了徵收過程的暴力性。
但是,這次糧食會議上定的計劃遇到各省的抵制。經過中央和地方反覆討價還價,在1957年9月召開的八屆三中全會上,國家對糧食徵購計劃減少到852億斤,銷售提高到767億斤,再加上出口和軍糧支出,庫存只能增加31億斤。陳雲在會上說,據農業部估計,1957年全國糧食產量可達3685億-3700億斤,比上一年增產35億-50億斤。從中央到省到專、縣,層層下達季度、月度統購統銷指標,專、縣兩級只能執行,不能改變指標。省里可以改變指標,即對中央下達的徵購指標稍加提高,對中央下達的銷售指標稍加壓縮,為省里留下一定的調劑餘地,省里改變指標可以先斬後奏。又經過和各省領導人的討價還價,原來的852億斤的徵購指標還是不能落實,減為847億斤。李先念根據毛主席“壓縮銷量”的指示,將銷量由原來的767億斤,減為748億斤。軍糧18億斤和出口36億斤不變。中央與地方的這一輪博弈,中央取勝:中央庫存增加計劃由原來的31億斤增加到45億斤。
進入1958年,糧食購銷形勢使中央政府更加焦慮。1958年2月16日,中共中央發出了《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做好糧食購銷工作的指示》(中發104),這個文件指出,要完成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任務相當艱巨,現在個別地方有些農民開始鬧糧,其中有些是真缺糧,有些是假缺糧。中央要求銷售糧食力爭不要突破計劃,收購糧力爭超額完成任務。在這期間,中央和地方正在博弈。1957-1958年度最後的實際結果是,徵購920.11億斤,銷售842.09億斤。徵購比計劃增多,銷售比計劃減少。在博弈中還是中央佔優勢。
1958年冬個別地方開始出現餓死人的情況,1959年餓死人的情況繼續發展,農民是守著幾百億斤糧食庫存餓死的。1959年4月到1960年4月,是餓死人最多的一年。在這期間,庫存糧食最高達887.03億斤(1959年11月初),最少也有319億斤(1960年5月)。1960年4月,是春荒最為嚴重的時候,這時糧食庫存為403.51億斤。這是貿易糧,摺合原糧為482億斤,按當時口糧標準計算,相當於1.4億人一年的口糧。如果拿出一半庫存糧食來救人,也不會餓死人。
如果沒有改革開放,統購統銷可能一直繼續下去。1978年在農村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1983年人民公社解體。農民種糧的積極性空前提高,糧食真正多了起來。
1984年糧食產量達到歷史最高水平,其他農副產品也大幅度增長。此時農民強烈要求取消統購統銷。但城市職工和國家財政難以承受。國家只能兼顧城鄉利益,採取折中和逐步的方式。
1983年中共中央1號文件指出,“對重要農副產品實行統、派購是完全必要的,但品種不宜過多。”
1984年中共中央1號文件又指出,“要隨著生產和市場供給的改善,繼續減少統派購的品種和範圍。”到1984年底,統派購品種從1980年的183種減少38種(其中24種是中藥材)。實行了32年的統購統銷開始瓦解。
1985年,國家不再對農村下達指令性的收購計劃。而是採用“合同定購”的方式來收購國家需要的糧食。
1985年底,中央提出了“逐步縮小合同訂購數量,擴大市場議購”的新方針。然而,只要糧食價格不放開,沒有糧食市場,統購統銷就不能真正取消。而糧食市場的形成,必須由市場供求定糧價。在統購統銷實行的幾十年間,為了適應城鎮職工的低工資,農產品實行低價政策,即靠農民支付的“剪刀差”來補貼城市職工。
1979年,國家提高了農產品的收購價格,但政府賣給城鎮居民的糧食價格低於從農村的收購價。差額由國家財政補貼。
1991年,糧食價格補貼400多億元。其中城市補貼200多億元。平均每個市民補貼130元-150元。用這些錢可以買好大米100公斤。但是,放開糧價的政治風險太大,中央遲遲不能決定。五六十年代,玉米面提價一分錢,事先要層層開會,做好充分的思想動員,還讓黨員以黨的紀律保證不去搶購。
1992年底,各地的庫存糧食多,庫存糧食佔壓不少資金。這時放開糧食價格,不僅不會出現搶購,還會給糧食部門減輕負擔。1992年底,全國844個縣(市)放開了糧食價格,糧食市場形成,統購統銷才真正退出了歷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