攔標價

一種最高限制標準

攔標價指招標人在招標過程中向投標人公示的工程項目總價格的最高限制標準,是招標人期望的價格,要求投標人投標報價不能超過它,否則為廢標。標底價是招標人預計的價格,它的編製依據是地方的消耗量定額、網刊的信息價格和地方規定的取費標準及合理的施工組織設計。

簡介


攔標價學術界尚無準確的定義.從字面理解可解釋為攔制投標報價的標準.通俗地講.超出或低於某一報價就視為廢標。照此理解.攔標價可攔上(上限攔標價)也可攔下(下限攔標價),在實踐中.又可分為明示攔標價(以文字形式公開地告訴每位投標人)和暗示攔標價(開標時公布).有的攔標價因和施工單位的平均報價互相聯繫.也稱為動態攔標價.如引青濟秦工程確定報價低於平均報價的4%視為廢標。這就屬於動態攔標價。

法律依據


目前,除個別省市外,攔標價的使用尚未得到法律或法規的有效支持,但亦無法律或法規的反對。攔標價本身沒有什麼問題,關鍵看其在招標過程中起什麼作用,擔當什麼角色,是作為招標文件的一部分,還是起著標底的作用。起著標底作用的攔標價必須和標底一樣,開標前必須保密,否則就會違法。沒有標底作用的攔標價僅作為招標文件的一部分,必須按照招標投標相關辦法規定的時間公示,否則會違法。
擔當上限的攔標價(或動態上限攔標價)可以得到“七部委”頒布的“三十號令”第六十四條和《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的支持,在河北省也得到地方法律《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第三十條的支持;擔當下限的攔標價(或動態下限攔標價)正如下限一樣沒有法律支持。儘管在招標文件中可以設置低於某報價視為低於成本價廢標的條款,但低於成本價的認定權在評委而不是業主,而成本本身又是個性成本而不是社會平均成本,因而筆者不支持設置下限攔標價。業主如要設立,可參照雲南省的做法設置非廢標下限攔標價,或者對不認可的低報價乾脆把許可權交給評委,以低於成本,重點質疑考慮為好。

價位選定


實踐中.有的業主將正常預算上下浮動5%作為攔標價.又在評標辦法中規定將低於施工單位平均報價5%的報價作為最優報價。這樣做,開標結果一般會是報價最低的單位中標.攔標價的作用沒有體現 攔標價的價位取捨應和具體的評標辦法有機結合。投標競爭激烈者(根據投標人數量)宜取大值,而具體評標辦法有低價中標的傾向時,攔標價也應適當提高,這樣業主才能得到理想的中標合同價位。

合理使用


有的地方工程項目招投標需要財政部門評估.同時設置上限攔標價。財政審批制度設置的上限攔標價並不妨礙標底的使用.作為上限的攔標價不能參與標底的複合.否則不應公示。在設置上限明示攔標價時完全可以設置標底.標底一般低於攔標價,這沒有錯。但考慮到具體評標辦法時,有時標底高於上限攔標價也沒有什麼問題 標底是評標的一個標準和尺度,攔標價是投標人報價的限位。在採用最終標底下浮幾個點最優報價的前提下,如果上限攔標價設置過低的話.完全可以考慮標底設置在攔標價上部。
作為招標投標領域的新生事物,攔標價在未來的實踐中作用會越來越大,使用會逐漸合法,這一趨勢不會改變。應充分重視、認真思考,以充分發揮攔標價在工程招標投標中的積極作用,使招標投標工作更為公正、合理。

作用介紹


一是可有效控制投資.防止惡性拉標帶來的投資風險。二是淡化標底。在大力提倡無標底的環境下.攔標價應運而生.提高了招標活動的透明度.真正做到了“看得見.摸得著”.對招標活動中摸標底、泄露標底等違法活動從根本上予以遏制,避免了“暗箱操作”的產生.走出了投標報價跟著標底轉的怪圈。同時攔標價的設立避免了無標底情況下的無序競爭,起著引導報價,良性競爭的有利作用。三是攔標價和評標辦法的合理使用可有效防止串標、圍標的發生.如實踐中採用低於平均報價的4%作為最優報價的辦法就可抵制串標。
1、攔標價的公開透明能有效避免暗箱操作
攔標價的編製必須嚴格按照現行有關計價規定執行,編製人不得任意調整和下浮,而且必須對所有投標人公開,不用保密。比如,貴州省對採用攔標價就專門規定: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或者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大中型建築工程的施工招標,應當實行工程量清單招標。工程量清單招標應當採用經評審的合理最低投標價法,並編製工程攔標價,作為招標人控制建築工程投資的最高限價。工程攔標價應當在開標10日前向投標人公布。投標人認為工程攔標價低於其企業成本的,可在開標5日前書面通知招標人不予投標。投標人少於3家時,招標人應當重新核算工程攔標價后,重新組織招標。提前公布了最高限價,投標人可以酌情考慮是否能夠接受並繼續參與投標,怎麼可能在知道最高限價的前提下報出廢標的價格,所以說攔標價提高了招投標活動的透明度,真正做到“看得見、摸得著”,以往摸標底、泄露標底等違法行為將得到有效遏制,避免了“暗箱操作”,走出了投標企業不惜一切圍著標底轉的怪圈,將在有效控制國家投資、遏制工程“三超”,依據市場合理低價中標、保證工程質量,杜絕“豆腐渣”工程、防止工程腐敗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2、攔標價使各投標人自主報價、公平競爭,符合市場規律
工程量清單招標實質上是市場確定價格的一個規則,攔標價提前向所有投標人公布,使投標人間的競爭更加透明,真正站在同一起跑線上,向各投標人提供了一個公平競爭的平台。體現了招標人的主觀意願,就是表達了其想要購買的建築產品的品質和經濟承受能力,攔標價可以防止投標人抬高標價,反過來如果投標人認為招標人的攔標價不合理,完全有理由不參加該工程的投標,符合交易雙方的公平原則。投標人自主報價,不受標底的左右,可以採取很多報價策略,比如為了佔領某一地區的市場,可以在進入該地區的前幾個項目的投標報價中追求微利或保本,甚至虧本,通過施工中的精心管理,讓社會了解企業,樹立企業形象,贏取企業的社會聲譽,為以後佔領市場積累資本。
3、合理最低價中標能促使投標企業提高管理水平和加快技術革新
合理最低價中標的評標辦法是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的基本準則,對某一投標人來說,要想在建築市場中立足,必須要比其他的投標人少追求一些利潤或者在技術裝備、管理水平方面佔有優勢,這樣才能在報價較低的情況下有機會中標,且還有利可圖。這樣使建築企業的利潤空間更加合理,真正走向管理要效益,向生產技術要利潤之路,促進建築企業降低內部成本,提高企業先進水平。否則就要被市場淘汰,符合優勝劣汰的發展規律。

注意事項


攔標價和標底不能混為一談。標底是作為評標時參考的價格,它是不能作為投標最高限價的;而攔標價是指投標人投標價格的最高限價。應當注意的是最高限價必須提前公布,否則有暗箱操作的嫌疑。通常投標單位的投標報價可以高過標底價,但不可以高過攔標價。所以如果做招標文件要明確是攔標價還是標底,一定要明確。對於一個招標項目來說,如果制定了標底,就不能制定攔標價;制定了攔標價,就不能制定標底。一個項目不能既有標底又有攔標價,二者只具其一,就不會出現混亂現象了。
首先,攔標價的編製要盡量合理可行,造價工程師要不斷提高業務素質,要使編製的攔標價既能保證招標人的投資合理、又不讓投標人望而生畏。其次,對於部分投標人的惡意報低價行為,要加強對其工程量清單報價的審查,對發現的問題一一提出質疑,在合同談判中澄清,或者提高其履約保證金的額度,避免施工過程中產生糾紛。
應該在提交投標文件的截至時間至少15d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標人。在實踐中,有的1d,有的5d,有的10d。在法規沒有作出規定前,作為非標底的上限公示攔標價只能作為投標文件的補充文件,享受補充投標文件的時間限制。有的行業法規,如《關於進一步規範南水北調招標投標活動的意見》中規定了可以在投標截至時間5d前向所有投標人進行一致解答的條款,但作為投標文件重要組成部分的上限攔標價非同一般的解答,於投標文件遞交15d前公示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