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示承認

默示承認

既存國家同意與新國家建立外交關係、締結政治性的雙邊條約、正式接受新國家派駐本國的領事或者投票贊成新國家加人政府間國際組織等行為一般被認為構成對新國家的默示承認。

基本介紹


但是,既存國家與新國家共同參加某一國際條約或國際會議,同為某一國際組織的成員國或者就某些具體事務進行臨時性的外交接觸,如果沒有明確表示承認的意思,其事實本身不構成對新國家的默示承認。